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之第一款,阿美利卡承认战败,并向华夏帝国支付战争赔款2亿5000万美元。”
“第一条之第二款,在战争中,阿美利卡对华夏帝国檀香山特区的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破坏,应进行赔偿,金额为2500万美元。”
“第一条之第三款,阿美利卡应该对檀香山特区因战争造成的贸易损失负责,补偿损失。”
“按照战前檀香山特区年贸易总额2000万英镑计算,并将进出口拆分计算,阿美利卡应当补偿檀香山特区1200万英镑,也就是6000万美元。”
“第一条之第四款,在战斗中,华夏帝国军队所损失的装备、牺牲或负伤的士兵,应由阿美利卡负责赔偿。”
“对此项进行的统计截止1901年3月25日,阿美利卡应一次性赔偿华夏帝国1亿2000万美元。”
“第一条之第五款,阿美利卡舰队在战争中对非战斗区域进行大肆破坏,严重影响……”
汤牧之顿了顿,然后用一种奇特的语气接着说下去,
“严重影响当地生态,应支付200万美元的环境恢复费用。”
“第一条之第六款,战争中被损坏的民间财产……”
汤牧之洋洋洒洒的说着,第一条有10款,总赔偿金额高达8亿美元。
这个数字是经过考虑的,让阿美利卡杀杀价,降到4亿左右是汤潇逸的底线。
条件不多,一共有三条,第二条是说一些势力划分的。
在这一条中,汤潇逸否定了门罗主义,也就是否定了阿美利卡在南美洲的势力范围。
这也是汤潇逸给阿美利卡讨价还价的余地。
第三条讲的是战争结束后双方的关系该如何处理,恢复和平、双方有限制的平等贸易,在中美洲问题上进行合作。
所谓中美洲问题就是运河,众所周知,运河可经过的路线不止一条,不同的路线有不同的势力占着。
这也是汤潇逸给阿美利卡释放的信号。
从华夏帝国的条件来说,除了要求的赔偿金额高的离谱之外,没有什么其他问题,甚至称得上优厚。
毕竟并没有要求贸易最惠国待遇一类的主权要求,并没有要把阿美利卡当做殖民地的想法。
当然,主要还是华夏国力有限,没办法登陆。
不然谁知道汤潇逸会咋选……
“条约签订后,我们会放开一条道路,并提供必要的帮助,送阿美利卡海军返航。”
“檀香山岛上的阿美利卡舰队武器装备、舰艇等都将交原封不动的还给阿美利卡。”
“并且,我们会撤离在东太平洋地区部署的华夏帝国海军舰队,并公布日常巡逻航线。”
“在巡航范围上,帝国海军部、外交部会和阿美利卡详细商议,在这儿我就不多说了。”
麦金莱本身其实不错,这些条件都耐着性子听完了,之后也没有勃然大怒,只是语气不太友好:
“太上皇陛下,阿美利卡不可能接受这种讹诈,你们只是取得了一些微小的胜利,并无法真正伤害到阿美利卡。”
“另外,虽然战斗是我方无意中挑起的,但我们一直将冲突局限在檀香山地区。”
“扩大冲突规模,炮击阿美利卡本土,派兵登陆阿美利卡领土的,是华夏帝国!”
汤牧之没有急着回答,而是翻了一页纸,目光扫视了一遍,然后才回应到:
“总统先生,这不是冲突,这是一场战争,一场让阿美利卡丢失几乎全部海军主力的战争。”
“失去了海军主力,阿美利卡的近况如何,大家都心里有数。”
“关于战争规模这一点,我觉得总统先生可能并没有做好功课,不论是战争之前还是现在。”
“请总统先生明白一个大前提——檀香山特区是华夏帝国行省之一,檀香山群岛是华夏帝国固有领土,是华夏帝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些有石碑文物和文字记录为证。”
第479章 讹诈(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