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字一样,许连顺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了,从小顺风顺水地长大,顺风顺水地考上家里人指定的刑警学院,又好几次低分飘过刑警学院的学业课程,最后顺利毕业,然后在家里人的安排之下进了这个小城市的县城里做一名刑侦小警察。
小城市三面靠山一面靠江,地理优势不错,往来的船只不少,因此经济条件不错,这十年来陆续吸引了附近几个县市的人过来这里发展,久而久之,小城市由原本的一二百万人发展到有七八百万人流动人口。
当初许连顺的家人让他选择回县城当刑侦警察,除了这份工作是国家单位铁饭碗意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份工作清闲啊!毕竟小城市人口简单,犯罪几率小。平时处理得最多的也就是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比如偷电瓶车啦,偷人家钱包手机啦,对大姑娘动手动脚啦什么的。
因此,在最开始的几年里,许连顺的工作就是浑水摸鱼。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流动人口的逐步增加,在许连顺工作了七八个年头之后,刑侦队的事务越来越多,什么抢劫、强奸、入室盗窃案件纷至沓来,许连顺摸鱼的日子彻底到头了。
刑侦部门也不得不扩招多十来个人,许连顺居然也从一个后生慢慢熬为“前辈”。
有时候望着底下的那一群刚刚毕业的后生仔,许连顺会感慨一下时间的飞逝。
当初的他也曾经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伙子,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经手了几百个案件的刑侦队长了,其中不乏命案。
当然,命案也都是一些喝农药或者是上吊之类的自杀案件。
信息接收到这里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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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