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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回府[2/2页]

穿书后病娇反派成了粘人精 亦秋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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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慕带着难得的庄重,悄悄来到了沈烟面前。沈烟握着郑慕和握在手中的手,轻轻说:34;你的鞋子是我最喜欢穿的一双鞋……34;郑慕和有些惊讶地看着沈烟。沈烟没有回答。沈烟也似有所感,无声地抬头,雨朦朦胧胧,只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便掉进了夜色里。
     郑慕和扶着昏迷不醒的沈烟身边早已有一辆马车停了下来。郑慕和用手紧紧地握住车内匣上的钥匙。34;你是在做什么呀?34;沈烟用手拉住郑慕和的胳膊,问,34;我不认识你了吧?我叫沈烟!34;郑慕和一听,吓得大叫起来。沈烟脸色苍白地倒扣在怀中,看上去娇弱而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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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卫淋雨等郑慕和下命令命令。他们在雨声中向前方跑去。突然间,一个人从后面追了过来。这个人一回头就把郑慕定住了,郑慕被吓得大叫起来。云归遗体仍被雨淋湿。
     很长一段时间车内一直有响动。
     “回府吧。”
     侍卫相互打量着,一个大胆地问道:“尸体怎么处理呢?”
     “拿回来吧。”那声音掩映着雨声,听来并不真实。
     大雨倾盆,城内将士们看到一辆马车慢慢地走进来,车上有一个很大的金字—慕氏。他说:“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们要把它叫做‘慕慕呢?”士兵们都笑了。这个名字是他从外面带来的。“你知道什么意思吗?战士们也看到一行人中有一名侍卫背着麻袋步履沉稳。
     战士里没有一个人敢于怀疑或搭讪。
     沈烟回来后发高烧,浑身晕。
     恍惚中她仿佛又来到地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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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钟声响起,沈烟睁着眼睛检讨着身边的一切,原来就是他租住的房子。这里没有喧闹的人群,没有嘈杂的声音,有的只是干净的空气和一张张亲切而温暖的笑脸。这里就是沈烟,一个在城市中打拼多年却从未离开过的人。朴素而温暖,头上那张捕梦网就是每天第一眼看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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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猛地坐起了床,有很重的东西从床上掉了下来。她从床上跳起来,冲到厨房里去拿东西。她看见,厨房里有一本书,上面写着:34;燕西凤栖:我的丈夫。34;这是什么?这是一部摊开小说,书名为《燕西凤栖》。
     沈烟把小说捞出来:“我回来了吗?”
     凌晨5:23她翻着小说,时光荏苒。
     整部小说在剧情上,都发生了变化。
     辰星已经不是名不见经传、但却占有相当分量的男二号了,只可惜他并不爱女主,却与一个名叫叶照影的女孩走得非常亲密。那天,在校园里散步时,叶照影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辰星一愣,原来他也是女生啊!本应三角恋却因傅寒水湮没无闻转为男女主间双向恋。
     叶照影当上了女二,红袖与宋欢喜差点变成路人的模样。
     辰星以男二身份与郑容和做朋友。在与郑容和的交往中,他不断地给郑容和带来惊喜,他也为他们的爱情付出了很多努力,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在与郑容和争王位时。助郑容和夺取北燕王位,在男女主的仕途上可谓神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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