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暮,你疯了!”桑榆尖叫一声,用力地甩开他的手,整个人都坐在了地上,恰巧她的手碰到放在办公桌旁边的玻璃花瓶,“啪”地一声,碎了一地的玻璃片,而她的掌心正好压在玻璃渣上,再一次突如其来的剧痛,让她倒吸了一口冷气。舒骺豞匫
真是倒八辈子的霉运了!竟然会碰到这样的事情。
血液立刻从她的掌心渗出来,鲜红色的血液刺痛了他的眼睛,“阿榆——”迟暮一惊,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送你去医院!”他伸手去扶她。
桑榆厌恶地瞪了他一眼,躲开了他伸过来的双手,冷声喝道:“别碰我!”wb7z。
脚扭了,她现在根本连站都站不起来,更要命的是连右手的掌心也受伤了。她紧紧地咬着牙关,剧烈的疼痛缓缓地爬满了她的四肢百骸。桑榆的心里很委屈,从未有过的委屈,这三年她过得好好的,为什么他又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早知道会给她带来灾难的话,还不如不出现。
低着头,泪水似乎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她想对他破口大骂,可是到嘴边的话却被她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阿榆,对不起!”迟暮紧紧地蹙着眉心,眸光落在她肿起来的脚脖子上,他顾不得她的拒绝和冷漠,伸手将她抱在怀里,“等到了医院,想打想骂都由你。”
“不用你管我!不需要!”桑榆尖叫着,泪水止不住地从眼眶里落下来,沾湿了他的衣襟,更烫伤了他的心口。
“傻丫头,乖!我不管你,谁管你呢?”迟暮微微笑了一声,一路抱着她离开了办公室,幸好这个时候都已经下班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遇到。
桑榆紧紧地抿着唇角,泪水流得更欢了,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哭过了,那一年,即使他离开,即使受到更多的委屈,她也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她记得他说过的,他最怕她流眼泪,那样的话几乎比要了他的命还要难受。
迟暮将她放进后排的座椅上,然后自己坐进了驾驶室的位子。
“阿榆,忍着一点,很快就回到医院的。”他回过头看了她一眼,紧蹙着的眉宇似是透着深沉的痛楚。
桑榆看着自己不断流血的掌心,无奈地扯了扯嘴角,她可真的是倒霉到家了,如今这手脚差不多都“残废”了。
病房里,素白的墙壁显得格外的单调,空气里也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躺在病床上的桑榆这一次真的成了病号,左脚的脚脖子脱臼了,打了石膏,被高高地吊了起来,右手的整个手掌用纱布包扎起来,在医生给她清洗掌心里的玻璃渣的时候,痛得她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儿。
她从小就怕痛,更怕进医院,父母的死让她对医院产生了一种恐惧感,索性从小到大都顺利地过来了,没病没灾的。
害她躺在病床上的罪魁祸首就坐在她的旁边,穿了件浅色衬衫,高大挺拔的身形逆着光影,衬得一双眼睛分外的黑,那一双如深潭般迷离的双眸静静地凝着她,温润的脸庞看不出什么表情。
桑榆被他看得有些发懵。
“阿榆,要不等你的手脚好了之后再打我骂我吧!”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地将她的落发别到耳后,迟暮朝着她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干净,美好。
桑榆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她现在躺在病床上全都是拜他所赐,医生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她虽然只是扭伤,但是没有半个月也下不了床,难道要让她一个人在这病房里呆半个月时间?
迟暮看着她多变的脸色,唇角溢出一抹莞尔的笑意,“放心吧!一会儿我们就回去。”
“回哪里?”桑榆皱眉。
这一次,她学乖了,她现在就是病号,逞强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如果未央在身边的话,起码还有一个帮手,可是连她也只顾着自己的幸福离开了。
“溪山别墅。”迟暮回道。
桑榆不由得微微一愣,眸中一闪而逝的愕然。
溪山,几年前那里还是一片荒郊野岭,但是风景宜人,空气清新,有房地产公司将那块地从政府手里买了下来,准备在那里盖房子,那时候她就想,如果以后挣了钱一定要在那里安家,海子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如果没有大海的话,一条横穿杭城的江河也勉强过得去。
一年前,溪山的别墅成为富人争相购买的房产,不只是那里的风景优美,更重要的是那一片别墅打造出来的广告词:有你,有我,此生共城池!
“我还是回自己家吧!”她抿了抿唇,说道。
迟暮
058 霉运来了挡都挡不住[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