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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大孙子身上梭巡,冷笑一声,“躲着吃肉包子?我说呢,少了一块钱,行啊,还敢骗我说吃的是白面馒头!”
     她还从来没有吃过肉呢!
     不可饶恕!
     当晚,林老头和林老大夫妇一人分了两个黑面窝窝头,林春喜得了一个,林有才吃了大半个,其余人都没有吃饭,全跪在院子里反省。
     “好好干活,安守本分才有饭吃,否则,我看你们经得起几天饿!”
     五个人跪在廊檐下,谁也不敢说话。
     林遥一直到现在还和林国才夫妇睡一个房,中间用块木板隔了一下。
     晚上,林遥将林平梅的床单被套从房间里扔出来,她占了林平梅的房间和被褥。
     林平梅的垫絮被褥都是新棉花弹的,比她那种被用了快十年的,睡着舒服多了。
     林平梅敢怒不敢言,连哭都不敢大声。
     江水秀一整天没有吃东西,饿得摇摇欲坠,林老太已经麻木了,林志军和林平军倒是识时务,决定明天好好表现,争取让自己吃上饭。
     浅浅睡了一觉,林遥起身,从筲箕里拿了一个馒头揣在怀里,决定去山上碰碰运气。
     实在是找不到趁手的武器,从书记家经过的时候,林遥顺手抽了一块青砖,拿在手里掂了掂,觉得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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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蒙山绵延数百里,最高峰海拔四千多米,七里香大队所属的福在公社分布在最高峰牯牛山的山脚下,绵延大山中,水系丰富,河流盘桓,滋养出大大小小的村落,广袤无际的农田。
     此时九月下旬,晚稻马上就要收割了。
     如银的月光撒在金色的稻穗上,山风拂过,稻浪翻滚,静伏在西北面的山脉,如蜿蜒的盘龙,静默地看守着这片土地。
     林遥闭上眼,感受着染了松香的风,没有太空辐射的世界是如此美妙。
     她拔足朝山上奔去,龙渊尽职地为她扫描着方圆几里的动静,很快,一个兔子窝就被找到了。
     林遥第一次打猎,还不是很熟练。
     龙渊指导她将兔子的几个洞先堵上,留了一个洞口,在另一个洞口前点燃了松枝,烟火顺风被送入了洞穴里头。
     林遥就在唯一的一个洞口守着,兔子争先恐后地出来,她留了几只大肥兔子,那些中小兔子,她看不上眼,留了人家一条生路。
     “龙渊,要不要来两口?”
     【我要活的,我想养一只兔子,也不知道我养在黄金要塞的那只蛙还活着没?我现在觉得毛茸茸的动物比冷血动物要可爱点。】
     “不行,这兔子拉屎太臭了,你养点别的吧!”
     一人一机斗了一会儿嘴。
     【来了不少人,一群人在追一个人,他们手上都有……武器。】
     龙渊无法判断他们手上拿的那些算不算武器。
     “来就来呗!”
     林遥懒得管,在溪水边生了一堆火,树枝上串了一只剥了皮的兔子,边烤兔子边哼着歌儿。
     看到前面有个村姑,被追的人一个翻滚避开子弹过来,将枪口抵住了林遥的脑门,“举起手来,不许动!”
     这人朝后喊道,“站住,否则我就毙了她!”
     林遥置若罔闻,直到一个好听的声音喊,“住手,放开她……”
     林遥朝后瞥了一眼,看到了月光下的男人,身材颀长,如青松挺立。
     一身军装,粗劣的皮带束着劲厉纤细的腰肢,显得两条腿格外长,禁欲又诱惑,剑眉星眸,脸庞刚毅俊美,眼光清正,眼神坚定冷峻。
     儒雅包裹的深处是铁血忠诚,千仞无枝。
     挺赏心悦目的!
     如果他没有端着枪,枪口对着自己这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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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想死啊?[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