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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天公子[2/2页]

从小李飞刀开始 春风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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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又有谁能够想到,那神秘莫测,武功高绝的天公子竟然会是个侏儒。
     难怪此人见到外人时,喜欢将隔着一层厚厚的卷帘。
     若非必要,没有人愿意在别人面前暴『露』自己的缺陷。
     更何况,这位天公子还是一位很高傲的人。
     小公子说道:“晚上我本来是去勘察沈家庄,不过却遇到的另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天公子问道:“谁?”
     小公子说道:“掌剑无敌夏云墨,就是盗走割鹿刀的那人。”
     天公子的眼睛一下就瞪得很大,然后又合了起来。
     他问道:“他没有发现你?”
     小公子说道:“发现了。”
     说罢就将先前发生的的事情,一一讲述了出来。
     不知为何,小公子只是随口的说了一句夏云墨的剑很快,却并没有告诉天公子,他的剑到底能够快到什么程度。
     天公子听完哈哈大笑,似乎很是畅快,似乎又有些兴奋:“很好,能够这样的胆子,能有这样快的剑,很适合做我的对手。”
     接着,他将小公子衣裳剥开,『露』出了曼妙的酮体。
     在这份曼妙的酮体上,多出了一道又长又细的剑伤。
     这一份剑伤非但没有让人不适,反而多了一份奇异的美感。
     天公子慢慢抚『摸』着伤口,很轻,很温柔,就像是在抚『摸』情人的头发一样。
     但小公子却是浑身一颤,因为在这一道伤口中,还留下了森然的剑意,只要一动,她的伤口就会刺疼。
     疼入骨髓。
     可是,她不敢『乱』动,哪怕她是哥舒天的徒弟,是他最宠爱的玩物。
     可若是扰了他的兴致,那么下场会很凄惨。
     哥舒天一边抚『摸』着这一道剑伤,一边问道:“他还说了什么?”
     小公子忍受着痛苦,有些战栗的说道:“他说,让你身后的那位天公子,看看这一剑如何?还说,他会在沈家庄等你三天,若你三天之后没有出现,他会来找你。”
     天公子这时候笑了笑,说道:“这一剑的确很厉害,剑意森然,即使过去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你又施展轻功,都未曾将这剑气磨灭掉。”
     天公子的眼中,『露』出了几分欣喜,就像是小孩子看到了好玩的玩具一样。
     一个人身在高处太久了,也会很寂寞,也会很期待对手的出现。
     天公子说道:“原本关于沈璧君的计划取消掉,两天后覆灭沈家庄,到时候我要看看这位“掌剑无敌”的夏云墨,到底有多厉害。”
     小公子称道:“是。”
     天公子喜欢美人,也喜欢武器。
     在他原来的计划中,是兵分两路,一边是小公子等人,去将“江湖第一美人”沈璧君抢夺回来。
     而另一边,则是覆灭沈家庄,然后将这罪名甩锅给夏云墨。
     其实,哥舒天在意并不是美人和刀,他更加在意的是“第一”的名头。
     无论是第一美人,亦或者是第一刀,他都是势在必得。
     只是,夏云墨让他看了这一剑,他却变得有些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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