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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赞歌[2/2页]

星圣之剑 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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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强大。
      我将他的功业与所知的一个个英雄相比,虽然我读过上百卷史书,但据我所知,在这个年纪能和他相比的,千年以来也是屈指可数。
      愿诸神保佑他不离正道,将恐惧只播撒在有邪恶盘踞的疆土上。
      西庇安,记录于梵希郡,洛明的军营中。”
      学者将羊皮纸的墨迹吹干,小心翼翼地将其收起,然后长长伸了一个懒腰。
      希望伯爵醒来之后,不会要求翻阅自己的记录,然后看着这一页勃然大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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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庇安其实搞错了一件很关键的事,那便是这歌并非希尔斯创造。
      她只是小市民家族出身而已,接受过最基本的识字和算账的教育之后,就被现了牧师的天赋,送到了神殿里去。
      或许她为人还算精明果断,能够把握住机会去抱洛明的大腿。但在艺术这方面的造诣,最多也就能听出几经典的曲子而已。
      让她创造朗朗上口的韵律,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歌曲其实是洛明亲自根据前世记忆中的旋律创造出来的,和阿雅一起写出的歌词,教会希尔斯唱之后,就让她以她自己的名义在军中传播开来。
      这并不难理解——若是洛明亲自传唱这歌,未免有自吹自擂之嫌疑,让人心生反感。
      但由“想拍洛明的马屁”的希尔斯来唱,那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士兵们有谁会不认同洛明的英勇和强大呢?有哪个士兵会拒绝拍长官的马屁呢?
      于是,希尔斯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就让这歌传遍了整个军营,接下来,又传出了军营之外。
      至今为止,联军中其他几支部队中也有不少人会唱这歌了。
      虽然他们并不是洛明的手下,但自吹自擂一番“我曾经和歌里这位传奇的勇者并肩奋战”也很不错啊,够拿来吹个十年八年了。
      这歌伴随着大胜的消息迅传开,为洛明带来了非同凡响的知名度。
      就这三天,已经有十几个年轻人来到军营中,宣称愿意为洛明这样的豪杰效力。
      他们有的是投机者,有的则是真正敬佩洛明的武勋,希望获得一同建功立业的机会。
      又有好几家大商人运来酒肉犒军,说是犒军,洛明还收到了加起来将近四百枚金币的礼物。
      四百枚金币对他和大商人来说都并不算太大的数额,但已经充分表明了他们愿意友善来往的意愿。
      或者说,一起财。
      毕竟,洛明造出肥皂差不多有半年了,第一批投放在郡城中,获得了不错的反响。
      这就证明了他除了身为一个贵族领主之外,也有着商人的思维。
      虽然这样一来,很难有商人能从他的手中骗到巨大利益,但至少洛明会对商人很开明地接受大多数平等的正常交易。
      哪怕和他正常做生意,也绝对能获得不小的收入。
      如果有安全获得利益的渠道,这些家大业大的大商人其实是不会去轻易尝试风险大的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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