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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 第16章[2/2页]

穿越冰与火之歌 疏尘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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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了我吧。”提利昂摇摇头,顺手翻开了莱安娜那本游记,因为原来的书上写了太多不能被人看见的东西,珊莎干脆把整本书抄了下来,中间空出几页,凭着自己的想象加上些插画。
      “这是你弟弟抄的?”提利昂看着本子上珊莎被鲁温嫌弃了不知多少回的一笔烂字问道。
      “不是,是我自己。”珊莎否认道。
      “我相信。”提利昂看见珊莎正在石板上练习的瓦雷利亚文字,“认真”的点了点头。
      直到珊莎去针线室以前,两个人都坐在窗前聊的热火朝天,因为严酷的自然环境和不同势力之间持续的冲突,维斯特洛普遍存在着重武轻文的风气,不同于统治阶层的大部分成员,提利昂却十分看重知识的力量,然而这也让他常常显得与群体格格不入。
      自从几个亲近的叔叔去世以后,提利昂身边亲近的人就只剩下詹姆,作为这个世界的“异类”,他和来自另一个世界珊莎反而没什么隔阂,再加上珊莎有意结交,他们很快变得无话不谈,仿佛是认识了多年的老友。两个人从龙聊到厄斯索斯的九个城邦,之后又一路聊到了托曼和弥赛拉。见识了提利昂这个书迷以后,再想想昨晚和艾莉亚说话时,托曼三句话不离看书和养猫的模样,珊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外甥像舅(同时也是叔叔)。不过不同的是,相比于托曼满嘴自带催眠效果的、古圣贤王和骑士淑女的故事,提利昂讲的种种奇闻逸事显然更有吸引力,此时难得有人捧场,更是知无不言,其中不乏幽默的部分,笑的珊莎前仰后合,临到分开时还没有止住。
      “想想看这提利昂也还真是个妙人,”珊莎坐在针线室里,一边缝着一件给瑞肯的衬衣,一边想着:“明明瑟曦那么讨厌他,可是她带大的托曼和弥赛拉还一见面就粘着他不放,......前提是他把嘴贱的毛病收收......”
      “珊莎,你以后真的会嫁给乔佛里王子吗?”一旁的珍妮凑到珊莎耳边,有点兴奋的问道,女孩软软的嘴唇擦过她的耳廓,像是小鸟掉落的羽毛。
      “谁告诉你的啊?”珊莎放下衬衣,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顺手在艾莉亚头上撸了把毛。和乔佛里订婚这件事目前变数太大,劳勃只是私下一说,两个人又都年龄太小,她并不打算让太多人知道,所幸艾德也抱着类似的想法,除了她和艾莉亚去道晚安时提过一回以外,就只告诉了凯特琳,这两人都算不上口风不严,估计不至于在一天之内就传的人尽皆知。
      珍妮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没有谁告诉我,只是因为他喜欢你啦,”珊莎松了口气,“你们在晚宴上一直坐在一起,你刚刚不是还告诉我说,他觉得你长得很漂亮吗?”
      “这不过是一种礼貌的说法罢,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了,况且他除此之外还没和我见过几面呢,怎么会这么快喜欢上我?”
      “可是你一定喜欢他吧?”珍妮也放下手里的活,把玩着一串珊莎送她的小玩意,几个用草茎树叶编的蚂蚱、蜻蜓和花篮,里面裹了新鲜的艾蒿和松针,闻起来带点艾草和松脂的香味。
      喜欢吗?珊莎摇摇头。穿越以前的她在高中和大学时谈过两个男友,上班后又和第三个同居过半年,但都不尽如人意,最后只好又变回了普通朋友。再加上三十岁发现自己是弯的以后,没几年就开始和一个妹妹的同事交往,等到两个人好不容易说服了父母,准备开始同居,“珊莎”已经将近三十七岁了。来这的前一天晚上,先嫁人的妹妹正怀着三胎,打算让两个姐姐给孩子起个名字;晚一步的姐姐则操心着二女儿入学的问题,而她依旧独自住在女友的公寓附近,琢磨着第二天去帮她搬家过来......
      “再揉就要变秃了。”艾莉亚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把珊莎的手从头上拽下来,用正绣着的裙子紧紧包住压在腿上。“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呢?跟我说嘛。”
      “乔佛里喜欢你姐姐哟。”珍妮悄悄告诉她,贝丝也半懂不懂的过来帮腔。
      “别这样,我们只是在说他很英俊。”珊莎有时真的拿这帮小丫头没办法。
      “琼恩说他看起来像个女孩子。”艾莉亚撇撇嘴。
      “只是头发有点长啦。”珊莎使劲一抽,把手从裙子里□□:“小声点,别让修女发现你的针线活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艾莉亚点点头,放轻了动作。因为有弥赛拉在场,珊莎事先偷偷给了艾莉亚一条自己没做完的裙子,以防修女因为针线活的质量问题过来找茬,然后按照《绣花大盗》里的法子,让她把裙角一圈烟灰色的卷草纹拆掉一层,好给艾莉亚找点事干,让她不至于在针线室里闹事(这种事以前经常发生)。
      “胖乎乎的,长得真像那个托曼。”艾莉亚戳了戳珊莎绣在衬衣袖子上的一只小白兔和旁边的胡萝卜、小白菜,见修女和其他仕女正围着弥赛拉打转,干脆丢下一句“过会叫我”以后,树袋熊一样的搂着珊莎的胳膊补起了觉。
      好不容易熬到散场,珊莎听琼恩和另外两个男孩抱怨了一番乔佛里在校场如何不堪以后,就一个人去了神木林,因为喜欢其清静无人,除了藏书塔以外,珊莎独自一人时最常过去。
      手上毛茸茸的触感让珊莎发现,布兰那只叫芬里尔的小狼不知什么时候跟了过来。像小说里一样,罗柏和瑞肯给小狼起名叫灰风和毛毛狗,席恩那只毛尖泛着一层白色的母狼叫“晨雾”,而布兰在想出的名字都不怎么合心意以后,接受珊莎的建议给小狼起了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个铁群岛的人名。”席恩评论说)。
      “你说,他会看见咱们吗?”珊莎摸摸爬到膝盖上的小狼,不知是在说给小狼还是自己听,那个“他”自然是小说中的“三眼乌鸦”布林登,珊莎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希望能通过那棵鱼梁木联系上他,但从来没有收到过回应。苍白的枝干间,手掌似的红叶在风中窃窃私语,被染的血红的双眼越过一池黑水,一动不动的凝视着坐在铁树下的一人一狼,那是树的眼睛,还是布林登的眼睛。
      风与树木的细语中多出了其它的声音,树下的软泥吸收了来人的足音,但刮过耳边的清风却带来了脚尖踢开落叶的沙沙声。
      “珊莎,”艾德瘦长的影子倒映在水面上:“我有些事要告诉你,是关于我们昨晚收到的,莱莎阿姨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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