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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靠,真倒霉!靠?发财啦?[1/2页]

重生后:我带寡嫂上山打猎奔小康 清晨我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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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窝岭是长白山的余脉,绵延数十公里,最高峰神头岭海拔一千多米,其余都是五百米上下的小山包。
     张建国凭着记忆,顺着山路往上跑。
     前世他也经常上山,对山里的一草一木熟悉的不得了。
     虽然打回来的猎物要全部拿给潘巧云,但在山里自由自在,不必看潘巧云和白金莲的脸色,他才能喘一口气。
     按照前世的记忆,野鸡生活在低矮的灌木丛里。
     所以,张建国直奔山窝窝。
     可能是老天眷顾,他一踏入山窝窝,就看到一只雄性野鸡在那转悠。
     红色的脸、彩色的尾巴,脖子上还长了一圈白毛,甭提有多威风。
     八十年代,野鸡作为东北餐桌上重要的菜肴,虽算不上名贵,但也是为数不多拿的出手的名菜。
     野鸡配上小蘑菇,放在炉子上炖着,咕嘟咕嘟的冒泡,再温上一壶酒,看外头大雪纷飞,甭提有多惬意。
     张建国咽了咽口水,后世虽不缺吃喝,但不知是因为没有原汁原味的野鸡,还是老了没了胃口,竟再也没有吃到想要的味道。
     他举起弹弓,将皮筋崩的直直的,猫着腰,小心翼翼的逼近。
     可能是因为野鸡太过于投入,直到张建国逼近十米之内依旧闲庭信步的在地上啄食。
     咻!
     石子被弹弓弹射出去,极速的飞向野鸡的脑袋。
     而张建国作为一个玩弹弓的高手,并没有傻傻的等待结果,反而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次掏出一颗石子,瞄准野鸡,准备一击落空之后补刀。
     好在这只野鸡配合,直愣愣的用面门迎着石子,结果可想而知。
     野鸡扑腾两声,彻底咽了气。
     张建国小跑过去,将野鸡拎在手里掂了掂,三斤多重。
     “今天运气不错啊,看来老天看我上一世当牛做马,这一世来补偿我来了!”
     说完,张建国便将野鸡往麻布袋里一装,拴到腰上,接着往前走。
     野鸡是群居动物,一般都是几只几十只集体活动。
     所以,在这周围肯定还有其他的野鸡。
     幸好刚刚动静不大,张建国仅仅走了没十分钟,又看到一个色彩斑斓的大野鸡站在一群小野鸡的中间,享受它们衔过来的虫子。
     张建国看的牙痒痒。
     “妈的,没想到野鸡里面也有了白金莲这样的野鸡!”
     他操起弹弓,搭上石子,将弹弓拉的满满的,瞄准那只色彩斑斓的野鸡头部,射了过去。
     咻……
     带着仇恨的石子极速崩到大野鸡的头上,巨大的动能被它绚丽的身子完全接收。
     绚丽大野鸡扑通两下,跌跌撞撞的倒在地上。
     本以为树倒猢狲散,但周围的那些野鸡好像着了魔一般,围在大野鸡身边转悠,不肯离开。
     张建国嘿嘿一笑,再次搭起一个石子。
     都不跑?
     准备给你们主子报仇?
     咻……咻
     接连又打倒了三只野鸡,这才鸟兽散。
     张建国把弹弓往腰里的绳子一插,解开麻袋跑过去,像是捡蘑菇一样把野鸡丢到麻袋里。
     “收成不错!”
     他走到最后那只大野鸡的身边,绚丽的羽毛尤为迷人。
     张建国打算把打野鸡尾部的羽毛拔了下来,挂在家里,算是装饰品。
     作为一个猎人,没有一点战利品来装饰自己个儿像话吗?
     他爹老张曾经历经九死一生获得一张黑熊皮,挂在墙上。
     结果被潘巧云骗去做成了一件大衣。
     “野鸡毛虽然差点意思,但也比啥也没有的强。”
     张建国说完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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