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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复仇而来的妖鬼66[2/2页]

快穿:炮灰女配的白月光逆袭之路 青丝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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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又和所有死者有过接触的人,自然成了霍枭的替罪羊。
     杀人动机、杀人手法、杀人工具都已经清楚,甚至连杀人凶手霍枭自己都承认了,这场搅扰得整个玉京都不安宁的挖心案,在嘉萝眼前彻底清晰。
     一个又一个疑团被解开,一条一条信息被放到原有的位置,挖心案发生的始末终于被拼凑出来。
     整件事中,只剩最后一处疑点——霍枭为何能这般精准无误地选中原主做替罪羊?
     要不是陆行云现身,逼得霍枭自尽,这场挖心案的真相或许真的会就此尘封。
     而陆行云来霍家,显然不是为了挖心案,毕竟他可是亲口说过“为报仇不择手段,我还能容你”的人。
     以陆行云的行事作风看,霍枭为给妹妹复仇连杀四人,又污人致死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合了他心意的。
     真正让霍枭非死不可的原因在于“霍枭破坏抓捕狐妖的计划”和“霍枭没能令狐妖现身”两件事。后者很好理解,霍枭火烧原主,却没能如愿逼得狐妖现身。可前者,又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破坏了陆行云抓捕狐妖的计划?
     难道说,霍枭曾经有机会捉住或者说他很快就要捉住狐妖,但他却出于某种目的,故意将狐妖放走?
     霍枭的胆子真有这么大?他对陆行云连一点反抗之心都没有,被陆行云吓得自尽,说他胆敢破坏陆行云的计划,嘉萝一万个不信。
     可方才陆行云诘问霍枭的时候,霍枭却没有为自己辩解。这证明他真的做过这种事。也正因为这些事都是真的,霍枭才会做出自尽这个选择。他是那么害怕陆行云,生怕死得慢一点让陆行云越发不满,又怕自己死得太快,没能求来陆行云放过霍芸的恩典,所以他才会用断剑刺向自己的胸口,而非心脏,为的便是确保自己会死,却不会那么快死去,因为他还有话想对陆行云说。
     而他那番话里,正好有嘉萝想要的答案。
     霍枭说,他本想着亲手把狐妖捉住,送到陆行云面前。
     有可能霍枭在放跑狐妖的时候,便已经在想怎么将她抓回。
     霍枭放跑狐妖的事,一定没有人觉察,否则他早便被陆行云处死,哪里能容他活到今日?霍枭一定是为了某种目的,所以才会暗中放跑狐妖。当时并无人觉察,事后才被陆行云发现。他笃信自己能抓回狐妖,如此,他才敢故意放走狐妖,才敢说自己从没想过背叛陆行云。毕竟陆行云最想做的事便是捉住狐妖,而他虽然放跑了狐妖,事后却将狐妖亲自抓回,对陆行云也算有所交代,他的所作所为也就称不上背叛。
     就是不知“霍枭放走狐妖”这件事发生在哪个节点。
     狐妖负伤,从沉睡那刻起到再次醒来需要一年的时间。这此期间,陆行云不可能知晓狐妖的行踪,并设下抓捕狐妖的计划。所以事情要么发生在狐妖沉睡之前,要么发生在狐妖苏醒之后。
     霍枭身死发生在霍芸的回忆中,在他死前,霍芸情绪十分激动,一直劝说霍枭离开。如果这段回忆发生在狐妖苏醒之后,距离清河郡王离奇身死、原主被火阵烧死,已经过去最少六个月的时间。若这六个月以来,霍芸和霍枭一直安然留在玉京,霍芸不可能说出那番劝说之语。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一,霍芸刚刚得知霍枭才是挖心案的凶手,心中惊骇非常,为了自己和霍枭的安危,这才拼命劝说霍枭带她离开玉京。因清河郡王乃是今上血脉最近的子侄,他又死在宫中,他的死一定会轰动玉京,霍枭便是想瞒也瞒不住,霍芸一定会知晓清河郡王之死,而清河郡王之死一定会引出连环挖心案。原小说中,没了嘉萝的介入,霍芸极有可能是在清河郡王死后才知晓挖心案的存在,接着她便疑心犯案之人是霍枭,在霍枭嘴里得知真相后,她越想越怕,不断恳求霍枭带她离开。这种情况只可能发生在清河郡王死后或原主死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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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主身死后挖心案尘埃落定,霍芸和霍枭安然在玉京呆了六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而霍枭做的事突然又被翻出来,令她心生恐惧。
     结合霍芸的表现,嘉萝更倾向第一种可能。霍芸劝说霍枭时的惊慌和害怕实在太过,若霍枭真的成功脱罪半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她既便胆子不大,不抗事,多少也会生出些侥幸之心,可她没有,连腿伤都不愿意医治,非要霍枭跟她离开。这样一来,基本可以确定霍芸这段回忆发生在清河郡王死后不久,而非狐妖苏醒之后。那么放跑狐妖一说也就不大可能发生在狐妖清醒后。
     再者,陆行云诘问霍枭的时候,将霍枭杀人一事和霍枭放走狐妖一事,一并提及,证明这两者之间有所关联。
     若放跑狐妖一事发生在狐妖苏醒之后,距离挖心案过去近一年之久,两件事还有放在一起的必要吗?或者说,两件事很难有什么关联,毕竟死的那几个人和狐妖一点关系都没有,一切都是霍枭在嫁祸。若是两件事无关,且陆行云根本不在乎霍枭利用狐妖之说连杀四人这件事,陆行云又何必多此一举,将霍枭不择手段复仇这件事说出来?如此,霍枭放跑狐妖一事发生在狐妖清醒后的可能性再度降低。
     因着种种缘故,嘉萝推断,霍枭放走狐妖极有可能发生在狐妖沉睡之前,也就是狐妖碰到原主之前。
     这不禁令嘉萝想到原主书斋起火那夜。
     那时,她在书斋外见到了缉妖卫,本以为那些缉妖卫恰好在附近办案,现在想来,哪里有那么多巧合。那群缉妖卫出现在平康市,很可能是为了捉拿狐妖。霍枭极有可能便在那群缉妖卫中。
     是了,如果他在火场外,如果他知晓狐妖进入了书斋,如果他知晓原主和狐妖有过交易,那么原主自然就是他最好的替罪羊。
     所以他才会“不小心”放走了狐妖,因为他要利用狐妖挖心的传闻,将四个仇人的死都嫁祸到狐妖或者说原主头上。如此一来,他不仅会有完美的替罪羊,不仅能在报仇后全身而退,后续还有可能因为“成功抓住狐妖”在陆行云面前立功。简直一举多得。
     嘉萝想得入神,连梦境消失了都没察觉,她闭着眼,一点一点梳理线索,在终于快要想通的时候,又走进了死胡同。
     症结仍在那夜的火灾上。
     若嘉萝此前的推断都是对的,一切就能说通,挖心案最后一处疑点便能消除。可她细细想后,又觉得还有几个地方仍未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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