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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第二十八章:勒死狗儿[2/2页]

作妖纪 何老师的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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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吃狗,这一点不矛盾。
      要是您说心善,不吃荤。我敬着您。要是您说您吃肉,但只是不吃狗,呵呵,我去你爸爸的哥哥的。
      我还不吃蟑螂呢,怎么样,我善良不?
      宗教信仰,民族传统。我尊重,也遵守,更理解。但既然是民族传统,尤其是本民族的传统,就必须明白这个传统是怎么来的,这个传统究竟有没有。是古来流传,还是现代人附会的?
      关于满族不吃狗肉,比较普遍的说法是——义犬救罕王。说是一只狗,救过努尔哈赤的命。这种事吧,听听就得了,没有任何一本史书写过。而且,满族以乌鸦为图腾,竖索罗杆就是为了祭祀乌鸦。狗,从来就没有过这个地位。清代宫廷密档记载,皇太极宴请宾客时经常吃狗肉。要是真有什么“救罕王”。这当儿子的还能把爸爸的恩人吃了?
      有的人说狩猎民族不吃狗,狗是伙伴。蒙古族游牧民族一样吃马,汉族农耕民族一样吃牛,大和族渔猎民族没少了吃鱼,不仅吃,还生吃沾芥末呢。
      事实证明,赖什么动物为生的民族反而以什么动物为食,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您说不吃狗是文明的象征,古人吃狗是因为食物有限不得不吃,今人食物丰富,便不再吃。我就更不懂了?不吃狗为什么就文明了呢?文明体现在哪呢?不吃野生动物是文明我能理解,不吃狗?狗是你家亲戚啊?
      我家是满人,我家也吃狗。我吃,我爸吃,我爷吃,我太爷爷也吃。太爷还吃过两脚羊呢。
      人家印度人不吃牛,那是宗教信仰,印度教认为牛是湿婆神坐骑,每一头牛身上多坐着湿婆神呢。所以不吃。人家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古兰经》载,禁食猛兽。古人以猪狗为猛兽,故而不食。这咱都得尊重。可有些人在那闲的脚丫瓣儿疼说“狗狗那么可爱,为什么吃它。”我就真的懒得理他。为什么吃?好吃呗。
      我奉劝那些到狗肉馆救狗的,把您的善心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不好吗?
      善良的人如果无知愚昧,偏听偏信。那就会成为不善之人的傀儡。
      降龙罗汉济公长老最爱吃狗。《圣经》记载上帝也允许人吃狗。(原文是:凡自然界的肉食,我都赐予你当做食物。)
      他们吃,我也吃。
      那蒜瓣儿也来一块吧。我撕了一块儿给它。它嗅了嗅,然后小心地吃下去,接着摇头晃脑朝我要。
      看吧,狗都吃狗。
      动物就是动物。你认为它低等,你就是高级的。你认为它和你平等,你就是低级的。四百万年前,森林古猿进化成人,历经千辛万苦爬上食物链顶端,从兽类中脱颖而出,不是让我们后人把自己当动物的。保护它们因我文明。食用它们,亦因我文明。
      这是大道,是人与自然相处之法,是哲学。
      井蛙不可与海,夏虫不可语冰。不懂的人,永远不懂。
      “你觉得这肉怎么样?”泫姝问我。
      “好吃啊。”不得不说,鲜族的辣酱是一绝。即便是水煮大白菜,沾了酱也好吃。我又不禁感慨。史书记载,古称酱为“醢”,周天子用膳,面呈醢百二十碟。六十咸,六十甜。周朝时,我们现在厨房里的粉末颗粒状调料除了盐和花椒之外,基本上都没有。本应饭食寡淡,但是不然。如此繁多的酱料,在中餐中现在不易找到了,但是在鲜族美食中依旧保留。
      “你别蘸酱尝尝。”她说。
      我试了一口,嗯,这里头有事儿!
      “什么味儿,你尝出来没?”
      “妖血的味道。我们家有家传的嗅风术,这味道太熟悉了。你这店里的狗都是谁杀?”
      “我。”
      话聊到这儿,才有点意思。当一个金喜善一般的美女口唇翕动,吐出一个“我”字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东北人对于鲜族人有一个不太敬重的称呼——棒子。
      这个称呼源自伪满时期的朝鲜警察。日本先占了朝鲜后占了东北。关东军人数有限,一方面要打仗,一方面又要维持地方治安。他们便让很多朝鲜人来奴役中国人。但又担心朝鲜人造反,于是这些鲜族警察一般不配备枪支,便只有警棍。警棍不够用了,朝鲜人就会用妇女河边洗衣服的棒槌来代替。由于同样是受奴役的民族,中国人看到朝鲜警察耀武扬威,很是不爽,便叫他们棒子,或高丽棒子。其实这个称呼最初不是用来叫所有鲜族人的。只是那一少部分为虎作伥的而已。
      后来呢,这个词叫开了。棒子也有了新内涵,比如形容朝鲜族人勇敢执着,有股子狠劲儿,一往无前,如一根大棒。
      “你是不是在杀狗的时候,遇到什么仙儿了?”
      “应该不会,因为要说法术,我也不是不会。凡狗还是才仙我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要不你等我吃完了,运运气,给你看看店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不过我最近内力封住了,我得试试调息一下,不保证能打通经脉。”我惭愧地说。
      吃过了饭,眯了一觉儿,睁开眼睛,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清风渐起消溽暑,蝉鸣才动静纤尘。正是个打坐练气的好时候。
      这时,我隐隐约约听见一阵狗叫,声音自后厨传来。
      在狗肉馆子里听见狗叫倒是没什么异样,但是这个狗叫声作为萨满我听得懂,那狗叫声里有人的动静。说白了,就是狗在学人说话。
      话说世间禽兽学人说话的叫“反舌”,而“反舌”只有鸟雀。这也是妖精欲为人言,先学鸟语的原因,便是要练就其反舌。这狗叫是一种反舌渐成未成的状态,难道,泫姝杀狗,真的遇上了什么狗妖?
      我没时间继续打坐练气了,急忙向后厨走去。
      盛夏暑热,正是夏至前后,时值晚凉渐起,正是舒服的时候。这个点儿,饭店尚且不忙,难得的清凉和舒适,饭店中的员工,都倚着吧台、桌椅小憩。
      奇怪,难道他们店里有集体睡下午觉的习惯吗?一个两个睡了也就是了,怎么全体店员都在睡觉?我看见蒜瓣儿,连它也在睡。
      我留意了一下这一屋子人和狗的肚子。吸一口气吐两口。这是妖法——假寐之术。中术的人吸气少出气多,体内缺氧,精神不振呈现睡眠状态。时间一长,会因为重度缺氧而导致脑死亡及脏器衰竭。这脑死亡很可怕,和植物人是两个概念。植物人虽说没什么意识,但好歹大脑能操控身体器官新陈代谢,而脑死亡后,大脑则不能控制器官,这时,即便有呼吸,也是一个尸体。医学上可以用气管插管的方式维持呼吸,用输液的方式维持身体机能,但我们行内术语就叫“活死人”。法律和医学上也认定脑死亡就是死亡。
      这种妖术极其阴狠,要是不找到作法者让它破解或者杀了它。法术就解不开。持续不了多久,中术者体内含氧量耗尽,也就完了。
      可是,为什么已经没了护体罡气的我却没有中术呢?
      我顾不了许多,快步向后厨走去,后厨门是关着的,此时也没开灯。我陷于无尽黑暗之中,异常恐怖,整个厨房,像是从西塔蒸发到另一个空间。渐渐,外面街上的声音一点也听不见,四下只有自己的脚步声。
      那反舌的狗叫越来越明显,那狗似乎在做什么重体力活,气喘吁吁的样子。
      我找到了电灯开关,开了灯。嗬!真是吓得汗毛倒竖。
      厨房的红案一角点着一支白蜡烛。但滴下的蜡油却是血红色。地上已经积了一滩血色蜡油,烛火摇曳。
      案板上躺着一个穿着朝鲜族契玛(朝鲜族女装)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泫姝。泫姝的衣服被解开,裸露着雪白的皮肤,吹弹可破。放心,我现在是没有意思邪念和色心的,因为泫姝面前正站着一物。那是一条和成人身高相仿的大野狗。这野狗身上没有皮毛,条条筋肉裸露着,血红血红的十分吓人。由于身上没有皮毛,口中的犬牙支棱着,交错的犬牙间口水流的到处都是。
      那没毛大狗像人一样站着,爪子里握着一把剔骨尖刀,它两只后腿站定,一爪持刀,一爪按着泫姝肩头,我再晚来一步,刀子就刺进喉咙了。
      而泫姝似乎动弹不得,惊恐的双眼望着刀锋,正是狗为刀俎,她为鱼肉。
      昔日杀狗的人,今日正要被狗杀。您别说什么“报应”之类的混账话。即便是素食主义者,也没有权利诋毁屠夫。他们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屠夫和偷猎者是两码事。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是两码事。宰杀和虐杀是两码事。为了利益和乐趣剥夺动物生命和为了餐食剥夺动物生命更是两码事。
      虚伪且无聊的善是伪善,伪善比怙恶更可耻。
      我正准备救泫姝却发现她有点奇怪,她脖子上有东西。像是个项圈,又像条绳子。有二尺长的绳头儿,耷拉到案板下头。
      泫姝的衣服被那狗妖扒了,男女有别,我本不应该盯着人家看。但我不得不看,哪有人脖子上有一根勒狗绳儿的?我仔细看那根绳子,粗麻拧成,很是毛糙。绳头儿断茬儿看不是刀割斧剁的,应该是拽断的。断口儿参差不齐,打了一个勒死狗儿的扣儿,套在她雪白的颈子上。
      如果有这条勒死狗儿的话,杀泫姝不用刀子,一拽那绳头儿就结了,为什么那没毛狗要用刀呢?
      狗妖看了我一眼,居然没有理睬,不怕不躲不叫,刀往下扎。
      我忙冲上去,但还是快不过它。眼见刀尖儿即将刺破泫姝皮肤的时候,泫姝的眼睛一下子睁开了。
      血红色,且没有白眼。
      咱之前说过,狗的眼睛正眼看的时候没有白眼。只有它在转动眼球的时候,才会出现少量白眼。这分明就是一双狗眼。泫姝为什么会有一双狗眼呢?
      只见泫姝玉腿一蹬,正踢在那狗妖裆部,狗妖吃痛,打了个趔趄,退了半步。泫姝一骨碌,从案板上爬起来,可是,可是。
      她却不着急穿衣服,就这样赤裸着站在案板上。双手凭空作持棍状。只见手心金光闪烁,出现一节一尺来长短棍。那棍看不出材质,似铜而黄,似金而黯,似铁而重,迎风一抖,化为两截。正是一根双节棍。我看她脚下步法,与汉族无武术扎马又有所不同。我学过南拳,多多少少涉猎过一些武术知识。这是典型的跆拳道招式。
      跆拳道本身就是产生于朝鲜半岛的一种搏击术。以腿法为主,辅助兵器极少。单刀和双截棍算是其二。一般能上体使刀棍,下体使脚法的便是高手。因为上身用了兵刃,所以若不是高手,下身踢腾时极易误伤自己。
      那狗妖绰刀在手,身子一挺也翻上案板,扑向泫姝。
      泫姝舞起双节棍,呼呼生风,一时间看不见棍,只见一团金气将人罩住,她脚法轻盈,如一只螳螂,在灶台、案板、水池见翻飞跳跃。
      狗妖则不怎么动,站在厨房正中持刀突刺。一击不中便收刀,等待下一个机会。
      这场面正是大开眼界。一只没毛的大狗,在后厨持刀对抗一个使双节棍的裸女,我是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
      突然,泫姝一跃而起,双腿凌空劈一字马,在狗妖头顶掠过,手上双节棍向下扫。
      一声闷响,正闷在狗妖狗脑勺儿上。狗妖一声惨叫,定睛再看,狗妖没事,泫姝则躺在了地板上,如一只风筝一样被狗妖拽住了勒死狗儿,从半空扯下来。
      “帮忙!”我听见泫姝大叫。我虽然没有法术但不能见死不救。我抄起狗妖被打落的尖刀冲上去。
      血喷薄而出。
      再看那尖刀,正扎在泫姝左胸上。
      尖刀刺破心脏,血压不小,喷得刀子晃动。泫姝看看我,花容失色,口唇张合,一句话也没说。
      诸公先别急着报警。这里面有事儿。
      “行啊,虽说没了法力,但眼力还行。”那没毛狗对我说。
      “金家的易躯术就这点儿不好,一旦妖精变成你的身子,你就得用它的样子。”我对那狗妖说。
      “这狗精也真是的,变成我也就算了,还不穿衣服。你小子不虚此行吧。”
      “你见哪只狗穿衣服的,它要是真穿着衣服,我还看不出来呢。”
      “我就说嘛,找你没问题。瓜尔佳氏的能耐我是见过的。”
      “你见过的是我太爷爷、我爷爷和我爸的,我的没能耐你是没见过啊。我说,咱能先变回来吗?我和一个没毛狗说话太别扭了。”
      “现在还不行,你杀了它的妖体,没破它的妖灵。我必须收了它的妖灵才能变回来。”
      我明白泫姝的意思,以前也讲过。降妖要收了妖灵,光对付躯壳是没用的。就像教育学生,要让他内心中接受批评并改正错误。而不是用威严和体罚惩治他们的身体。我要是有葫芦这事儿很简单,往天灵盖儿一扣就完了。但是我现在一没法力,二没葫芦。而且按照萨满的规矩,这是在人家地头,轮不到我来戗行。
      “你回避下。”
      “我是灰仙弟马,收妖又不是没见过。”
      “这狗精用的可是我的身子,我取出它妖灵之前它可变不回来。你想看给人开颅吗?”
      “得嘞,我晚上还想睡觉呢,这事儿要是观摩完了,够我做一个月噩梦的。君子远庖厨吧。”
      待泫姝从后厨出来,已成人形。穿着那件白色契玛,手上是一条勒死狗儿,提着一条没毛大狗。
      “这是个什么东西?”
      “这条狗精跟我们金家算是旧恩怨了,今天也算是了解了。”
      “不好意思打断你,咱们都是萨满,这狗通灵有了法术,按照邪物的分类应该叫妖吧。你为什么叫它狗精呢?”
      诸公别嫌我咬文嚼字,吹毛求疵。这妖精鬼怪等名词您分不清没关系,我们是专业人士,必须分清。就像语文老师读错了字,您读错了字音很正常,他读错了就是水平不济。
      “你说得对,如果它是狗通灵,不仅要叫狗妖,弄不好还是个出马才仙。但一旦叫妖,就是得了人身的,二来呢,它生来就有邪力,不是通灵得来的。”
      “那应该叫狗怪。”我这人啊,就是烦人。
      “生而有邪力为怪,或人兽所生,或天地所生。猪八戒为怪,猪所生;孙大圣为怪,天地所生;哪吒为怪,人所生。这只狗精是狗妖所生,不是狗所生,所以不算是怪。练出人形就是真正的狗妖,没得人身,就是狗精。你说的狗怪需前世是灵物,今生为狗所生才能叫怪。它要真是妖、怪,你以为以你现在的能力还能扎死它?”
      “你呀,讲个知识点还得埋汰我。”
      “你呀,有空多和你爸爸学学本事。少扯点用不着的。关叔可是入尘居士的徒弟,闾山屠麟萨满的孙子。怎么到他的儿子自封经脉半个多月都打不开?你是不是血栓啊?”
      童年的老友,才会有如此畅快的交谈。我这个人不在乎朋友的数量,只在乎质量。若是没有能如此剖腹见心的挚交,我宁可孑然一身也不要所谓的合群。
      “这狗精是我爷爷当年上山挖桔梗时见到的。当时还是一只狗崽儿。爷爷常年杀狗,见到狗崽儿心生怜悯,有心收养做点善事。想着挖完了桔梗回来抱走。就从筐里拿了一节儿麻绳儿栓了个勒死狗儿的套儿,暂且把它绑在树上。
      这勒死狗儿的绳儿,吃力一端拴在了树上,只要树不跑,狗不会把自己勒着。但它自己也解不开。可是等我爷爷回来时,狗崽儿咬断了绳子跑了,地上还流了一滩狗尿。
      爷爷也和关老太爷学过嗅风术,一闻便知绑了邪物。心中愧疚,怕耽误它修行,有心找到它,帮它解开绳子。
      爷爷后半生见过它几回,都是还没近身,狗精就以为爷爷要害它,不是反抗就是跑了。因此还和我家结了仇,时常来作祟,捣乱。
      爷爷临终前告诉爸爸,日后见到它不要为难它。这都是自己犯的错。还说让我爸争取给它解开绳子。就这样狗精对我家的误会从爷爷辈又传到我爸这儿。
      现在这狗精隔三差五来我店里捣乱。我可没有那么好脾气。被绑了勒死狗儿还以为给它解绳子的人是坏蛋的主儿,我懒得惯着它,这不找你来帮我除掉它嘛。”
      “我懂了,这种人我见过。我老婆有一个学生,学校老师让戴校徽。孩子跑了一天校徽掉了,就剩一个别针别在衣服上,放了学来补课。老婆怕他扎到自己,想给他摘了,孩子不仅死活不肯,还老大不乐意了。”
      “这样的人多了去了,听话到极致,其实就是行尸走肉,永远不会有成就。家长让孩子听话,老师让孩子听话。孩子就认为听话是好品质。听话是最没用的品质,只有奴隶和牲畜才以听话作为标准。现在的人,特别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变成木偶。”
      一个人听话久了,就会麻木,就会痴傻,就会失去灵魂,就会不可理喻。试问世上,有多少被套了勒死狗儿的人呢?
      不听老师的话会被批评,不听县令的话会坐牢,不听国王的话又敢于杀了国王的人,是下一任国王。便是制定规矩的人。
      听话,是因为这句话是对的,不是因为他是谁说的。听话要以判断力和自主力为标准,否则,你就是活的复印机。
      远到高祖刘邦、太祖朱元璋;近到国父孙先生,开国领袖毛**,试问谁是听话的呢?
      儒家先师孔子不听话,被逼出国依旧周游于诸侯之间,陈蔡绝粮之际高呼“君子固穷”也不愿意做听话之人。道祖不听话,骑青牛出函谷关,背井离乡而客死他国也不愿做听话之人。佛陀不听话,放弃迦毗罗卫国国王之位,出家悟道,连父亲的王位都可以藐视。上帝耶稣不听话,被犹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七日后复活继续坚持己见也没见他“悔改”。
      他们都不听话,不听话还是错吗?
      家长和老师啊!我求求你们了!您应该教给孩子判断是非正误的能力,而不是要他们听什么狗屁一样的话。这样的人,能有出息吗?
      能自主决定去处的流浪汉,胜过傀儡一般的皇上。不是吗?您想想伪满洲国的溥仪就明白了。
      不过,那些死命护着自己脖子上勒死狗儿的人,也不必改变他们。狗为什么从狼变成畜生和宠物。因为它们不仅听话而且认为听话是对的。那就做一辈子,几辈子,世世代代的畜生吧。它将是人类的玩物,工具,是所谓的伴侣也是口中食。路是它自己选的,不是还有很多动物没有变驯化嘛,它们或许活的不如狗,但是有尊严,有自由。
      鲁迅先生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说“其既不争,其不幸何足哀之?”
      愿意吃屎还甘之如饴的人,您千万别抢他的屎,他就好这口儿。
      所以泫姝也没给这狗精面子,什么以金刚之力行菩萨之心。菩萨之心不是廉价的,这样的狗精就应该被勒死。不知好歹,活了大该!
      “我有一事不解,为什么你们全体店员加上蒜瓣儿都中了它的假寐之术,我却没事?”
      “你吃的那只狗腿来自一条黑狗。黑狗血能破妖术。”
      “那蒜瓣儿也吃了啊。”
      “因为它是狗,狗就是狗。我不把他们当人不代表我轻视它。”
      “女中豪杰,这就是东北人口中的高丽棒子!”
      “我们鲜族有一位金乔觉王子,父亲是新罗国国王。和佛陀一样,他不在乎富贵和王位。带着白犬,渡过大海,来到中土九华山修行。佛祖让他成佛,他却连佛祖的话也不听,甘愿堕入地狱,解救鬼魂。发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这才是我们鲜族人的脾气!”
      “大愿地藏王菩萨,我知道这个典故。”
      倔强而勇敢,我现在不认为高丽棒子是贬义。
      别了泫姝,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到,那条狗精被扒了狗皮,应该是遇到过驱魔人侥幸逃生的。既然扒了皮,勒死狗儿应该掉了啊,是它自己又系上的。
      真是个听话的典范啊,从小被套上了勒死狗儿,扒了皮还得自己系回来。当今父母,是想让孩子成为这样的人才吗?

第三卷第二十八章:勒死狗儿[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