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来这么长时间了,顾铮自从开了荤,就食髓知味了。
虽说,他心理年龄已经四十多岁,可身体还是二十六岁大小伙子的身体,火力正是旺盛的时候。
此刻看着周之章的背影,他心里不痒痒那才真是见了鬼!
他不知道为什么,以前自己对周之章,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过,现在,却总是幻想着自己跟周之章没羞没臊的躺一块的场景。
这他娘……
周之章做好了一道菜,眼角余光瞥见傻站在厨房门口的家伙,没好气的道:
“还傻站在那里干什么?赶紧去收拾收拾桌子准备吃饭啊!”
顾铮回过神来,讪讪的笑了笑,找了个给自己开脱的借口:
“那什么,要不,咱还是专门收拾出一间房给小白住吧?总让它在客厅里睡觉不好,尤其是咱俩吃饭的时候,还得守着小白拉尿的猫砂盆,那味儿忒大。”
周之章觉得顾铮说的很有道理,便说:
“嗯,你说的很对,行吧,那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这个‘当爹的了。”
顾铮:“……”让你话多!
周之章做菜的手艺一向很好,自从跟周之章在一块住,顾铮就很少出去吃了,整个人胖了两三斤。
守着三道色香味俱全的家常小菜,顾铮觉得不喝点委实对不起周之章的劳动结晶,就走去酒橱打算拿两瓶啤酒。
可家里就剩下了几瓶洋酒。
顾铮对洋酒一向不怎么感兴趣。
别看酒橱里的洋酒,每一瓶都价值过万,可他照样不想喝。
出去买?
顾总也不是那么勤快的人啊。
让周之章出去?
不用想,她肯定会喷自己一顿。
想想还是将就一回得了。
他拿了那瓶路易十三。
“别说,你还是挺有创意的。”
周之章看着倒酒的顾铮,笑吟吟的说道。
“那是,”顾铮很受用的说:“没有创意的话,那就没有光速设计的今天了!”
周之章哈哈乐道:“你可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我说的是,别人喝洋酒,人家都用高脚玻璃杯,你倒好,用吃饭的碗喝,哈哈哈……”
顾铮给周之章倒了小半碗,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大海碗,放下酒瓶,说道:
“你这就不懂了吧?咱这可是‘中西结合、‘中西合璧——用中国的碗,喝外国的酒,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周之章笑的更厉害了。
咕咚灌了一口酒,吧嗒吧嗒嘴,顾铮皱眉道:
“这什么破玩意儿?限量版的路易十三,就这个味儿?我还不如直接去喝酒精呢!”
喝惯了国内粮食酒的顾铮,之所以不喜欢这种洋酒,就是因为这种酒是蒸馏酒,没有粮食酒精的那股子?味儿。
要不是懒得去车库拿从老家带回来的地瓜干酒,顾总才不稀罕喝这种没滋没味的破东西呢。
虽然,这瓶酒可以让很多人为之疯狂。
但那又怎样?
顾总不喜欢说什么都是白扯!
 
第211章 还奉圣明君[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