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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纨绔子弟[1/2页]

她在西游开局一把菜刀 阳阳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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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西游记的时候,那被白骨附身前去骗唐僧师徒的,其中一人就是穿着粉色衣服的女子吧。
      金熊熊自己的那女儿是粉色的衣服,名字倒是不记得了,不然现下就能问一问了。
      可惜。
      不过又想想,粉色衣服又不是很珍贵的东西,说不准这姑娘就是穿着粉色衣服呢,并不是原著里那个。
      想到这,她心中稍微安心了一些。
      西游记原著剧情不能变更,她倒是想看看白骨不吃人血了,那三打白骨精的剧情还会不会上演。
      上演也不要紧,有她在呢。
      白骨是个好孩子,不是原著中那样,不应该就此死掉。
      毛血旺的味道实在霸道,路过的游商路过,都会到这边落脚,「来八份毛血旺,再来八碗饭。」
      行商累脚,走了那么远路,一个个都累了。
      「这里真热闹。」坐在棚子里的一个男人左看看右看看,对着同伴道。
      「我之前说什么来着,这里啊,是一路以来最安全最舒适的地方了,你还说荒山野岭不安全。」
      这人叫姓贾,商队里的人都叫他老贾。
      老贾笑着调侃说这里很热闹的年轻人。
      年轻人面对长辈的话,憨笑起来,「我这不是没有来过这里么,听贾叔的话,贾叔曾经过这里?」
      要不是曾经来过这里,怎么会那么笃定这是个好地方。
      「客人,您的毛血旺,鸭血汤,还有韭菜炒猪血好了。」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姑娘给金熊熊他们上菜。
      金熊熊看她拿那么多碟子,稍微站起身帮忙,「对了,我们再要两碗饭。」
      刚刚忘记要饭了。
      她和蛟龙都是妖怪,要是不吃饭的话会饿得很快。
      粉色衣服姑娘很高兴金熊熊的体贴,道,「两文钱一碗。」
      金熊熊,「就要两碗。」
      「好嘞。」粉色衣服女孩应了一声,就回去装饭了。
      她路过刚刚那队游商身旁,刚刚和老贾说话的年轻人问道,「请问我们的菜什么时候好?」
      「快了快了,」粉色衣服姑娘顿了顿又道,「下一桌就是你们的了。」
      做菜的锅炉那边,一个老妇人喊,「小翠,上菜了~」
      「哎~」粉色衣服的姑娘,也就是小翠忙仰着脖子应了一声。
      「你们这桌的菜好了,等我给那桌装好饭就给你们端过来。」小翠看了一眼金熊熊这桌。
      老贾商队也知道金熊熊和蛟龙两个是先到的,没有说什么就答应了,「行,你慢慢来。」
      「哎~」
      不一会儿,小翠就把金熊熊要的饭拿来了。
      才两文钱一碗的饭肯定不是什么上好的白米饭,就是那种计较粗的粗粮。
      细粮吃多了,吃点粗粮其实也有几分野趣。
      「这毛血旺不错,」蛟龙夹了一个鸭血咬了一口,眼睛一下就亮了,「虽然没有吃过你做的毛血旺是什么样,没吃过之前,这毛血旺算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了。」
      金熊熊听着蛟龙赞叹的话,也往嘴里放了一块。
      之前闻到这味道的时候,她就猜测这是照着她几百年前送给白骨的菜谱做的。
      吃进嘴里,她心里就叹道果然如此。
      当初给白骨的菜谱,白骨很聪明,没有藏着掖着,而是无偿送给了一些百姓。
      菜谱是无偿的,唯一的要求就是这些百姓必须在这里定居,要是想要离开的话也不是不行,必须住满三十年。
      三十年一过,他们爱去哪里去哪里。
      有妖
      怪的地方,人类怎么能安心住下。一个个都想着三十年后就离开,离开得远远的。
      只是啊,白骨实在是个好妖怪,不仅帮忙驱赶野兽,就连战乱的时候,也会守护在这护一方安宁。
      时间是最好的解释。
      看白骨这么好,这些百姓都不愿意离开了,心甘情愿呆在了这里。
      那些菜谱一代传一代,这条路上的摊贩,都是几百年前传下来的。
      不知是这摊的毛血旺好吃,其他摊子卖包子的卖绿豆汤的,也都很是美味。
      「呜,好吃!」之前被老贾调侃的年轻人惊呼。
      原来,这个商队的菜上来了,大家闻到那香气,都忍不住吃进了嘴里。菜闻着香,没有想到吃着更香。
      老贾,「好吃你就多吃一些。」
      叫老贾的中年人是商队的领头,点菜的时候就点了毛血旺,其他都没有点。
      这么多人分这么点毛血旺,商队里的人,包括年轻人都有些欲言又止。
      老贾敲了敲年轻人的额头,「你啊,我就点这么点不是小气,是这啊,好吃的不止这摊子。」
      「我是想你们留着肚子,多吃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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