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110章 租佃制本质[2/2页]

从今天开始亲政 囧囧无声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我有。
     我可以把土地给你去种。
     但是,你得接受我的条件!
     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乖乖答应,还能苟延残喘的活着;不答应,就等着饿死吧!
     在这样的民间自发的、自由的、协商谈判之中,实际是没有公平可言的。
     佃户的这一方面,被无形的刀威胁着,是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力的!
     因此,不得不接受地主方面的苛刻条件。
     地主得了便宜卖乖,还要自我标榜:是我们养活了佃户!没有了我们,佃户就活不下去啦!
     而高产作物的推行,能把佃户脖子上的这把无形的刀,给去除掉!
     地主不能再手握着这把刀的刀柄,去威胁佃户了!
     佃户失去了这个威胁、这道枷锁,在与地主的协商谈判中,理论上,话语权将增大!
     要么增加报酬,请我来帮你种。
     要么你的地,就荒芜着吧!
     你选哪一个?
     反正我也饿不死啦,看谁耗得过谁,谁更肉痛!
     形势将发生转变。
     旧的租佃制,将不符合新的形势,将在解放了的佃户的进攻下,将走向灭亡!
     “但是,实际上,事情并不会这么简单,并不会按照这样的逻辑演变。”刘玄暗道!
     按照前世的历史经验,实际上的演变,将十分的魔幻现实!
     假设,某地主有地100亩。
     按照原来,种谷物,年可得200石。
     旧的租佃制下,50%归地主,可得100石,市价值100两。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另外的50%,归佃户,100亩地,大约需要3户佃户,每户平均约33.3石(两)。
     佃户所得的33多石,仅够糊口、以及生育下一代的劳动力而已(可持续的提供佃户劳动力)!
     想过好日子,想都不要想!
     租佃制的本质,并非劳动产出(值),地主和佃户平分。
     其真正的本质,是地主为了让佃户活着、并且持续的提供下一代劳动力,所要付出的必要成本。
     33.3石,大约需要近17亩耕地。
     三家50亩,占比总亩数的50%。
     当改种高产作物之后,只需极少量土地耕种粮食,就能供应佃户的口粮。
     比如种植番薯,亩产可以是谷物的二十倍。
     这个时候,支付给佃户的必要成本,就不需要近17亩耕地了,2亩足够了。
     三家佃户,顶多共6亩,即6%。
     按照租佃制的本质的精神,旧的租佃制下的租子50%,已经严重的不符合地主的利益了。
     站在地主的利益上,他们(极端的)想法,是6%的土地种番薯,生产口粮,支付必要成本;让佃户去耕种其余的94%土地,生产价值更高的作物,坐收渔利,全部占有!
     所以,反对旧的租佃制(租子50%)的力量,恰恰是地主,而不是佃户!
     佃户反而是乐于维持旧的租佃制的!
     仍旧假设,某地主,有一百亩地。
     亩产棉花,可得净棉20余斤,市价2.4两多。
     一百亩,即240余两。棉籽还可以打油,其利倍。总价值上480两。
     若是按照旧的租佃制的分配方法,地主50%,能得240两,所得虽然是种植谷物时的2.4倍。
     但是,这并不符合地主利益,不是地主的利益最大化!
     ……
     (这章写的脑壳疼,数据资料太难查了。)
     ——————
    喜欢。
  

第110章 租佃制本质[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