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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介绍五起积案的简单案情进度[2/2页]

边城云警官 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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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从尸检检验方面讲诉。
      尸检结论:最开始的案子是右手作案,后面三起案子是左手作案。
      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这几起串并案存在两人作案的可能性。
      江桓讲诉了自己的观点:
      “几次案件中反应出作案者的身体素质非常好。
      用铁棍杀人,没有足够的力气,肯定有反抗、动静大的情况。
      除了陆安南中,其他三起案件中,受害者完全没有任何反应的情况。
      杀人者一棍子下去,下狠手。体力不好者,做不到如此干净利落的手法。”
      云拧讲了个人的看法:
      “我主要讲讲毛文臻的朋友蔡丘。”
      显示屏上出现一张照片,是蔡丘的人像图。
      由云拧讲解蔡丘,是崔仕安排的内容。
      整个侦查过程而言,是云拧发现了蔡丘犯罪的嫌疑。
      谁第一个发现嫌疑人,谁讲解更有利于。
      “蔡丘和毛文臻的是挚友。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他们的友谊,如历史上的管仲与鲍叔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云拧调出两辆途观车。
      “这是他们两个人座驾,同款车型,车号牌也挺有含义。
      520,1314,特殊的号牌的确验证他们是好朋友关系。
      他们有深厚的友谊关系,也就推测毛文臻和蔡丘是联手作案的可能性。
      这也是为何专案组感觉毛文臻是凶手,但是没有找到杀人证据的最大一个障碍。
      三队定下基调:毛文臻和蔡丘是联手作案。
      两个人作案,互相打掩护,警方不容易找到证据。
      发现蔡丘作案的嫌疑,是一起钢筋丢失中发现的。
      当年案发时候,有一个叫郭涛德的装修人,负责装修叫唐有德的家。
      唐有德的新家在都蓝小区,与杨冬灵是同一个小区。
      装修期间,一个叫朱海秋的人从郭涛德装修的房屋顺走了两根钢筋。
      蔡丘又从朱海秋手中拿走了两根钢筋。
      案发现场的钢筋,是被顺走的两根钢筋的其中一根。
      三队已经做过了理化实验,可以确定案发现场的钢筋与蔡丘拿走的钢筋是同一年统一类同一批次生产。”
      投影屏幕上显示两根钢筋的对比数据。
      “蔡丘作案的可疑性,还有一个最有力的证据。”
      云拧播放了一段视频。
      “视频中清清楚楚的表明,蔡丘在磨洱县的一间毛坯房,仿制了一间询问室。
      他本人已经承认,他曾经想过加入警队。
      再是这间仿制询问室,蔡丘的作案性非常高。”
      关于蔡丘的情绪变化,他的脾性等的行为举止,不可能作为证据使用,只能是个人侦查时候的依据。
      崔仕指着蔡丘的人像照说,“凭借我三十多年的侦查经验,和老侦查人的直觉,蔡丘是动作的那个人。
      我说的动手是杨冬灵案子,是蔡丘杀了杨冬灵。
      但是有一个问题。现场勘察和尸检结论看:杨冬灵死于左撇子。蔡丘是右撇子。
      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告破铁棍子已经成定居。
      我们接下去的任务,一组挖毛文臻,一组挖蔡丘。”
      三队的五个人做了案情介绍。
      何冰安说了几句话,政委黎夏彤也说了几句话。
      他们两个的意思非常明确:陈年积案,一切听崔仕的指挥。
      听了案情介绍,重案队的人面色更是难看。
      一个个都神情凝重的离开会议室。
      陈勇队长和另外一个队长,在各自的办公室召开简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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