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把全所守城的兵丁请去吃饭喝酒,每每都是伶仃大醉,彻夜不归。
第二天早上临走,每人还有二百钱的赠仪,说是军民共建海防的慰劳费!
大概两个月前,因为父亲病重,焦展鹏要在家照顾父亲。
那个月的十五,他就没跟着众人一起去赴宴。
当天晚上,应该是三更时分,他起床给父亲喂药,听到城外有人走马踏的声音,出于好奇,就爬到城楼上查看,结果就看到了宋哲,还有南芦村里长一行人,赶着上十辆蒙得严严实实的大车自西向东,正从所前经过,朝海边而去。
焦展鹏面带迟疑道:“本来咱们这个地方,普通的军户光靠种地,只是能勉强吃饱肚子,大家平日里为了生计,避着衙门做些私相贸易,也是见怪不怪。只是现在看起来,这宋副千户做的,恐怕不是私相贸易这么简单,说不定竟是略诱和贩卖人口的勾当”。
略诱,谓胁迫或拐骗妇女儿童。《明史稿刑法志一》
在明朝,人口贩卖分亲人贩卖、主人发卖和人贩拐卖三类。其中,前两者无罪,第三类有罪。《大明律》有云:“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
到了嘉靖年,于此项罪行的惩罚大大加重:“设方略诱取良人及拐卖良家子女者,无论买卖交易成否,都要发配充军。累犯者,游街示众一个月,发边充军,本人死,子孙接替,此罪不容赦。”
秋水心中暗自思量道:“估计你早就知道宋哲在干什么了!要不是这次轮到了你家头上,想来你还是会不管不问。”嘴上仍是不露声色的说道:“这事如何处理,现在我说了算,你暂时什么都不要做。你且容我好好想想,现在我要去练功,晚上我去你家找你”。
…………
从玉皇山练功回来,就看到了宋哲在他院子门口……
等宋哲走了之后,秋水的目光,就落在了那盖有钦天监印信的老黄历上,心头不由得一紧:今天是五月十四。如果真按照焦展鹏所言,明天,就是宋哲他们要把人运走的日子!
这宋哲请我明天去他家吃饭,这孙子是要调虎离山呀!
果真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
宋哲出了秋水的家门,从营房备好了马,并没有即刻动身,而是在自己副千户的官署又稍坐了片刻,心不在焉的喝着茶。
约莫两盏茶的功夫过后,他就骑马出了城门,直接打马朝南而去。
那是回他们家的方向!
行过玉皇山,他偷偷朝后看了看,见没有什么异样,即刻拨转马头右转,沿着山脚绕到了玉皇山的西面,自此再掉头朝北走。
就这样,围着玉皇山转了一个半圆,来到了拓条山一线天。
拓条山位于雄崖所和南芦村的中间,距离两边都差不多只有一里多路。
南芦村和雄崖所之间,就靠着这一线天来往通行。。
宋哲刚到一线天的入口处,就迅速的翻身下了马,蹲在地上,凝神听了一会儿动静。然后就牵着缰绳,连人带马,躲到了距离入口处约三十米的一尊巨石后边,手握刀把,眼睛死死的盯向雄崖所的方向。
差不多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一个黑影如同鬼魅般,飘飘忽忽的出现在了一线天的路口。
看到有人来了,宋哲轻手轻脚的从马背上摘下一只手弩,默默的上好了弦,把箭头对着了黑影的方向。
今天的夜晚好安静啊!也没有月亮,宋哲都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第13章 略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