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处痕迹程煜早就看到了,他也留了神,很仔细的分辨过,但得出的结论是——那是某种脏污,或者陈年的血迹。
甚至于程煜还曾凑上鼻子去闻,但却并没能闻出什么特别的味道,也就无从判断这究竟是什么造成的痕迹。
也正因这痕迹半点味道都没有,所以程煜很快放过了它,去寻找新的痕迹。
而现在,程煜知道,这痕迹肯定有问题。
刚才是蜡烛靠近了此处,吹来的风让火光歪斜,触碰到了那并不大片的痕迹之上。然后程煜就闻到了那股类似于塑料烧焦的气味,现在呈现在他眼前的,也说明了这一切,就是这处痕迹被燃烧,才造成了空气里这股淡淡的塑料烧焦的味道。
凑上前去,程煜仔细的闻了闻,没错,就是这股味道。
那处大约只有半个小指甲盖大小的痕迹,现在因为火燎的缘故,已经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面积被烧焦了,那股臭味正是从这里发出,这说明,这处痕迹一定不是跟下马石原本就存在于一起的。
尽可能用一只手拢着烛火,程煜伸出另一只手,用指甲开始尝试抠动那处痕迹。虽然粘黏的很紧,这也是为何程煜刚才没有发现这处痕迹的异常的原因,但在程煜刻意的抠动之下,那处痕迹还是被程煜整块的抠了下来。
凑近烛光一看,刚才在下马石的桩子上不显山不露水的东西,现在却是一目了然,程煜立刻就知道了这是个什么东西。
火漆。
古代和现代都有火漆,不同的是现代的火漆通常由松香以及一系列化学合成的物质构成,而古代的火漆,通常由虫漆、焦油以及朱砂之类的颜料构成。
如果是隔着器皿加热,这种东西会很快融化为半固态,将其滴落在信笺的封口上,再使用某种特殊的印章使其凝固成某种特定的图案,就可以作为某种封印使用。
而若是直接用明火点燃,其中的焦油和朱砂等成分,就会散发出诸如塑料烧焦了一般的恶臭。
程煜刚才闻到的,正是这种味道。
和寻常的火漆不同,一般用于传递机密的封印物,火漆里掺加的颜料通常都是朱砂,红色比较醒目也有警醒的作用。但这处被抠下来的火漆,却呈现黑色,里头掺加的应该是某种黑色的颜料。
这当然是有意为之,就是为了万一留有残余的时候,会被人误认为是陈年的污垢,就好比程煜刚才以为的那样。
试想,程煜是带着必然有所发现的决心来寻找证据的,尚且要通过火烧这样的意外才能发现此处异常,那么其他人即便是注意到了这里,只怕也不会觉得这是什么人为特意留下的线索,而只会认为那是寻常的污垢。
好在阴差阳错的,最终还是被程煜发现了这里的异常,哪怕线索还并不明显,但程煜却已经大概知道,这处黑色的火漆,必然是王雨燕留下的。而她离开茶楼之后,甩掉了跟在身后的李四,再折返回来,也正是为了把这处火漆抠掉带走,只是,最终还是留下了这么一小块不起眼的痕迹,被程煜发现了。
程煜当然知道,这处火漆只是残余的边角料而已,真正完整的火漆,最少也得有一个铜钱大小,甚至更大。
火漆这种只需要不高的温度就能使其呈半融化状的物质,以王雨燕的手段,甚至都不需要点火以及器皿之类,只需要将其握在手心,用内功催发片刻,就能得到足够绵软的火漆了。
再将其黏在这下马石上,使用某种印章盖上去,那就会形成一个只有他们自己人才能看得懂的图案。
根据程煜记忆中所知道的,摸金校尉留给同行看的印记,有许多种图案,每一种图案都有专门的意思,这些图案甚至还可以进行组合,以表达更多的意思。
只是,程煜一直以为这些图案、印记,都是用手画出来的,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这些图案竟然会是用火漆盖章的方式留下的。
这的确是一种更优的方式,火漆留下的图案,如果被同行看见了,随手一抠,这痕迹就不复存在了。而即便没被同行看见,大约也只需要一场雨,就能使这火漆脱落。甚至于,日晒的时间长些,这火漆也会因为太过于干燥而脱落。
总之,使用火漆,比用手画那些图案,更利于毁灭这些痕迹。
只可惜程煜所能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他当然不可能通过这么小的一块碎片就推断出整块火漆的图案是什么,别说他了,任何一个摸金校尉也绝对做不到。而即便能做到也没什么意义,因为程煜也根本看不懂这图案所表达的意思。说穿了,王雨燕将火漆抠下,也只是因为谨慎,毕竟她已经发现有人在盯梢她了。
程煜不知道王雨燕是每天都会抠掉新制作的图案,还是因为今天她发现有人盯上了她才如此为之,不管如何,王雨燕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不谙世事,但实际上,她依旧是个江湖经验极为丰富的老手。
将那块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的火漆在手掌心里抛了抛,程煜将其远远的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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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确定了,王雨燕就是在这块下马石的桩子上留信号的就够了,留的信号是什么,除非她亲口告知,否则程煜也绝无可能知道。
快步走向了街头,转过弯,程煜看到李四已经让酒馆掌柜烫好了两壶酒,下酒菜也都已经摆在了桌子上,他快步走了过去。
吃了两杯酒,程煜问:“今晚你们卫所谁当值?”
这句话,问的当然不会是他们这些普通校尉,而是费林、曹正和黄平其中某一位。
整个塔城的锦衣卫卫所,校尉力士等等加起来近二百人,别说程煜问到了名字也很难认识,甚至就连李四也不太可能知道每一个晚上当值的人是谁,除非是他本就十分要好的伙伴。
而卫所夜间当值,总旗和两个小旗是必须留下其一的,否则真要是出了事,再派人去请他们,一来一回保不齐事情都已经耽搁了。卫所里,是二十四小时都不能缺少指挥官的。
“今晚是曹头儿吧。”
程煜点了点头。
“程头儿您问这个干嘛?当值是不能吃酒的,我们费总旗也不敢违令,程头儿您就别琢磨着一会儿带点酒菜去看曹头儿的事情了。”
“酒不能吃,宵夜总也吃的吧?不然饿死他个二胡。”
李四哈哈一笑,往嘴里塞了两块牛肉,说:“宵夜当然还是要吃的。”他可不敢顺着程煜的话说,哪怕这里也不存在隔墙有耳的事,他说的话也绝不会传到曹正的耳朵里。
“等刻儿你吃完……”程煜刚开口,就看到李四开始疯狂的往嘴里塞东西,他赶忙制止了对方。
“你也不要急,这才什么时辰啊,你家曹头儿也不是饿死鬼投胎,他用过晚饭恐怕也才个把时辰,你这一刻儿就把夜宵给他带过去,他也吃不下。你慢慢吃,等入了亥时,你再拎着夜宵去卫所,就说是你孝敬他的,他肯定开心。”
李四深以为然的点着头,心道这是程头儿有意提携我啊,他哪知道,现在他们这帮校尉,很快只会迎来自己的新上司,无论是费林还是曹正,显然是都要离开的,唯一不变的,大概只能是黄平吧。
“等他吃的开心的时候,你就跟他讲,说我白天安排你和张三做事,但是被对方发觉了,所以明天肯定不能再去。然后,你把你画的像交给曹正,他看到画像自然也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第一千四百六十四章 搬出去住[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