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啜自幼悍勇无敌,年仅十三岁就凭一把号为“狼毒”的大刀和一柄名为“要离”的三石铁胎弓,在草原上以勇武而闻名。︾︾︾︾,↗¢c≈o
成名近二十年来,狼毒与要离,几乎成了草原上“勇士”的代名词。默啜的头,也戴上了至高无上的勇士光环。现如今他还只有三十出头就成为了三军统帅,率领突厥汗国最精锐的十万狼骑,其中固然有血统亲缘的缘故,但他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否则,敬重勇士的突厥人也不会服他。
勇而无畏者,谓之勇士。
从生下来到今天,默啜也确实不知“畏惧”为何物,但有两次是意外。一次是在黄花堆一役中,他在阵中遇到了薛楚玉被打下马来,险些命丧当场。
另一次,就是今天!
默啜看着眼前这位白衣白袍骑白马,连胡子都白了的老人,莫名的感觉到一股,从内心深处油然而升的寒意!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它叫做……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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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5章 神![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