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的效率来得高。
在效率面前,仪式感就是个屁。
陆灯看着顾瑾:“不戴也给我收着,这可是我花我自己的钱给你买的东西。”
顾瑾手下心想,自己的计划要推翻了,必须要准备一个比这个钻戒更大更好看的才行。
至于时间,不是问题。
反正陆灯已经嫁给他了。
顾瑾忽然想起来,他好像还没有跟陆灯表白。于是他又陷入了沉默——不表白怎么求婚……
车子沿着大路来到路口,司机说:“先生夫人,前面堵车了。”
陆灯看了一眼堵死的大路,又看向通畅的小路:“走小路。”
驶入小路之后又走了十分钟,陆灯忽然觉得沿路的风景有些熟悉:“这地方怎么像陆小暖的高中?”
她呢喃开口,果然看到了学校的大门。
车子开过学校之后,她忽然喊了句:“停车!”
顾瑾问:“怎么了?”
“我刚才好像看到陆小暖了。”陆灯从车上下来,径直走向学校旁边的小巷,嘈杂的声音响起,原来是一群小混混在巷子里欺负一个人。
“你们在干什么?”
灯光昏暗,陆灯看到五六个小混混围在巷子里,巷子里的那个人影虽然只看了一眼,但她确定,那个人就是陆小暖。
“你谁啊?”为首的那个小混混非常不爽,他刚想尝尝那个校花是什么味儿的,转眼就被这个女人打断了。
陆灯慢条斯理地提起巷子口的一根木棍,看着小混混:“放人。”
“你是谁,也敢坏我的好事?”小混混嗤笑,看向左右,“把那个女的也拖进来,一起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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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仪式感[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