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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还有她。”
      苏云天手指着苏见月,“她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儿狼,从来没有跟我这个做父亲的,站在同一阵线过。”
      “有父才有子,有夫才有妻。”
      苏老爷子的眼睛里面泛着泪花,语重心长地说道:“景兰是你费了多大的心思,才娶回来的妻子,你忘记了吗?”
      当年,文景兰初入娱乐圈,那一张脸,惊为天人。
      喜欢她,想要追她的优秀男子,不计其数。
      那个时候的苏云天,将一颗真挚的心,捧在手上,送到了文景兰的面前,日复一日,彻底将文景兰融化。
      文景兰才选择了他。
      “将苏氏更名为云景集团,是你亲自拟定的合同,把云景集团的股份,分给景兰,也是你亲自做出的决定,变了的人,一直是你啊!”
      嘈杂的客厅,彻底安静。
      珍藏的古玩,碎了一地,一片狼藉。
      郑苗的嘴角挂着伤。
      紧贴着苏见月站好。
      苏见月则紧紧地扶着苏老爷子,生怕他体力不支,倒了下去。
      苏云天眸底的红色逐渐消退。
      “是……我吗?”
      他难以置信。
      “不,明明是文景兰,是她变了。”
      苏云天迷恋着文景兰的那张脸。
      初见她时,她像是繁华世间,最纯粹的那一朵白色芙蓉。
      喜欢她的人有很多。
      有明着追的,有暗着撩的。
      还有将她当做高岭之花,默默远观的。
      光他知道的,就不下十个人。
      当初追她,好像是凭借着一股劲儿。
      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他拿不下的女人。
      到了后面,她笑得生动,美得心醉,拍戏时认真而热烈,归于生活时,却又文静而恬淡。
      越是了解她,他就越是沉迷。
      他是真的爱惨了她。
      所以,在最爱她的那一年,他将苏氏更名为云景集团,又以他手中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作为聘礼,将她风风光光地娶进苏家,让她成为苏家的当家主母。
      世人都知,他爱她至深,宠她入骨。
      整个云城,没人敢给文景兰找不痛快。
      她是所有豪门阔太最羡慕的人。
      可渐渐地,他觉得无趣起来。
      文景兰性格寡淡,口味单一,不能接受所有有新意的东西。
      就连做爱,每次都是固定的姿势,让他完全提不起兴致。
      她有严重的洁癖,眼里容不得沙子,也看不得脏东西。
      她不能给他提供任何的情绪价值。
      商场的灰暗,他不能跟她说。
      从热烈到倦怠,好像只维系了几年。
      偷香这种事儿,隐秘,刺激,令人上瘾。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有了第二次,就会有未来的无数次。
      他向她求婚的时候。
      真的以为,他会爱着她一辈子。
      可是现在……
      就连苏云天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被他深爱了那么多年的女人,他说不爱,就不爱了。
      “不,这件事不能怪我,爸,文景兰她根本就没有那么爱我。”
      对,就是这样。
      因为她不够爱,所以,她不愿意为了他改变。
      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个喜欢猎奇新意,一个固步自封,只喜欢安逸和稳定。
      他已经迁就了她那么多年。
      她就不能改改自己古板的性子吗?
      黄曼说的没错,文景兰,根本就不爱他。喜欢我家大床通古今,一心赚钱养暴君请大家收藏:

第314章 爱到不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