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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楚弘突然想起,孟长笙的兄长似乎是翰墨书院的学子。
     听说深得裴院长的器重。
     这么说,这诗是孟长林所作?
     这么解释到是合情合理许多。
     任谁也不会相信,这种能名扬天下、流芳百世的名作,竟会出自一个连私塾大门朝哪个方向开的小丫头之手。
     掌柜的将那诗好生收起来。
     “孟姑娘,此诗可有名字?”
     “就叫它《将敬酒》吧。”
     掌柜的眸光铮亮:“将敬酒?好名字,实在是妙啊。”
     孟长笙笑了笑,诗仙起的名字,能不妙吗?
     *
     孟长笙挑选了三件衣裳,两件是给自己的,一件蓝色棉裙,一件料子稍薄一些的春款长裙。
     掌柜的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孟长笙觉得从做工到款式都很一般,但比起自己身上这件,就要强太多了。
     余下的一件,她挑选的是一件月牙白的长衫,这个是给孟长林的。
     他身上穿的那件长衫虽然没有补丁,却也已经浆洗的陈旧发白了,给他准备一件新衣裳,等他去殷都参加会式时穿。
     掌柜的殷勤的帮孟长笙将三件衣服打包好,恭恭敬敬的将其送出门。
     态度和孟长笙刚进门时,简直是天差地别。
     “江大哥,先去一趟翰墨书院。”
     大哥应该已经回来了,她去向大哥报个平安,顺便把衣服给他。
     江楚弘注意到孟长笙挑选了一件男子的长衫,心里还在疑惑她这是给谁准备的。
     听她说去翰墨书院,顿时便明白了。
     孟长笙踩着杌子上马车时,迎面驶来一辆丝绸装裹、镶金嵌宝的马车,车身也比一般马车足足大了一倍之多。
     在长平县,鲜少能见到如此华丽的马车,就像是在小县城里看到了一辆劳斯莱斯,人们下意识的就会多看两眼。
     孟长笙掀起眼皮朝那辆马车看去。
     心里赞叹道:能乘坐这种马车的人非富即贵。
     *
     翰墨书院
     门童进门传信,很快,一抹熟悉的俊美身影匆匆沿着台阶走了下来。
     孟长笙站在马车旁,看向迎面而来的少年。
     第二次见自家天仙般的哥哥,依旧被他的盛世美颜所折服。
     心里又忍不住一阵泛酸,好歹是龙凤胎,哥哥长得貌若谪仙,而自己这模样,眼下还真瞧不出是个什么来路。
     从睁开眼开始,她也就在赵娥的房间里透过铜镜看了自己一眼,五官还算端正,但严重的营养不良导致肌肤暗黄,头发干燥杂乱,一头乱毛遮挡了大半张脸,怎么看都和美女不沾边。
     再看大哥,虽然身形消瘦,可五官精致俊美,身板修长挺拔,即便穿着寒酸破旧,却依旧难掩身上的风华绝代。
     也许,他们在娘胎的时候,大哥把营养都抢走了,所以她才发育迟缓的?
     “长笙!”
     听说自家妹子来找,孟长林激动万分,放下书本便匆匆跑了出来。
     “长笙,你是怎么出来的?”
     “是户部的人放我出来的。”孟长笙自动省略了破案的细节。
     听到户部的人,孟长林则以为是韩郎中从中斡旋起了作用。
     原本自责的心情便好了许多。
     “看来韩郎中从中帮了大忙。”
     “大哥认识韩郎中?”
   

第44章 借花献佛[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