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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肠子都悔青了[1/2页]

天机之长生劫 木野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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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八点,南城区,威尼斯五星酒店。
     萧凌双手插在兜里,悠然自得地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缓步而行。
     酒店门前,红毯铺地,霓虹闪耀,各种豪车来往来穿梭,宾客如云,忙坏了迎宾的门童。据孔志明说,今晚是某富豪和一个女明星订婚的日子。
     萧凌瞄了一眼,心里也不由感叹富人们生活的奢华,同时他也在用阿q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钱再多又如何?
     而按照萧凌的逻辑,那正是:
     吃珍馐不过三餐,
     住豪宅四米见方;
     车无数仍须两腿,
     到头来小盒一装!
     想着想着,他还吟起了《红楼梦》的‘好了歌: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
     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萧凌很喜欢这首《好了歌》,觉得人其实和动物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是自然界万千物种里的其中之一而已,与其他物种相比不见得就高明了多少。
     他的这种性格当然和他的经历有关,自小失去父母,生活的艰辛早已让他看惯了人间冷暖世间苍凉,而他之所以这么洒脱随性云淡风轻,因为在他看来,人生就像歌中所写,本就如是!
     哼完了歌,目的地也到了。
     这是一个公园的一角,很多老年人正在吹拉弹唱跳,这里和那酒店门前相比,丝毫也不逊色,热闹非凡。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连这帮颐养天年的老人家还把生活过得如此精彩!萧凌一边嘀咕,一边走进了公园,找了个僻静的长凳坐了下来。
     时间还早,萧凌趁着抽烟的空档,闭着眼在威尼斯酒店里很快就‘找到了余振兴。
     酒店里的仪式已经开始了,但萧凌无心在意,继续抽自己的烟。
     九点半,公园里的人们开始慢慢散去,而酒店里的活动貌似也到了尾声,于是萧凌掏出了电话。
     “活动很快收场了,目标还在酒店。”
     “我们已经就位,请注意随时通知我们目标车行方向!”电话中的孔志明极为冷静。
     “真的不用我参加吗?”萧凌深吸了一口气。
     “没必要把你也扯进来,帮我看着就好!”孔志明呵呵一笑。
     萧凌没再接话,挂了电话后继续‘监视着余振兴的一举一动。
     二十分钟后,余振兴走出了酒店,身边跟着四个人。
     因为他还没有上车,所以萧凌并不着急通知孔志明;不过,很快,一台车便到了余振兴的身边。
     有人为余振兴开了车门,跟在他后面的四个人,一人上了副驾驶,另一人跟着余振兴坐到了后排。余下的两人,一人分别又上了一台车,而这两台车里分别还有三个人!
     握草,这余振兴还不是一般的谨慎,不算司机,就有八个保镖!!萧凌心里暗骂了一句。
 

第74章 肠子都悔青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