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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接受了采访。
     公开批评了电影的质量,表述各家报纸不尽相同,但核心意思差不多:王智文认为影片未能达到预期,艺术表现力不够,甚至表示自己在里面演得不好,片子也不好看。
     这番言论一下子把他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投资方和制片公司极度不满和震惊,认为他严重违反演员的职业道德和合同约定的宣传义务,损害了影片的票房前景和投资方利益。
     一纸诉状,将他给告了。
     认为他的言论被媒体广泛报道,对影片名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要求王智文赔偿言论造成的损失,共计 25 万。
     王智文则是不认为自己履行“出席”的义务,就是配合宣传了。
     至于那一番言论,也是实事求是,并非恶意诋毁,难道片子烂还不让自己说了?
     案件在 7 月份在京都审理,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最终京都中院驳回《芬妮的微笑》制片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认为王智文履行了出席义务,即履行了合同义务,至于发表对影片艺术质量的看法,属于正当的艺人评价范畴。
     …
     虽然王智文赢了,但这个案子还是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争议。
     一部分认为,主演公开“拆台”损害投资,缺乏职业精神。
     另一方则认为,王智文够种,坚持艺术良知和说真话的勇气,是条汉子。
     这个案子也成为娱乐圈的一个标志性案件。
     从他之后,合同细化,制片方和演员签订合同的时候,细化了“宣传义务”的具体条款,防止后续扯皮。
     对于王智文个人来说,他则是被许多投资人排除在外。
     被贴上了没有职业道德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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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在家歇着的他,接到了李膤的电话,于是就赶了过来。
     “听说您有一部电视剧?”
     “没错,有一个剧本,你可以看看。”
     王智文从桌子上拿起来李琦推过来的剧本,“天道?”
     李琦点头,他让人找到了还是一名普通工人的逗逗。
     …
     逗逗。
     她的名字也叫李膤,高中文凭,17 岁时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了一个好朋友李红英,对她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后来李红英定居欧洲,仍旧给她寄回来大量的参考资料,于是于 1995 年开始动笔,1997 年完稿第第一本小说《背叛》。
     在杂志《啄木鸟》上发表,第二本长篇小说《遥远的救世主》在 2003 年还没有完本,却被李琦找到。
     “啥?有人要买你第二本小说的版权?”逗逗的老公一脸的不信。
     “钱都给我了,还能有假?”
     逗逗从包里面掏出一大包的钱。
     一共十沓。
     也就是十万。
     逗逗老公看着桌子上的钱,眼珠子瞪的牛蛋一样,嘴巴大张,“你…这么多?你不会是干什么违法的事情了吧?”
     “我能干什么违法的事情?”
     逗逗老公喉结滚动,指着钱,“那就是假的,对,假的。”
     两人又拿着一大包钱跑到银行,在银行的验钞机全数通过之后,终于确认这回是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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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 王智文[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