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二年,他晋升为户部尚书,这时候才三十二岁,是少有的少壮派了。
在户都任上,他严禁胥吏横征暴敛,贪赃扰民。他采取措施,招诱流亡农民垦荒屯田,由官家发给耕牛和种籽,并允许将所垦荒地作为私有,免税三年或永不起科。
杨靖担任刑部尚书时承旨研办,体察上意,一律秉公处理。他治狱明察真伪,而不以刑律苛细严究。
对供词案情稍有不实者,必定亲自过问,彻底查明,量刑非常平允,不偏不倚,经他复查审理,结果多所平反,活人甚多,受到洪武帝的赞许。
所以此人是能吏、干吏,无论在户部还是刑部都干得非常出色。
杨靖看向身旁的大理寺卿周志清,见他向自己摇头,况且也知道此时情形不对。
只好硬着头皮说道:“殿下您这是……若有案件殿下只管交给刑部,微臣定当公允处置,请殿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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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见有这么多人看着,推脱不过,只好说道:“启禀大殿,此乃凌迟处死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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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当真是骑虎难下,咬咬牙说道:“也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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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卿是在洪武十四年置,命李仕鲁为首任大理寺卿,正五品。
到了洪武十九年的时候,置审刑司,共平庶狱。凡是大理寺所理之刑狱,审刑司均复详议之。
为加强大理寺的权力,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升大理寺卿为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
可见朱元璋对这个执法机关是很重视的。
据《明代典则》记载,洪武二十四年六月,太祖把大理寺丞周志清提为卿。
并说:“大理之卿,即古之廷尉,历代任斯职者,独汉称张释之、于定国,唐称戴胄。盖由其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世。”
周志清回道道:“公允,臣并无异议。”
“好!既然两位大人亲自断了案子,那就当秉公而行!来人,处死他们!”
周志清和杨靖也傻眼了,自己只是说应当这么判而已,还没有正规的流程呢!
签字画押也没有啊!
还得有一套的流程呢!
“慢着!”
此时几乎已经被忽略的朱允?芍沼诖尤巳鹤詈笞吡斯?矗?嫔?辉玫乃档溃骸霸?啄愫?质裁矗浚』室??皇侨梦颐谴?硭?袄锤把纾?擅凰瞪比耍∧悴灰?俸?至耍??一厝ィ“颜馊朔帕耍?蚴墙桓?滩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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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震慑![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