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替先帝报仇这样的话,吐蕃当时来的那一批刺客都已然在当日的那一场刺杀中尽皆被灭掉了,始作俑者的佛祖也被魏帝击毙了,又还有什么仇可报?
更何况,打起来战争,受苦的从来都是百姓。不然大魏的兵马粮草从何而来,还不是从每一户百姓的税收中取来的。所谓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楚泽更希望将之用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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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的时间一过,众多臣子们思前想后之后,大多数在朝堂上保持了缄默,而主战派虽然还是叫嚣得厉害,却始终拿不出一个解决吐蕃管理的方法来。因此,楚泽毫不犹豫地便颁布了圣旨,同意了吐蕃的求和,只不过附带了一系列的附加条件。
这些附加条件都是户部在综合了吐蕃各项资源后所开具的单子,要求吐蕃每年都要进贡,算是对刺杀先帝的补偿。
且每一任佛祖在继任前,都要在大魏盛京的皇觉寺待够十年才能回国。这一则条件便有意思了,相当于将其看成了人质,免得吐蕃乱来。但是实际上,这些都是兵部那些臣子们弄出来的,对于楚泽而言,反而觉得这样其实并没有什么用。
反正吐蕃若是想使坏,有的是法子,断然不会因为一个人质而放弃。左右,也只是稍微让其有点忌惮而已。
这些求和的条件很是繁琐,自然由户部和礼部联合派出了一群使节团,随着圣旨一起到了吐蕃,而后和吐蕃再商议一些细节后才能落定。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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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五章 同意求和[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