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的店铺。
开业将近半个月,除了第一天开业,云拧来过店铺,后面再也没有出现了。
到了十字路口,云拧见到整条道路拉起了警戒线,不准闲人进出。
“我·靠。”云拧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一个小时前,小富婆打电话来说有个人被打倒在地上。原来事态有点严重。
整条道路都是警察。
警戒线外面是不少围观的学生、居民、商贩……
云拧向一位戒备的协警问道:“你好!里面发生了什么?”
协警望了一眼一只耳朵带着耳机,一身便衣的云拧,语气硬生生的说:“有两个人打架,重伤。你们别围观,赶快离开,没有什么好看。”
“谢谢。”
有几个警察负责劝说围观群众别乱发现场的照片、视频,最好是离开,回家回学校吃饭的话。
警察说警察的,围观人照样举起手机咔咔的拍照,录视频。
云拧从围观的群众角度想,觉得众人拿手机拍照片,是理所应当,因为大家都有好奇心。
从警察的角度觉得:死人、重伤人的现场,你将现场的照片、视频存在手机,不晦气吗?
然而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禁止群众拍照片。
群众拍照、录视频只有一个条件:不传谣、不造谣。
尊重事实的转发朋友圈,执法部门不会追究法律责任。如果造谣、传谣,你就等着警方的处罚。
云拧从不同的角度感受了一下,沿着警械线的外围,往店铺方向走。
走了一段路,不能再前进,前面是第二道警戒线。
第二道防线内全部是民警;还有商户、学生排队,有几个民警问话。
中心现场的这些普通市民、学生,肯定是当时见到案发现场的重要目击证人,警方留他们在中心现场,问话。
从这边云拧没有见到妻子,拨通电话,被挂断。
【看来小富婆也被作为目击证人问话了。】
云拧思考要不要出示警官证,进入中心现场,想想算了。
这起案件,两个打架人都在现场,事实清楚,案子不可能交到刑侦支队。
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在中心现场来来回回的勘察,拍照,录像……
云拧举起手机,点开摄像头,拉近距离:
【中心现场不见躺着的人,有一个鼻子、眼睛肿肿的学生模样的男生,坐在凳子上,正接受一位侦查人员的问话。】
看来被打倒的另外一个人应该被送往医院了。
等了四十多分钟,中心现场的普通市民都被遣散,出了中心现场。
孔莲关了店铺门,出了警戒线,找到云拧。
“太恐怖了,太恐怖了……”孔莲情绪激动的说,“我正在卖奶茶,两个男生大声吵起来。没有吵几分钟,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我记得店铺中有不少人家装了监控,警察有没有调取视频?”
“全部调取了。”孔莲回头望望现场,“大作家!你们都是警察,为什么你不用到现场?”
“管辖权的问题,这起案子这么容易破,到不了我们刑侦支队。”
“里面的警察好凶横,来到现场,大声命令所有商品的人排队,等着警察问话。”
“正是到了吃饭时间,人员多,警察不强势点,控制不了现场。
这很正常。”云拧指了指拿着手机的群众,“你看看,警察温柔的,喊破喉咙的叫,没有什么效果。
如果警察收了几个人的手机,或者语气强硬点,没有人再敢拍照。”
两个人说着话,到了停着电动车的地方,骑上电动车,回到小区门口吃饭。
第275章 孔莲打电话说店铺门口有人打架[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