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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说前些天还下了那么一场暴雨。
     “握草!”
     突然,他脚下一滑,身形猛地趔趄着向前倒去。
     整个人都猝不及防摔在了湿软的泥地里。
     回身一看,深扎在泥里的石头勾住了他草鞋绳子。
     陆向荣额角青筋猛跳,“差点给我磕破相了。”
     手肘下意识地撑地,还没等他爬起来,却赫然惊觉手上黏糊糊的湿热一片,还带着点儿温度?
     陆向荣垂眸看向自己的掌心,深褐色的……呃,粪便?
     “我泥马……”没有言语能形容他现在的心情,一句脏话直接从他嘴里爆了出来。
     他的胃犹如翻山倒海一般,呕吐物顺着食管就灌到了喉咙里。
     要不是他自制力强,现在早就扶树吐去了。
     真是天选之人啊。
     摔个跤都能摔到动物粪便上。
     陆向荣满是嫌弃地把手蹭在粗糙的老树皮上。
     粗布汗衫也因为这么一摔,而被草叶上的露水打透,沾满了泥泞和黑土草屑。
     “嗯?味道不大对啊……”
     倏尔,陆向荣闻着手上传来的味道,刚才还紧皱的眉头瞬间舒展几分。
     他仔细嗅着空气中弥漫的味道,似乎有一股左盘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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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刚才手上的粪便不成型,硬说的话倒偏向圆球颗粒。
     这看着应该是梅花鹿的粪便。
     “鹿的肠子和胃口就决定它们能消化纤维较高的植物,草叶灌木都能吃。”
     “到了冬天更能吃雪底下埋着的老叶棘。”
     “难不成这附近有鹿出没?!”
     思及至此,陆向荣心头微微一颤!
     下一秒,整张被晒成麦色的脸上都泛起猥琐的笑。
     这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吗?
     鹿可是好东西啊!
     鹿茸是难得的好药材,能卖个高价!
     无论自家留着还是拿到黑市,都不亏。
     而且鹿肉极为滋补,配上酸萝卜一块炖,鲜嫩又软烂。
     鹿血还能拿来泡酒,更关键的是整张鹿皮防寒保暖。
     到了冬日,是御寒最好不过的。
     陆向荣心中思绪瞬间闪过,“来活儿了!”
     手里刀子已经不顶用,而且这次出门,陆母专门掐了他的枪。
     就怕他自己上山打猎再遇到什么危险。
     陆向荣嘿嘿一乐,咧开的嘴角弧度更大几分。
     转眼从背篓底部掏出了自家大哥做的弓弩。
     不给枪也行,他有这玩意儿就够使!
     顾不上满手的粪便残留,陆向荣拨开眼前路径上的碎渣腐叶。
     一眼就看见了梅花鹿的半扇形蹄印。
     “今儿上山可算是来对了!”
     陆向荣浑身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
     要是能抓上一头鹿,少说半个多月他不用再操心家里没荤腥润锅。
     这样一来,也能趁着上工的时候多找找地底下的物件。
     整座山头绵延不断,危峰兀立的地势起伏之下,埋了数不清的东西。
     陆向荣漆黑双眸中闪过兴味,拎上弓弩就往前走!
     脚底板泛起密密麻麻的刺痛,但可以忽略不计了。
     窸窸窣窣!
     直到他穿过这条蜿蜒小径,猛然听见前方一小片空地传来动静。
     那木箭挑开前头的荆棘灌木,竟看见了一只正低头吃草的鹿!
     看着肚子就肥啊!
     陆向荣眼底灵光乍现,二话不说,径直拉满弓弦。
     两支尖锐木箭顷刻间搭上!
     箭尖直指前面那头鹿的脖颈。
     那里是大动脉,只要一箭射穿就能……
     “啊——救命啊!”
     握草!
     这一嗓子直接给陆向荣干的一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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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误打误撞[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