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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古惑仔[2/2页]

无影神功五百钱 风中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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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亦明说:“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去看场电影,我请客。”珍珍仄头说:“去就去,我无所谓。”
      电影院是制造爱情悲剧和喜剧的摇篮,多年以后珍珍这么认为。夜场电影里的灯光很昏暗,电影才开演,观众席上的一对对青年男女已是千姿百态了。
      这天放映的是一部港台明星主演的枪战爱情片,随着剧情的发展,紧挨珍珍而坐的程亦明被电影中的情节所吸引,以至常会旁若无人地吹响剌耳的口哨或开怀大笑,看到高潮处他的右臂自然而然地搂住了珍珍的双肩。
      珍珍头一回与陌生男子有如此亲密的接触,她有些害羞、恐慌,更多的却是放纵自己,她认为学校里的男同学一个个都成了书呆子,缺乏男子汉的气质,迂腐不堪,而身边这个男孩虽然粗野,但更多的是豪放。珍珍在校期间就常常考虑:我的学业大势已去,彻底失败了,如果在爱情上能一帆风顺获取幸福的人生,又何偿不是有得必有失吗?
      从电影院出来分手时,程亦明约她明天晚上七点,沿江公园玩。珍珍沉吟一下点头答应了,她想反正自己不上自习,去公园同样是打发时光的好地方。
      第二天珍珍跚跚而至时,程亦明竟不在公园等她,这令她十分委屈、气恼。那是夏末秋初的夜晚,十八岁的珍珍已经发育成熟了,肩圆、腰细、腿挺。她特意穿上了当年街上很流行走俏的碎花红底乔其纱连衣裙。
      她没有料到程亦明在第一次约会就会失约,气恼地暗骂:姓程的你以为你很了不起,我还不稀罕呢。就在珍珍怒气冲冲刚要转身回学校时,程亦明吹着口哨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大塑料袋。
      珍珍哼了一声,噘着小嘴,背过身去不加理睬。程亦明道歉说:“珍珍,对不起,我有点事耽搁了一下,让你久等了。”
      珍珍没好气地说:“呵,你倒成大忙人了,还真看不出来。”
      程亦明扶住她的双肩说:“好啦,好啦,别生气,坐下来。”哄劝了半天,珍珍才顺从地在他身边的长条石椅上坐下。程亦明殷勤地从塑料袋中拿出饮料、水果、饼干、点心来招待她。
      程亦明是个很健谈的人,可是听他说话珍珍总有一种天花乱坠、俗气不堪的感觉。程亦明知识浅薄,愚昧可笑,珍珍开玩笑似的问他知不知道莎士比亚。
      他满脸自信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一定是跟威士忌一样的外国名酒。要不就是名牌衣服,反正不是名车,名车叫玛莎拉蒂。”
      那年月许多中国人都在谈论一个政治话题:苏联解体。程亦明却像个生活在桃花源中的人,不知有魏,反而问珍珍,“师连”是不是一个军队?就是一个师和一个连的士兵投降了、解体了。
      珍珍乐得咯咯大笑,她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除了文化水平不高,程亦明也有他成熟老到经验丰富的一面,他善于运用街头流行的挑逗和黄色笑话来打情骂俏,三两句就能把个情窦初开的珍珍说得半羞半恼,并似懂非懂地领略其中的风情。
      程亦明滔滔不绝地讲述他以暴力渲泻快感的辉煌历史,他说他入道以来从未上过半天班,没工作照样活得比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的工人要风光自在。他说钱还来得不容易,只要你肯弯腰去捡就行了,别人骂我是个无业游民,哧,老子不照样比他们活得潇洒,活得痛快。
      程亦明抓过珍珍的左手,用它来抚摸自己粗糙的下巴。珍珍一惊想抽回,但力量不够,只好红着脸任由他把玩。
      程亦明接道:“我有一帮铁哥们,一共是七个人,别人称我们是七剑客,老大就是我,弟兄们管我叫程哥。”
      兴趣上来了,程亦明还裸露出身上两处的纹身向她炫耀。左上臂纹的是一只面目狰狞的狼头,而胸口却纹着整头狼。程变明说,纹狼的大多是职业打手。手臂上的纹滴血狼头是胆大、心狠、手黑,惹了老子就让你见血的意思。胸前纹身站在山尖望月吼的狼,意思就是团伙中的老大,带头大哥!
      程亦明自豪地讲着他的成名史,使他一夜之间声名大震的打斗是一次在录像厅中打群架,那场恶战下来,他一共抽断了四条大号的自行车锁链,从此在圈内他又有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人人都抻出大拇指称赞他有量,是一号人物。
      说得兴起,程亦明还煞有介事地向珍珍讲解圈内的行话:象他这样出名的大罗汉,别人尊称粗罗,他手下的那帮小罗汉叫作青皮,用武力敲诈勒索称之为打锣,打架时一对一叫单挑,最常用的武器刀叫作龙,有大龙、中龙、小龙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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