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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金仆再来讲故事(16)[2/2页]

巫行世间传 砚楼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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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因为,这几天来,林安清也常常去兰家打探消息,他从昏迷中苏醒时,本被火斑洗去了他那位生父留给他遗书的全部相关记忆。但他的奶奶,也就是当年小凝露的保姆,却忍不住告诉了他真相,不过他奶奶也不知道细节,只告诉他,当年的小凝露并非有林家血缘的孩子,是被林父有意疏忽才死于意外。
     林安清本待不信,可他利用关系查找到三十几年小凝露的出生登记,见父亲一栏赫然填着“兰中庭”三字,就忍不住对兰家人讲了这件事,兰中轩见再也瞒不住,也就把自己曾经毁信的事跟家里人坦白了,只没告诉兰中庭,直到飞机上才被兰中庭问起。
     兰赵这几户守望相助的家里人,在知道小凝露的事情之后,出奇飞快地达成了统一意见,一致认为兰中轩对那封信拦截及时,庆幸兰家没有再起风波,就连林安清这个外人,也感叹不该出生的孩子不如早早夭折,省得要花一生的时间去抵御童年的阴影。
     兰赵这两家的人,都不甚明白林安清为什么会有这种感叹,但我明白,他是在自伤身世,他虽然已不再记得自己生父坦陈过的罪恶细节,但他一直把自己的生父唤做堂兄,且生父到死都没有承认自己的身份,这阴影,怕是也要他用一辈子来抵御吧。
     至于我,作为凡人方柏梧,用不着金灿的读心灵力,我便能理解为什么在兰家人眼里,我这个小方忽尔一跃竟成为了可以信赖的好人,因为兰家这个大家族的理念,就是要保住自家的体面以及生活的安逸,所以我有私心根本正常,能帮到他们才最要紧。
     人类文明的真核,无非便是如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意思就是指人该坚持自我,连自己都不要自我,那还活个什么劲儿?在自我和别人之间出现非此即彼的生死冲突的时候,选择自我是本能的,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
     而当一群人结成团体,形成统一的“自我”时,这个“自我”就会上升到群体共同利益的高度,即所谓大义。个体的利益均自觉自愿服从于大义,则有没有冲突,这个时候,就要看你在不在这“一群”之内。
     对于兰家的这“一群”来说,小凝露明显不在其内,所以当利益冲突时,小凝露可以被牺牲,对兰家来说就是天经地义的、理所应当的;而对于人类这更大的“一群”来说,土呆和火斑明显都不在其内,凡人方柏梧倒在其内,所以他们愿意相信和支持我,亦是天经地义的、理所应当的。
     有意思的是,在我还没有收回灵力,只有血蛊咒的咒身时,我的想法倒完全是金灿的想法,我根本不在乎人类的死活,只想利用人类逼土呆就范,于是我讲了一个把土呆和火斑划为异类的故事,其实是为了实现金灿的目标,不顾忌人类受我蛊惑会不会有什么恶果,结果那一次,木清和兰文琬一出手,我就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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