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护院做好安保工作。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必须向枢密院请示,等审批通过了,才可以领军外出。虽然很麻烦,但实际上三衙与枢密院形成了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局面,最有利的就是皇权的控制。
措施二,内外相维政策。宋太祖把全部军队分为两个部分,一半屯驻在京城(人数较多),一半戍守各地(人数较少)。这样一来京城驻军可以应对外部驻军的变乱,而京城驻军一旦出现意外,也可使外地驻军合起来制止京城驻军内变的发生。内外军队互相制约,都不能发生变乱,而京城驻军人数远远多于外地任何一个地方,皇帝也就可以牢牢的控制全国的军队了。
措施三,在措施二的基础上实行兵将分离政策。无论是驻屯京城的将领,还是驻在外地的将军都必须定期调动(轮换制)。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或边境戍守,外地将军表现好的可以到京城任职,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虽然名义上是锻炼将领士兵吃苦耐劳的精神,实际上是借着将领们的经常换防使这些手握大权的节度使失去自己的根基,那么自然也没有能力和朝廷对抗了。
对地方藩镇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
削夺其权。为削弱各地节度使手中的权力,把节度使的权利分离,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县等地方官,同样也是轮换制。这些知州、知县不听从节度使的差遣,可直接向京城传递消息,并听从京城传出的指令。当然,你可不要以为自己没人管,在一旁的通判就是用来监视你们的。说白了通判与知州是相互制约,使一州之权不致为知州把持,防止偏离中央政府的统治轨道。
制其钱谷。宋初开始设立转运使之职,官衙称“转运使司“,百姓大都称呼为“漕司“。转运使主要的使命就是将收上来的粮食、赋税、钱帛等进行清点,造册登记,然后派人运送到指定地点,交给专人来保管。这样地方的财权就完全收归中央了。
收其精兵。乾德三年(965年)八月,宋太祖下令各州长官把藩镇所辖军队中骁勇的人,都选送到京城补入禁军,又选强壮的士卒定为“兵样”送到各路,召募符合“兵样”标准的人加以训练,然后送到京城当禁军。这样中央禁军集中了全国精兵,而地方军队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编成厢军,只供杂役。地方再也没有任何军事力量可以同中央抗衡了。
通过这些措施,唐末五代的那种专制一方的藩镇,在宋初就逐渐消失了。
总的来说就是,在官僚制度方面,侧重削弱宰相权力。军政大权归枢密院掌握,而财政大权则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了。在军、财、民三权分立中,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政”号为二府。皇帝利用这两者间的异同发号施令,独断专行。
宋初不仅以三权分立的办法削弱相权,而且设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的副手,与各部门长官发生制约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此外,宋初还在设官分职、科举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有利于加强皇权的政策。宋初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形成了统一的政治局面,为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局面。
(本章完)
第32章 改革[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