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子不一会儿就会窒息而死。但是这只虫子,却是活的。一千万年下来,还能活命,这只虫子不是凡物。
您说它是妖精吗?这种说法不对。咱们说的妖精就是修行法术的物。既然要修行法术,前提得有法术这种东西不是。最早的巫术记录于《史记.五帝本纪》,也就是轩辕黄帝那个年代才有了这门“学科”。这个蠹虫可是恐龙的邻居,上哪修炼法术去。我们管这种不经过修行,却拥有灵力的东西叫精灵。比如蓝精灵,人家就比人类的巫师“格格巫”厉害不是。
这只精灵,以琥珀为藏身之处,长眠于黄山之中不死,灵力之大不可想象。一来年头太久,而来黄山灵气汇聚,什么孙悟空、太上老君,就是盘古复苏,在人家面前连玄孙子都算不上。
如果说文溯阁里的黑水活尸真的与它有关的话,别说是我,就是我们全族的萨满集合,也斗不过人家。
李廷?凡胎肉体,看不见那琥珀放出的灵光。回到作坊,将琥珀研成粉末,掺进炱中。
这只精灵粉身碎骨,但是却被从琥珀里释放出来。不要以为研碎了身体它就完蛋了,这只能让它拥有更多的分身而已。
墨被进贡给李后主,这一块墨中,有那精灵无数的分身,这一块墨,将会产生可怕的事情。
南唐灭国,李后主怀揣李墨不忍使用,当做念想,带到东京汴梁。后主被软禁在西楼之上,一日风残夜凉,登楼南望,心生愁苦,挥毫填词,一阙《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阙写罢,一声叹息。阴风入户,听得耳畔阵阵蜂鸣之声。
霎时,面前一团黑虫,约有碾盘大小。成千上万,旋转飞动。渐渐凝成人形。少时,李后主面前站一人,南唐衣冠,一身黑衣,头顶斗笠,垂黑纱遮脸。此人领口袖口,帽中脸上,周身爬满黑色蠹虫。虫渐渐爬进此人衣服中,全部消失。
那人又高又瘦,黑袍却十分肥大。衣服之下鼓胀,似有物在其中流动。李后主知道,就是刚才那一团虫子。
“何人?”李后主已经被吓得魂不守舍。
“我是乌袍君,本是黄山琥珀中一只蠹怪。李廷?以我制墨,化我于墨锭之中,一旦有人用此墨锭,我便会现身。李煜,你这寥寥几笔,堪称经典,我愿助你一臂之力,使后人争相传送此词。”
“乌袍君有何办法能帮助小王?”
“让它成为绝笔。”
说罢,旋即消失。
您问我一个一千多万年前的精灵为什么会说人话?人家是什么天赋?在黄山上那么多年,来来往往多少人,听也听会了。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七月。
宋太祖见此篇,知李后主心念故国,不能再留。使使者于民间寻访奇药,毒杀李煜,必使李煜死状极惨,以震慑天下群雄。
一乌袍先生,自称苗疆蛊师,可驱百虫,蜈蚣、蝎子、蜘蛛等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向皇上进献奇药,曰:“牵机”。人一旦服下,全身抽搐,身弓如虾,头触脚尖而死,状若牵动织机。
七月初七,《五代史》记载李煜服牵机药而死。
我再念心决,画面就卡在这不动了。
原来乾隆年间殉国的士兵和编修,乃至马匹,外加我在文溯阁看到的蝙蝠,他们的离奇死亡都和这乌袍君有关系了。
精灵,还是我们第一次提到。这种东西和妖不一样。所说的妖是通灵的物,本壳是禽兽花草或者静物。以人身或人形存在。而精灵和怪也不一样。怪是与生俱来的奇物,可以修行,但是不得人身。除非生来就是人身的怪。我们叫它“怪胎”。比如哪吒。怪修行之后能变化人身,但是不能保持。白娘子就是妖,猪八戒就是怪。而精灵是上古神物或混沌未分时就存在的动物、植物等。比妖怪或出现的早,或灵性更强。他们不需通灵,自带灵性。就像龙凤、麒麟。
从世俗的角度看,精灵就是皇子,生来便是帝王之家。血统高贵,自带属性。比如之前的猪婆龙,蛟龙之后,无需修炼,一颗人鱼精魄,就可以人身存在。怪算是富二代,生来天赋异禀,但仍需要修持法力,否则即便有些天赋,也折腾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来。孙大圣便是石头里的怪,要不是渡过两重大海,一座南瞻部洲来到斜月三星洞修法,不过就是山中一个猴子王。妖就是百姓的孩子了,努力的路更坎坷。学人语,得人身,不过是为了,来世成人。
话虽如此说,但是天道公允。这世上,数老天爷最公平。即便是精灵,不修炼也无甚大用。《西游记》里的孔雀公主就是个精灵,那可是佛母孔雀大明王普萨的苗裔,凤凰之后。那又如何,论法力,还不如文殊、普贤的坐骑青狮白象。换句话说,即便是妖,苦心修行,一样可以得到通天法术。玉华州竹节山九曲盘桓洞的九头元圣,只是太乙救苦天尊的九头狮子而已,和青狮白象、青牛精、白唇鹿平级,却是法力极高,人品极好。黄眉老佛被打死,人家只想为孙子报仇,即便孙大圣在人家面前啥也不是,人也也没逞凶斗狠抓了唐僧。并且在洞府之中,只是修行,并未吃人作恶。这一点,比闹天宫之前的孙悟空强多了。说明什么?先天因素是不起决定作用的,后天的学习才决定一切。即便你是一块粑粑,在田里一样能滋养庄稼。即便你是昆山之玉,躺在山里也只是石头。
人们都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学过初中物理的都明白。金子不是光源,怎么会发光呢?它只能反光。那凭什么让光源照到你?那就是你后天的努力。
回头再说这只蠹怪。修持以千万年计,能力自不必说。若是玄奘西行时被放出来,恐怕佛陀道祖联手还得去请上帝加盟。但是这样的大神为什么吸人血肉呢?是为了吃还是另有所图?人家可是恐龙时代的精灵,在琥珀里一千万年都没吃过饭,怎么会看得上人兽血肉这种肮脏的食物呢?
而且,奇怪的是,文溯阁中怪事频频,而其他三处却安然无恙。要说和李墨有关的话,也是解释不通。文溯阁有什么和其他三处不一样的地方呢?
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今晚去文溯阁消灭它。我知道,如果灭不了它,等到大展开始,人山人海,一旦它那时候作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虽说我本事有限,但祖上有这样的说法,一切妖邪,知其成因,便有破解之术。没有妖精是毫无短处的。我只要要弄懂了这个精灵的作恶的原因,别说一千万年,就是一千亿年,也不是打不过。你年头再长,长不过地球,即便是地球,不一样被我们人类改造和破坏吗?何况一只虫子呢?
我们家确实还有别人不请不能出手的祖训,但最近天鹅精、瓶子精、尿壶精、猪婆龙都是在没人请我的情况下我便出手了。这是受到了我老婆的影响。我老婆常说,教师就像医生,人家来治感冒,你发现了人家有肺炎,难道坐视不管吗?当然,有的时候患者不理解,家长不理解,他们的想法都是你想挣他的钱。但面对诸多的不理解,老婆依旧初心不改,她说这就是教师的操守。世间万事,不能事事尽如人意,只能求不愧对自己。今天我要放了这只精灵不管,它真惹出祸端来,我不会原谅我自己。
趁着夜色,我又来到文溯阁。工作人员都下班了,文溯阁里布置了大半。正中间有一个玻璃展柜。其中有一册《全书》善本,因为《全书》善本太过珍贵,文溯阁相对辽博更开放些,所以只放了一个真品。其他的都在博物馆展出。不过有这一册就够了,我知道怎么能用它叫来乌袍君。我点开展柜的射灯,让光芒照射在《四库全书》四字上,四字闪闪发光,油润新鲜,就像刚刚用饱蘸了李墨的狼毫写成一般。清代早以有了印刷术,但是为了以示庄重,一些重要文献书籍的封皮还是会用手写的形式,若非如此,也不会惹上这只蠹怪了。
我信步吟诗“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阴风卷户牖,寒气遏残云。文溯阁大门一下子关闭了,月色不见,只剩下展柜的射灯是这偌大的房间里唯一的光源。
不一会儿,耳边顿生蚊虻之音,声音渐重,面前黑气缭绕,越来越浓,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黑袍之人立于展柜上,黑衣,黑裳,黑履,头戴青布罩子竹编斗笠,垂下黑纱。领口、襟边、衣袂、脚踝,一切衣服接缝的地方都爬满了黑色鞘翅蠹虫。一些蠹虫无处立足,便绕着它飞,将此人时隐时现地隐蔽在群虫之中。看起来,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乌袍君,打扰了。”我施礼道。毕竟人家没有害过我,最起码的礼貌还是要有。毕竟人家是一个一千万岁的前辈。
“先生是金人?我已经不是皇上了,为何还要抓我?”妖精的话我听不懂,但是人家也很有礼貌。妖精有的时候真的比人强。活得久,接受的教育也更深厚,素质往往很高。不过它说我是金人,这也算对,满族的前身就是大金国女真人,看来它还曾经做过皇帝,这个精灵阅历不浅啊。
“我是满族瓜尔佳氏祝咒派萨满,我今天来也不是为了降你。只是想知道乌袍先生有什么怨念,非要作恶,是否可以让我给你开解开解?”
“原来是满族的萨满,你这孩子说话倒是中听,只是我的怨念是你开解不了的。”
“说来听听。”
“我本是林间木内蠹虫。在我那个年代,像我一样的精灵有的是,我也不算什么稀奇。只是我被封在琥珀中,不生不灭。随着地壳和环境变迁,我看着一代代生物演化、消失。直到我被李廷?释放出来,融入墨中。既然上天让我成墨,那我的使命就是写字,写了字,便要人看,看来上苍是要我将知识带到人间。李后主用我写词,为了让他的这篇《虞美人》成为不朽之作,我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这篇佳作成为绝笔。于是我化身乌袍先生,向宋太祖赵匡胤进献牵机药。后来,我曾托生到钦慈皇后陈氏腹中,父皇为我起名赵佶。我一生潜心研究诗词文章、绘画音律,且颇有成就。没想到死后,后世评价宋徽宗总是说万事皆能,独不能为君。我想着以皇上九五之尊宣扬文化应该更有效,谁知天下苍生不不重视文教。清朝时,我被和?购回北京,书写《四库全书》封面,藏于内廷四阁,故宫文渊阁、圆明园文源阁内的藏书,皇上和皇子往往会翻阅。而避暑山庄文津阁内的藏书,在皇上会见西藏班禅、蒙古王公、土尔扈特的时候也会像他们炫耀一下。只有盛京文溯阁,我知道,运往这里的书就不会有人看。除了康熙皇帝偶尔回旧都拜谒孝庄皇后陵寝之后,能在旧宫住上几日,自雍正朝之后,皇上只来祭拜东陵、北陵,连在旧宫驻跸都没有,何况去文溯阁看书呢?所以我便制造了黑水活尸,就是希望皇上能重视文溯阁藏书。但是我失败了。作为一本书,没有人去看,再珍贵又有什么意义呢?”
说着,乌袍君掉下泪来。
蠹怪用了这么多年,追求的只是让天下人读书,学习文化,但是从未成功过。世人对于文化的渴求甚至赶不上对一碗面条的热爱。当知识变得廉价的时候,是人一定会因为无知而受到惩罚。民间野史趣闻常说,北宋徽宗是李煜转世,因为赵匡胤灭了他的国家,他反过来又灭了宋。李后主能诗善文,赵佶也是如此,转世托生之说,便那么的合理。我曾一度佩服这个故事作者的想象力。现在才明白其中原委,宋徽宗根本就不是什么李后主转世,而是李后主用过的一块李廷?墨,墨中蠹怪,只是想借皇上身份,宣传文治,可惜失败了。让人们爱上文化,连皇上和精灵都做不到,这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啊。
书放久了会生蠹虫,蠹虫其实就是想提醒你,你的书放置太久了。
“乌袍君,你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现在是很少有人读书的,要不你试试变成手机怎么样?保证你存在感爆棚。”
“我的目的不是要人关注我,在乎我,我只想让人们多看看书,多学学知识。”
“这很难做到。”
“所以我要让不读书的人都变成黑水活尸。我看过你们人类的一个节目,叫做《中国诗词大会》有一期的冠军居然是一位外卖员。你看这读书和有没有时间,和什么身份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好多人就是不懂这个道理呢?即使是正处在该学习年龄的学生,也是视读书为洪水猛兽。既然不想读书,不想学习,我就送他们去见恐龙吧!”
“你的理论我支持,但是做法偏激了。有些事,是我们改变不了的。你要是还不收手的话,我们之间只有一战了!”
“呵呵,”乌袍君笑了笑,我知道,以我的实力还入不了它的眼。只见它后退一步,从玻璃展柜上下来,平抬手臂,手掌成爪,掌心里握着两个热气球大小的黑团子。
那黑团子是无数蠹虫组成的。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话,光看着就想吐。
我从背后抽出一把单刀来,有从怀里拿出一瓶二锅头。别看乌袍君修行年头久远,但依旧难逃本壳。不论是妖魔鬼怪还是精灵,只有成仙成神之后才能脱本壳成人形。只要本壳尚在,那就难逃本壳属性。甲虫精灵也是甲虫,虫子怕火,所以……
我将白酒喷在刀上,用打火机点燃。刀身上便升腾起淡蓝色火焰。挥舞起来,就像玄幻大片里的仙侠。我右手持刀运功,以***火养刀火不灭。刃上火光顿时窜起二尺多高。
乌袍君一抬手,两团黑虫向我打来,我用火刀格挡,刀劈在虫团上,噼里啪啦地响。一阵阵糊香味儿,让我想起了在老家的时候,太爷爷给我炸蚂蚱。我不知道乌袍君的乌袍里有多少虫子,它不停地向我推手,虫子就一团一团向我打来。它也满身爬满了这种黑色蠹虫。
不一会儿,地上已是一层虫尸。我已经向刀上补了好几回白酒,要是再这么打下去,我就要喝多了。
乌袍君不想和我打消耗战,对它来说,这些蠹虫就是它的兵丁。只见它大袖一挥,将空中飞舞的虫子全部收回袖子里。
只见乌袍君越来越高,几乎要顶到大梁,衣服渐渐发白,身体也越来越胖。
“咚!”
地上出现一只生猪大小的白色肉虫。乌袍君进入了元婴状态。
所谓元婴,是我们常在一些玄幻小说里听到的词汇,究竟是什么意思。说白了,就是变化元阳成为婴儿。怎们讲呢?修道之人认为,婴儿时期是一个人最强大的时候,无欲无求,心智纯净。其实从科学的角度也能讲得清,一来新生儿有母源抗体,确实是人的一生各个年龄段中最不易得病的年龄。二来新生儿最不易受外界干扰,他们睡着了你依旧可以在他身边说话聊天,他也不会醒。要是成人绝对做不到。这也是道家重视婴儿时期的原因。但是人是不能逆生长的。所以就要炼化元阳变成婴儿状态,就是变成一个纯能量体,抛弃一切外物。这样可以大大增强战斗时的法力。这一点也可以在武术中找到印证。武术大师李小龙先生发明过一种叫做“截拳道”的武术。其中有一招叫做“寸拳”。就是在最短的极大距离内,爆发最大的力量,甚至连挥臂蓄力都可以省去。老子《道德经》有言“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说的就是婴儿可以整天的哭,但是嗓子却不沙哑,试问若不是婴儿,谁有能做到呢?原因便是“和之至也”。
乌袍君化为元婴,便是一个肉虫,没腿没眼睛,肥胖的身体前端有一张大口,嘴里全是密密麻麻的触须,口水滴滴答答流了一地。在阴暗里生长的很多动物都没有眼睛,这虫子靠头上一对肉触角感知我的方向。
生猪大小的肉虫子,不停地向我蠕动,看的我毛骨悚然。我定了定神,退了几步,将单刀掷了出去,正扎在虫子头上。腥臭味的体液喷薄而出。像扎破了一个巨大的水气球。
我以为之前那个夜壶精就够恶心的了,没想到这强中更有强中手。
大虫子在地上扭动着躯体,身体越来越硬,越来越黑。不多时,变成一只牯牛大小的蛹。一身硬壳像焊了铁皮,又如同抹了机油,闪闪发光。
大蛹一伸一缩,似乎在呼吸。不多时,头顶的单刀,已经被它逼了出来,掉在地上。
我所生活的辽西,以烧烤闻名全国。而辽西烧烤有一道名吃就是烤茧蛹。既然你变成一只大茧蛹子,那我就烤烤你吧。但不知道这么大的茧蛹子得多少人吃的完。我运尽真气,双手发***火,熊熊烈焰炙烤着那大茧蛹,大茧蛹似极痛苦,摇身变作一只毛象大的黑甲虫。
长须、大牙、巨翅、双目、六足,别的不说,但说那一对触须,像两根竹子。扫动生风,让我想起了黎族的竹杠舞。
一旦被打中,我的脚踝一定粉碎性骨折。
我试图再用火烧它,但是它已经不再怕火。它爬上大梁,正在我头顶上,只要它松手掉下来,立刻能压死我。
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金刚不坏。怎么办?
我想到了破解之法。它既是因为文溯阁《全书》无人翻看,心生怨念开始害人。那我只要看看书不就行了。我若来到展柜旁边,送掌风进玻璃柜,翻动书页,灯光照在上面,一定能攻破它的灵力。我就不打开柜子了。以免破坏文物。
但是,我怎们能够成功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呢。大甲虫死死看住我,只要我一动,它就会砸下来。
我想到了之前读过一本关于虫子的书籍,书上说昆虫有复眼。也就是很多只眼睛。不要以为眼睛多视力就好。昆虫复眼里的世界,相当于我们透过毛玻璃看马赛克。
其实,我还有一招分身术一直没用过。那是因为——疼!
孙猴子拔一根猴毛,就能吹出一万只猴子。我拔一根头发也能吹出分身,只是一根头发出一个。
别和我说什么用剪子剪。剪断的不管用。头发不是凡物,对于修道之人来说,头发离囟门最近,是灵气所聚,受灵气滋养。这也不是迷信,所谓灵气你可以理解成精神,气血。一个人精神疲劳,心力交瘁,他的发质一定不好,发量也一定会少。甚至在人过度操劳或悲伤的时候,会出现“鬼剃头”和一夜白头的现象。古代道士做法,巫蛊害人,必不可少的就是被害人的头发。《搜神记》里记载《干将莫邪》铸剑的典故,也写了,干将削发剪爪投入剑炉,铸成神剑的故事。人死后,由于体内灵气一时不散,头发和指甲会持续生长。很多古墓里的尸体被发现时,头发和指甲都会比刚下葬时长了不少。也并非什么灵异,无非就是尸体体内的营养尚足以支持它们生长而已。所以说剪断的头发没有毛囊,就像割断的草不能用于扦插繁殖。要想分身,必须拔!
为了活命,我把自己薅成了“斑秃”。
数不清的分身出现,大甲虫原本眼睛就花,这下彻底分不清我真身在哪。我捂着生疼的头皮,完成了翻书的动作。
大甲虫应声而落,落地时,已经变成指甲盖大小。我祭起葫芦,收妖入内。
小虫子进入葫芦之前挣扎了几下,精灵就是精灵,即便打回原形,依旧可以说话,我隐隐约约听见它说:“人啊,还是得多看书的!”
曾有人问我,读书有什么用?收入不会变,房子面积不会变,甚至明天的早餐都不能因为彻夜读书而多出一个煎蛋。那些不读书的人,生活条件未必比读书人差。
这便是富豪和贵族的区别了。贵族不一定富有,但一定是高贵的。高贵体现于精神,而不是物质。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中的主角,是咸亨酒店里穿长衫站着喝酒的唯一的人。这便是他的贵气。衣食不能自给,却因“窃书”被打断了腿,从不欠柜上钱,这样的人再穷,也永远是上流社会。他能写出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虽然换不来一颗豆子,但是,由于站着喝酒,短衣帮也要仰视他!
蠹怪被收服,特展如期举行,我特意去辽博和故宫看了好几天。我希望看到一些普通人来参观,更希望看到孩子们来参观。但是我只看到了一些研究《全书》和清史的专家学者。特展轰轰烈烈,参观者寥寥无几。这是《四库全书》的悲哀,还是未参观者的悲哀呢?
我有幸看到一个孩子,趴在展柜边饶有兴致的看着里面的《四库全书》,孩子的父亲刷腻了短视频,收起手机说:“一本破书有啥看的!快走了!”
我后悔了,或许只有让乌袍君害了人,才能有人重视读书吧?我想把它放出来,列位小心家里的书,没事多翻翻,别招上妖精了!
第二卷第十六章:乌袍君[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