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多才俊,
山野村夫常莽丁。
舞文弄墨静修身,
怪骚闲客墨吹心。
清风明月一壶酒,
朝霞彩云千篇诗。
早冬夕阳几新愁,
俗世红尘万种情!
有人说,第一次去干的时候,成功的人都是幸运儿。因为大多数人一次性都干不成功,需要做好多次,需要交很高的学费才能最终顺利过关。
正因为如此,才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有很多人第一次做的时候,都会闹出好多笑话,可以说让人哭笑不得。
第一次,难免会出点小状况,应该记住这次失误,避免以后再出现,而不应该努力地跟自己过不去,甚至要和别人争辩,沉浸在一片祥和的笑容之中。
白甜谈了一次恋爱,被追求,也是快要被分手,还没决定好要不要跟何路遥继续在一起的时候,就因为想证明自己也很喜欢他而跟他出去过夜了……那时所有的想象就是和衣相拥一眠而已。想想可怜的白甜虽然是何路遥的正牌女友,但是却偏偏不如徐颖的气势恢弘,所以闷闷不乐。
爱有时候和一个人就是不温不火,换一个人就,只要有一点机缘巧合这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那燃烧起来也是挺可怕的呢!
现实没有那么文艺,还是坦诚相见,只不过因为都不会而没有做到那一步,还记得徐颖踏出那个阳光宾馆的感觉,太阳很足,是早冬,头晕目眩,记得走到寝室楼下却发现没带钥匙,坐在台阶上哭,看眼泪掉在地上,一点点干掉。
很久以前,有人讲笑话开锁,其实当时有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人,根本没那个耐心找钥匙的,有拿宝刀,有拿大锤,就糊里糊涂地敲击锁了。大概解释一下,看着这些人累得够呛也没能开,似懂非懂的样子,可等有人拿钥匙来之后,看看就一把小小的钥匙看对眼就会轻松开了。
很有道理,对上眼,就有很大的自信。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事,其实难者不会,会者不难看起来很简单……还是会闹出了一个很大的笑话。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想想,都非常地想笑。其实,对于这种事,再正常不过了,就当给大家贡献笑料了。完全没有必要自责,也完全没有必要说自己怎么这么傻,也不必把别人的话放在心上。
嘿嘿,本来还可以写好长,以为只是想说生活真的可以比电影波折,只因为身处其中,感觉来得那么真实。本来想说很多,可是删删改改之后发现,现实的答案,还是接受不了,早就该明白的事情其实也早就已经明白,只是自己选择不成熟,选择挥霍青春,而不是走现实安稳的路,想倔强一回,因为人生不能从新来过。
人生本来就是骗子,都是骗自己。明知道生活不是那么好,只是也不会那么坏,不哭不闹地接受,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更痛苦?可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人生没有最好的选择不是吗?不要时常去计算人生的对错,轰轰烈烈地走出这一步。
如果有个幸福的结局,那就既要结果也要过程;如果不幸被杯具了,那就只注重过程。
为什么不做让自己快乐的解释呢?
徐志摩说,“女人和男人恋爱是走的相反的路,男人对女人的感觉可能越来越淡,可女人却对男人的感情却越来越深。”
何路遥和徐颖恰巧有了所有的亲密,可是中间还有在老家高中复读的白甜应该是要说分开,只说好。只是已经分开异地还在上学,因而见面的时候变少了而已,可却变得更容易快乐和感动。要学会不计较,不能责怪彼此的不成熟回看了一下生活还是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第一次做,就做成的事,很少,第一次犯错误的概率也大。这规律告诉我们,如果一定要把自己绑死在第一次上面,那就等同于绑死在错误上面的基本都是相反的意见:不要做决定,不要犯错误。也许,这种懦弱的人生观,起了逆向教育的作用。
人也许都有点想当然,认为更有能力时,做决定更容易,这么以为。原理如同古希腊大哲论“人的无知”,人的知识好比一个圆,知道得越多,圆越大,于是圆周越大,接触的无知也就更多。人的能力提升以后,面临的选择自然也要逼出所有能力去与未知因素抗衡。一劳永逸不再做决定,追求这种人生状态,将杀死自己的能力,最后也不可能得到更出色的人。
人就是需要在选择与决定中成长的——这些选择自然有许多是错的,甚至不可避免地是错的,正如第一次走路会跌倒,第一次背单词会忘记,第一次,很多事因为不会而完成不了,这些看似“错误”的选择提供了练习的机会,在纠错的过程中,人就慢慢成长了。
人之所以是有智慧的生物,就在于不会只停留在“第一次”,奇怪的是,“第一次是最珍贵的”,这种幻觉却始终停留在这种“第一次幻觉”。
也许,这正说明还挺幼稚的,幼稚到像小鹅的地步:它刚破壳而出时,将会跟随第一个对它温柔的生物,视为妈妈,如果恰巧在那时出现,就是它的妈妈;如果把小鹅的脑袋取代人的脑袋,那就被视为终生的妈妈。
“第一次写作”甚至“第一次动笔”,都有可能是恰巧发生的,那时候刚开始学习写有兴趣的东西,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还懵懂,能一直写到最后的概率并不高。
因为体力跟不上的可能太高,有体力还要有精力,一直都健康。没有健康的身体,就像恋爱。即使看对了,也将来双方的变化也很大,未必始终入眼,所以,许多人的有关爱的缘分,第一课是做这样的选择:是时候离开第一个男人了!而不是“我如何委屈自己和第一个男人走下去呢?”
每次总会遇到很多问题,不知道为何写?不知道怎么能够写好?自以为写作有天分,非要说有点
第三十三章 幽默一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