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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租庸调制[2/2页]

穿越东晋,山河共挽 楚庙寒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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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真小人,只能像个伪君子。
     四路伐秦之后,三国之间暂时恢复了平静,积攒实力的王凝之终于可以腾出手来,将治下领地的税赋标准统一一下。
     前面提到了,在土地政策方面,王凝之主推的是均田制,但在关东,燕国留下的问题较多,土地兼并严重,所以王凝之花了不少时间在各个郡县重新盘点和分配土地。
     至于税赋,除了固定的为国家服役之外,大体可分为按户交税、按丁交税和按田亩数交税,三者之间一般是并行使用。
     比如曹操创立的户调制,按户收绢棉,按田亩数收粮。
     晋朝建立后,施行的是占田制,规定了每丁所占田亩数上限,但不足者也按上限交租,所以看似按田亩收租,实则是按丁收租。
     均田制的基础,是地多人少,所以历史上才能在南北朝到唐朝初期成效显着,但随着人口的增多,官方能分配土地的减少,均田制的被破坏只是个时间问题。
     比如王凝之在司州施行均田制的效果就极好,因为洛阳周边久经战乱,全是无主的荒地,他只需要保障安全,就会不断地有流民涌入。
     关东的情况则不一样,荒地不多,不过王凝之从鲜卑贵族和关东豪族手中拿回了大量土地,关东的流民相较中原也少了很多,勉强还可以分配。
     所以随之而来的问题很明显,均田算是国有,但实际很难在受田者死后收回,私人占有的土地又不能无故夺取,国家迟早分无可分。
     忙碌了数日之后,王凝之将自己草拟的税法拿给谢道韫查看。
     结合现实情况和已有税法,外加模模糊糊的记忆,他总算整理出了史上自隋朝开始启用的租庸调制。
     名称拗口,因为是拼起来的,租是田租,庸是服役,调是户调。
     按田亩上交粮食,按人丁为国服役,按户籍缴纳乡产。
     其余还有按爵位官阶限制拥有土地的上限,通过上交绢布代替劳役,遇上自然灾害如何减免赋税之类的规定,林林总总,王凝之将能想到的都写上了。
     谢道韫看得很慢,表情严肃,她知道这一叠纸背后的分量。
     在王凝之期待的眼神中,谢道韫终于移开目光,转而看向他,点评道:“此法恐非长久之计,战乱结束,人口势必增长,可供分配的土地却越来越少。”
     见她一语道破,王凝之并不意外,笑道:“哪有万世不变的法令,适合当下,又能利于未来发展的,足矣。”
     谢道韫想了下,点头表示认同,“从这点上看,你这套税法确实不错,但世家那里,恐怕还会有些阻碍。”
     世家占有的土地还是太多了,完全承认,起不到削弱世家的效果;但如果严格按官职来限制,那就是断了世家的根。
     王凝之叹道:“人心的贪念是没有止境的,我还嫌自己对他们太宽容。”
     均田制,实际还是允许了大量的土地私有,这已经是王凝之对世家大族的妥协了。
     所谓均田,只是将国有土地均给底层百姓,让贫困百姓保有最低的生活水准,但对富贵人家,不过是稍加约束,限制他们的土地扩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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