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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有问题,看过小说的都知道,这个玉葫芦应该是原主留给你的金手指。”秀秀道。
      “啊?金手指?到底啥子意思吗?穿书还穿不明白了还?”文幼辉茫然道。
      早知道以前就劳逸结合,多少也看点小说了。
      “emm滴血认主试试看。”
      秀秀拿出一根针,在文幼辉的手指戳了戳,血珠子滴在玉葫芦上,瞬间被玉葫芦吸收。
      文幼辉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秀秀按住她的手叮嘱道。
      “这个回家之后才琢磨,记住,别轻易暴露了自己的特殊,能藏就藏知道吗?”
      文幼辉讷讷地点了点头,好神奇啊。
      “秀秀,你是哪本小说的啊?金手指是什么?”
      程秀秀对此有所保留,即便是和朋友,她也喜欢留有一丝余地,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我就是一个NPC,金手指是锦鲤运,不过锦鲤的不明显。”
      001小声逼逼:怎么不明显?不明显她能一遇就遇到个极品男人吗?一遇就能遇到个能和她交易的黑市大佬吗?一遇就能遇到一个揣着金手指的老乡吗?
      要求不要太高了。
      文幼辉羡慕极了,她虽然不聪明,但也知道自己是穿书,而秀秀是穿越,没有剧情控制,还是锦鲤运,哪个华国人能拒绝锦鲤运啊!
      她看着秀秀,仿佛看着金大腿一般:“我这个人,因为父母和性格的关系,从小到大都没有知心朋友,现在穿越到这里,一切从头再来。”
      她真诚地扬起海绵宝宝式微笑,伸出手:“程秀秀,你好,我叫文幼辉。”
      秀秀回握,牵住她的手:“你好,文幼辉,我在异世界的第一个好朋友。”
      文幼辉顿时红了眼眶,一双上扬的丹凤眼浸出泪水,她一直认为自己很坚强,不爱哭。
      可现如今,不知道是因为秀秀太温柔,还是原主温吞敏感的情绪作祟,导致她情绪外放。
      “好了,刚才那么威风,怎么这会又柔弱上了?我叫你卖惨的时候,你也这样哭,刘志瑛的脊梁骨肯定会被戳的更厉害。”秀秀安慰道。
      一想到刚才自己的‘田小草式卖惨,文幼辉就破涕而笑。
      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朋友真好。
      秀秀转移话题,问道:“你在纺织厂是什么工作啊?”
      “销售部的办事员,你呢?你什么情况?”
      “我是京城大学的学生,还没有工作呢。”
      文幼辉羡慕极了,不过原主能读完高中已经很厉害了,她前些年生了重病,留了级,才会以二十岁的年纪高中毕业。
      “既然来了这里,就要把未来好好经营住了,别犯傻,别轻信别人。”秀秀语重心长道。
      遥想她来的第一天,那么的迷茫、无助、懵懂、无知。
      到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特殊的年代。
      001:是啊,她迷茫、无助、懵懂、无知地把它拆了,然后又拼回来,还把范家夫妻耍的团团转,得了一笔横财。
      文幼辉谨听教诲,心里也在琢磨着未来怎么走,自己的工作是销售,还好她是个E人,抛头露面的事手到擒来。喜欢六零:拥有复制异能的我,躺赢请大家收藏:

第37章 好朋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