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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其他人见老太太哭,也都跟着红了眼眶。
     沈维星却只是淡淡一笑。
     “您不用担心,只是伤到了筋骨,没有伤及根本。养个小半年就能好。”
     提到“半年”,他禁不住就记起了和夏思嘉的约定。
     腿上的外伤已经结痂。
     再过一段时间,皮外伤的部分就能养好。
     只是骨断筋损,不知道真正恢复起来要多久。
     如果他半年之后不能重新站起来。
     难道真让她当他的妹妹?
     盼星星、盼月亮才得以重新见到的梦中人。
     岂能因为她的君子之约,就真的把机会拱手让给别人?
     对了。
     那个谢长青……
     沈维星一想到,是他把夏思嘉背下车的,他心头就莫名烦躁。
     “妈,我带回来的那个姑娘她中暑了,家里这两天熬了癍痧水吗?我想让她喝点。”
     大嫂彭晓媚连忙接话,“有啊有啊!”
     大哥沈向阳捅咕他媳妇,“你别光说有啊,你去倒出来,给人家姑娘送过去啊!”
     “哦哦哦……”
     彭晓媚愣了下,旋即快速向厨房去了。
     其他人都围坐在老太太床边,陪老太太说话。
     彭晓媚则撇着嘴,不情不愿地推开了夏思嘉所在房间的门。
     沈家老屋是间稻草盖顶的土坯房。
     凉快是凉快。
     但简陋也是真简陋。
     四间卧房,外加一间厨房,就是这屋子的全部了。
     夏思嘉现在住的这里,从前的确是沈维星的房间。
     可是,自打他出去当兵之后,大哥、二哥房里堆不下的东西,以及睡不下的孩子们,都集中住在了这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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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屋里的床是由两张一米五的床拼起来的大宽床。
     上边铺着褥子和草席,还挂了加大、加宽的蚊帐。
     尽管蚊帐上有好几处补丁,可这到底还是家里最大的床!
     最大的蚊帐!
     一看见夏思嘉安然躺着的模样,彭晓媚不由得就想:
     她这个当长媳的,日夜操劳忙碌,都还没睡过这张大床呢。
     倒是让这个还没过门的狐媚子千金小姐先舒服上了!
     彭晓媚心头蹭的就来了无名火。
     她粗鲁地打起了蚊帐,用蹩脚的普通话喊夏思嘉:“喂!起来,喝药!”
     各地自有方言。
     南省的方言尤其难懂。
     彭晓媚他们平常都用雷城话交流,很少有人说普通话。
     要不是为了方便和那些下乡插队的知青沟通,队上压根就不可能出现普通话。
     彭晓媚自己觉得自己也算是学习能力强的,她的普通话比其他人强多了。
     然而,当她看到夏思嘉睁开眼后,那迷茫的眼神,瞬间就觉得自己脸上好像被抽了一巴掌似的。
     火辣辣的疼!
     做咩这样看着她哇!
     她的普通话说得非常标准啊!
     “听不懂吗?我叫你起来,喝药!”彭晓媚摆出了大嫂的架势,严肃命令道。
     夏思嘉这会儿缓过神来,明白了彭晓媚的意思。
     但她看着对方碗里黑乎乎的那碗汤药,忍不住问:“这是干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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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说明什么?[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