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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是自己来,估计想都不敢想。
     经过此一波被付梓衣流放,他深深的对这些做生意的商贾有了些敬畏。因为不管世道如何乱,他们这些人总是能在乱世的复杂争斗里找到夹缝,畅通的在各个势力范围里流窜,卖那些谁都能用到的世俗东西。就好像这些纷乱在遇到他们的时候,不存在了一样。
     不在乎他们是哪国人,不在乎他们从谁的地盘上来,只看他们带的什么东西,然后给他们让开一条路。当然,这些商人自己也不在乎自己从哪里来,是谁的人,不讲忠义,在他们眼里,乱世,只不过是路上多花些钱,浪费些时间罢了。
     燕回一路上颠簸到了大食国,又千方百计的往回走,路上遇到天气不好,遇到强盗土匪,他是活下来了,但是光是在沙漠里徘徊的时间,就有两年之久。
     断断续续的两年,抛去在城镇中,绿洲中耽搁的日子,纯两年都在沙漠里。平常人根本就体会不了这是什么感觉。他会觉得一滴水比金子贵,看不见绿色就觉得心慌煎熬。
     而且……燕回……燕回,沙漠里的秃鹰不停地在天空中盘旋的时候,他对自己的名字有了新的解读——或许这就是命,他一出声就注定了,有一天他会栽在一个叫付梓衣的女子手里,变成不断回程的燕子,一直在路上飞,想要回家的院子。
     一开始,燕回还想着一定要找到付梓衣,将自己的煎熬和痛苦百般的还给她。但是残酷的回家路,和缓慢流动的时间,抹平了他的力气,消耗了他的感情。渐渐的他的标准就降的很低

大食国[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