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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花分四季,世事无常[2/2页]

寄生死神 易水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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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事总低头,时间久了,就抬不起头了。
     有时候,做事只要不违背道德准则,随性一点,便随性一点吧。
     若你还年幼,就不要总想着成熟。
     毕竟煮熟的螃蟹,再放进水里,它也不会游泳了。
     成熟不难,精力足够的挫折,只要生活没把你杀死,你就会成熟。
     可是单纯的快乐,失去了也就找不回来了。
     所有少年早熟的人,最伤心的,就是在本该放纵的年纪,早早学会了坚强。
     他们也多么希望,在那个青春正好的年纪,像别的傻缺孩子一样傻缺。
     该哭就哭,该笑就笑,该闹就闹。
     因为,你幼稚的时候虽然很傻,可也总能搏人一笑。你快乐着,别人也快乐着。
     哪怕他们笑着说你是傻子,你也会灿烂一笑,生活真好。
     ······
     春天的风,是少女的手,轻柔的、稚嫩的、欢快的、可爱的、怀念的、难忘的。
     夏天的风,是恋人的手,炙热的、爱慕的、埋怨的、不舍的、心疼的。
     秋天的风,是长辈的手,朴实的、真诚的、慈爱的、祥和的。
     冬天的风,是阎王的手,冰冷的、刺骨的、钻心的。
     青夏市,属于中原地区,它没有北方的低温,也没有南方的湿冷。
     好像一年四季都很均衡,但它的倔脾气,可不能只用温度考量。
     夏天能晒晕非洲的友人,冬天也能冻死门口的二哈。
     初冬的天气,还不算过于寒冷,但入了夜,也是到了零下,寒风刺骨。
     走过夜路的人最能体会,那种阴冷,就像是阎王爷拿着沾凉水的皮鞭使劲的抽你。
     穿的再厚也没用,那是透骨子的冷。那寒气就跟开了导航似的,直往骨头缝里钻。
     王峰穿的单薄,为了不影响行动,只是多穿了一套秋衣秋裤而已,买的是紧身款。虽不适合睡觉的时候穿,不宜放松,却是足够保温。
     王峰的体质已经比普通人强上许多,也更耐得住寒冷。
     到了这会儿,也是不自觉的绷紧了肌肉,以抵挡严寒。
     任务要求,是两点一刻的时候,到达重阳宾馆303房间,对着镜子削苹果。
     现在刚刚过了十二点,算是子时,一天之中阴阳交汇的时刻。
     根据鼠咬开天的说法,被那只老鼠咬开混沌的时候,便是子时,也就是一天的开始与结束。
     许多人熬夜的话,就会有一种奇怪的感受。
     只要到了十二点,不用看表,就能明显感觉到时间到了那个时候。
     那是种奇怪的感受。
     有人说是阴阳交汇,也有人说是月球重力的影响,像影响潮汐一样,影响着人体。
     对于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水份的生物来说,这个说法,也算是站得住脚。
     这条街,当初都是卖衣服卖鞋的比较多,街尾的地方之前还有家卖蜂蜜蛋糕的,王峰最喜欢吃上面有瓜子的,因为够香。
     旅馆的话,还真没怎么注意,
     硬要回忆的话,朦胧间,倒是也能想起些什么,可却也只是个模糊的方向,只是顺着感觉走。
     就像是,被指引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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