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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算账[1/2页]

锦唐梦 陈叔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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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史和御史也是不一样的,与通情达理的马寿方不同,何揆就是榆木脑袋,一根肠子从头通到尾,根本就不知道拐弯。
     不知道拐弯也就算了,最起码弹劾之前,总得考究一下吧?
     那些田都是淤田,早在前隋或者更远的朝代就已经在河下了,朝廷修治河道,这些田地涸出来,作价发卖有何不可!
     难道他还想把田地还给杨家吗?或者高家、宇文家?这不是笑话吗?
     李适之强调两点:其一,淤田的问题,河督府在发卖之时便有规定,得田者分为三类:一,参加整修黄河的民夫之家,可低于市价三成购买,这是为了鼓励民夫们的积极性。
     二,无田、少田百姓,可按市价购买,没钱的,可以工代款。一半钱养家,一半钱买地。
     三,是为河务提供低价物资的豪绅,大工一开,就是几万人,几十万人的规模,一人少花一个铜板,都是个不菲的数字,这点地价自然也就找补回来了。
     只有以上三种人,才是河督府售卖田土对象。为了防止土地兼并,豪强掠夺,强买强卖等行为逼的百姓破家。
     还在田契上注明,二十年内不得转让,除原田主子孙外,任何人不得持有。为了确保不被人做手脚,河督府不仅在户部特意背案,还审领了一枚“禁市二十年”的大印盖在地契上。
     自永贞元年,朝廷大修黄河以来,两岸涸出田亩若干,作价银两若干,规矩如何,买者是谁,户部的存档上,写得是清清楚楚。
     那些田契的存根,现在就封在户部的案牍库中,不管现今持有土地的是谁,用什么手段得到的,拿原有存根比对一下,自然就知道河督府是否有错。
     怎么能说是李都督私自售卖,监守自盗,大发横财,结好世家,损公肥私呢?
     其二,永贞元年,永贞二年,黄河发水之后,黄泛地区,确又逃亡之事发生。
     但圣人先后派遣了两波钦差,花费弥大,赈济灾民,署理疾疫,一直接济到灾后,他们重返家乡。
     至于其他地区,这些年虽小有溃决,但处置得当,人丁户口比之永淳年间,增加一倍有余。
     可到了永贞二十年,倒黄入海工程彻底竣工,河北、河南道黄河沿岸的四十五个州,一百三十个县。
     比之弘道元年,人丁户口增加八百三十万,田地、山地、水洼地,增加五百八十万顷,又一千三百五十亩。
     赋税增加二百八十五万贯一千八百六十五贯,征粮增加六百九十五万六千八百三十二石六斗。
     这怎么能叫家家逃亡,又怎么能叫怨声载道?永贞一朝已至三十年,圣人宵衣旰食,官员军民齐心协力创造的盛世,难道在何揆眼中就是个一捅就破的纸灯笼?
     李适之冷冷地回头撇了一眼:“何揆,你今天可要跟圣人,据实奏来啊!”
     额,何揆在户部时,也不过是个小吏,河道上的事,有的是只言片语,有的事道听途说,都是咬不准的事,自然被李适之这四四六六一摆,堵得是哑口无言。
     可这是大朝会,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回不了头了。他只能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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