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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公社。
     吉普车驶进公社大院后,陈青山被带进后院一间青砖房,墙上挂着“治安保卫股”的木牌。
     审讯桌后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公社公安特派员周广林,穿旧军装;
     另一个是文书赵三喜,正在往账本上记着什么。
     “姓名,年龄,家庭成分。”
     周广林翻开牛皮封面的记录本,目光在陈青山的脸上扫过。
     “陈青山,20岁,旧职员。”
     “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吗?”
     “违反公社打猎禁令,私自分肉。”陈青山盯着桌上摇晃的煤油灯。
     周广林放下笔,声音缓和了些:“县武装部前年就下了通知,山区划为‘护林育兽区,别说打猎,砍棵树都要公社批条。”
     “你倒好,带着七八个社员进山,还把野猪肉分给全屯——这要传出去,别的生产队跟着学,山林子还不被掏空?”
     “可屯子里饿死了人,上面不是让我们自产自救……”
     “饿死了人是生产上的问题!”周广林突然提高声音。
     “赵德贵的罪过是他的罪过!但你呢?组织社员抗粮、抗缴,还煽动群众围攻干部——”
     “我没抗粮!公粮按政策缴了,剩下的粮食不够活人,难道看着老幼啃树皮?”
     可周广林听都不听,直接对着文书说:“思想态度极其恶劣,记上!”
     “你——”
     陈青山顿时站起身攥紧拳头,犹豫了一下,又坐了回去。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情况对自己不利,不是逞英雄的时候。
     他往前探了探身子,语气不再那么强硬。
     “周同志,你去我们屯子看看,娃娃们的肚子都肿得发亮。人命重要还是纪律重要?”
     周广林的手在桌面上顿了顿。
     这个问题他无法回答。
     他知道陈青山说的是实话——今年冬天,公社下辖七个屯子,已有三个报了饿死人的情况。
     地委刚开完紧急会议,要求“严禁瞒报灾情,全力调配救济”。
     但,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法律的拥趸,他清楚越是这种情况下,维持纪律就越是重要。
     眼前这个年轻人,确实触到了政策的红线——
     人民公社体制下,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私自组织打猎、均分猎物,等同于挑战集体经济秩序。
     周广林叹了口气。
     “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你这属于‘破坏公共财物。”
     “轻的记过、扣工分,重的……”
     “送劳改队。”陈青山接过话头。
     周广林看着他,点了点头。
     随后从抽屉里摸出一包旱烟,却没点燃。
     “不过,张立本同志的报告里说,你在晒谷场带着群众揭发了赵德贵的问题,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这事……有点难办。”
     窗外传来风雪拍打窗纸的声音。
     陈青山看到周广林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他知道,自己撞上的不只是打猎禁令,更是基层权力结构里盘根错节的利益。
     赵德贵为了公社先进名额瞒报灾情。
     而公社又何尝不想在地委那里维持“粮食自给”的体面?
     地委再往上呢?
     ……
     “周同志,”陈青山挺直了腰板,“你不用说难办,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第六十四章 公社审查[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