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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冷战碟中谍_475癫狂的肯尼迪时代(三)[2/2页]

AI创世纪 武装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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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之中的提线木偶了。
      提摩西·利里他们在庄园里做了大量有关致幻剂的实验,这与其说那是科学实验,不如说是致幻剂的滥用更为恰当。
      他们经常连着好几天服用大剂量的lsd,然后详细记录自己的感觉和反应。
      提摩西·利里最终还把他们的这些实验记录加以润色,编写了一本迷幻药物使用手册,名叫《显灵体验》(thepsychedelicexperience),这本书根据的是一本西藏喇嘛写的《死亡之书》(thetibetanbookofthedead)。书中说西藏人死去之后,不能仅凭自己的力量看到所谓的“明亮之光”(clearlight),还必须有人向他指出光的所在。
      提摩西·利里认为lsd不应是只让人“灵魂显现”就完了,而是应该引导服用者,使他能看见“明亮之光”。在利里看来,这“明亮之光”即是人类之间的一种无条件的爱,是神对人的启示,他要用自己写的这本小册子引导人们进入这样一种境界。
      不管提摩西·利里的动机是多么高尚,他想用lsd来控制人类思想的主张最后还是归结到了奥托·冯·梅克伦堡用迷幻药毁掉西方世界青年一代的阴险计划之中去了。
      为了证明lsd具有超人的力量,提摩西·利里和他的信徒们向世人宣传说,lsd的发现与人类进行的第一次核裂变试验几乎发生在同一时间,这正是因为神在人类发明了可以毁灭自身的核力量之后,为了拯救人类而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更高境界的大门。
      最先看到这个“更高境界”的是一批音乐家。在服用了lsd之后他们真的“开窍了”。
      一个提摩西·利里的信徒名字叫做罗杰·斯通的英国人,被奥托·冯·梅克伦堡一伙儿人选中,让他带着五千份剂量的lsd和那本名叫《显灵体验》的致幻剂使用手册于1965年来到了英国。
      罗杰·斯通的任务是通过自己在英国知识界的人脉,向英国知识界和文艺界的人士传经布道。
      罗杰·斯通的家族是一个在英国知识界很有号召力的书香门第斯通家族,家族的很多人都活跃在文化艺术界,所以他很有自己的人脉资源,特别是在文艺界。
      在罗杰·斯通的引领下,许多英国摇滚乐手都因此而开始了lsd之旅。其中受lsd影响最大的要算是“披头士”乐队的约翰·列侬了。而在此前不久,鲍勃·迪伦刚刚打把大麻烟卷介绍给了“披头士”。从此,乐队便在约翰·列侬的带领下开始追求歌词的艺术性。
      从1965年出版的《橡胶灵魂》(rubbersoul)专辑开始,“披头士”们明显地摆脱了早期只唱情歌的状态,列侬在他创作的《我的一生》(inmylife)中反省了自己的过去,而歌曲《挪威木屋》(norwegianwood)则模糊得让人猜不出约翰·列侬想要表达什么意思,而这些歌曲实际上都是致幻剂作用下他们创造出的迷幻摇滚。
      另一个受lsd影响很深的人是乐队的吉它手乔治·哈里森(georgeharrison),他在专辑里第一次弹了印度西塔琴(sitar),预示了东方神秘文化,尤其是印度宗教文化对“披头士”的影响。
      其实,约翰·列侬以前就曾服用过lsd,但不幸的是他一开始经历的全都是“恶性幻游”,所以对lsd并无好感。
      1965年12月,约翰·列侬在罗杰·斯通提供的《显灵体验》一书的指导下第一次经历了一回“良性幻游”,对他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几个月后他在录音棚里录制完成了第一首带有明显迷幻色彩的歌曲《明天永远未知》(tomorrowneverknows)。
      事实上,直到六十年代初期,lsd仍然只是少数人才能享有的“福利”,音乐家们为了避免麻烦,只敢在唱片里暗示它的存在。那些唱片的演唱者和词曲作者是绝对不会承认他们的作品与致幻剂有任何的联系的!
      可是,一个业余化学家和一个小说家联手改变了这个状况。
      1960年,一个名叫肯·凯西(kenkesey)的斯坦福大学写作班的进修生受到了奥托·冯·梅克伦堡阴谋集团中的某些分子的金钱引诱下,“自发”的决定跑到大学附属医院下设的精神病研究所,申请当一名志愿者。
      这个研究所其实是中央情报局资助的一个致幻剂研究中心,医生们用每天七十五美元的报酬招来不少志愿者,让他们服用各种致幻药物,然后研究他们的反应。
      那几个星期的实验显然给凯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两个月后肯·凯西再次以清洁工的身份再次进入了那家医院,并得以接触药柜里存放着的lsd和梅斯卡灵等一大堆致幻药。
      肯·凯西偷了许多致幻剂药品回家,还经常在服药后回来工作,让自己在“迷幻”的状态下观察医院里的那些精神病人。致幻剂让他进入了精神病人的内心世界,使他对精神病有了全新的认识。渐渐地,一个有关精神病院的故事雏形开始出现在凯西的脑子里。
      而这部小说就是后来被好莱坞改编成著名影片的《飞越疯人院》。
      1962年,肯·凯西的小说出版,赢得了评论界和读者的一致好评。小说以一个印第安酋长为叙述者,这个酋长在精神病院遇到的一个名叫迈克·墨菲的叛逆青年,他为了维护病人的权利和护士长进行斗争,最后被实施了脑白质切除术,成了傻子。酋长只好把迈克·墨菲杀死,然后自己跳窗逃出了精神病院。
      其实,主人公迈克·墨菲就是肯·凯西自己,而那个精神病院以及可恶的护士长则象征着我们生活的这个被清规和教条所统治着的世界。肯·凯西希望自己成为打破这个世俗世界的斗士,而最后救了凯西的那个酋长则暗示传统宗教文化为人类指明了希望之所在。
      而且肯·凯西不但这么写了,也这么做了。
      1963年,他用稿费在旧金山以南约100公里的一个名叫拉宏达(lahonda)的山区买了幢独立的房子,并在房子的四周挂上好多个音箱,整天放着很响的摇滚乐。
      肯·凯西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写他的第二本书。
      在写作之余,凯西喜欢在这里开lsd派对,来的人都必须服用lsd,然后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声中欣赏他自己剪辑的电影片段和一些奇怪的视觉影像。
      很快,凯西家的派对就以其热闹而又疯狂的名声吸引了旧金山附近的很多作家、诗人、音乐家、画家,以及所有想换换脑筋的人。
      他们服用的lsd都是由一个名叫奥古斯塔·奥斯利·斯坦利三世的家伙提供的。而正是这个人使整个lsd迷幻药运动推向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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