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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杀人抛尸案(四)[2/2页]

刑侦档案:破案先锋 快乐的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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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有三笔20万元的现金支出,收款方为“临时办事处”,该地址是一栋早已废弃的办公楼。
     “这三笔钱,很可能用于‘现场布置和‘后续收尾。”程望分析,“还要查那栋楼的来往人员、监控及物品存放记录。”
     第二天清晨,走访小组发现废弃楼内有人定期清理垃圾,且在4月12日深夜曾有车辆进出。车辆与沈磊SUV车牌后两位数字相符。
     下午时分,心理侧写小组负责人周漪汇报对周璇的补充画像:
     “周璇自小家境单薄,却渴求被认可。她在职场中表现优秀,但爱情挫折让她对权力平衡敏感。她与沈磊的关系,更多基于对安全感的依赖,而非真爱。案发当晚,她处于极度情绪崩溃状态,对分尸行为虽有怵惧,却也认同报复的正义感。”
     程望点头:“所以她愿意参与,但真正的决策和技术实施,是赵骏和沈磊。”
     傍晚,化工侦察队在砖窑残存建筑里发现一只旧手提箱底部有与技术组现场提取纤维相同的防水面料内衬。手提箱中还有一叠尚未焚毁的合同碎片、数张过夜收费小票,以及一支带血的钢笔。
     收费小票显示,4月12日22:30,沈磊以“临时考察”为由,在遗址附近一家24小时酒店消费房卡一张,而此时离抛尸时间仅一小时。附带的指纹检测,也在钢笔上检出沈磊与周璇的指纹。
     这些证据如同最后的拼图,补足了三人“抛尸——销毁证据—返回酒店”的完整作案链条。
     夜深,程望坐在办公桌前,整理从4月12日20:00至4月13日凌晨2:00的所有证据和审讯笔录。他亲手写下案情关键链条总结:
     1. 李笛:受害人刘某、案发前与沈磊、周璇互通情报,进入暗涌带;
     2. 赵骏:麻醉剂使用、现场分尸操作、监控回看;
     3. 沈磊:项目纠纷动机、带罪合同碎片销毁、抛尸运载;
     4. 周璇:钥匙提供、合同接洽、精神助阵;
     5. 技术证据:药剂记录、纤维比对、指纹印痕、合同碎片、酒店记录;
     6. 时间节点:20:00–22:30各环节详实可证。
     程望合上卷宗,深吸一口气。他知道,明天将在检察院进行第二次提请公诉,这是审判之前的最后一步。
     案件终于到了收束时刻。
     他伸手拿起桌上的电话: “联系检察官,我有新的证据清单要提交。”
     城市夜空中,一轮冷月高悬。程望目光清冷如霜——
     “正义,终将在所有黑暗中,照亮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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