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个当朝状元,他是皇族,有着复杂的身世,甚至有人将其与年轻时代的姚崇相比较,这个集才华与智慧于一身的人似乎在用预言的口吻讲述着一些他能够预见到的事情。
顿笔,提悬,诗成。
张修看着宣纸上龙飞凤舞般的行书,眼神中露出欣赏之色,评价道:“此诗一气呵成,清新四溢,俊雅飘逸,美而不艳,能成此诗者,心无旁骛,不忘初心。”
贺知章走过来认真地看着李默的诗,手抚白须,眼神也发出了光,“京城中的诗,囿于形式,追求格式华丽,此诗清新秀雅,就是一个从山川树林中走出来的游子所做。”
张旭道:“若不是一个一心向诗的人很难写出这样的句子。”
张修见李适之没有说话,故意打趣地问道:“你是去年的诗魁,就算你不参加诗作评选,你也不应该一言不发。”
李适之耸了耸肩膀,露出一丝苦笑,随即用认真的语气评价道:“官场沉浮,我已经写不出这样的诗句了。”
胡旋舞毕,众人看着李默的行书和张旭的狂草,皆津津乐道,相协进入大厅中,众人方才对三首诗投票的最终结果已经计算出来,贺公拿起信封,取出了信封中的信纸,贺知章眯了眯眼,仔细辨认着蝇头小楷的字迹,众人皆静言等待宣布结果。
贺知章顿了顿,环视一周,公布了最终的结果,“李默的诗获得诗魁,桓三郎的诗名列第二,张旭的诗名列第三。”
众人向两位获奖者投去恭贺的目光,获奖的人有三个,但是这个桓三郎的人一直没有出现,贺知章见桓三郎并未出现,道:“想必这个叫桓三郎的是别名,这位桓兄,若在大厅中,现在是揭晓真名的时刻了。”
贺知章一席话之后,大厅中依然没有人回应。
贺知章道:“老夫品读这位桓兄的诗,其也是一个青年才俊,或许这位桓兄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到场,我想,只要有缘终会相见。”贺知章言语之意是说,这位桓三郎也是一位才俊,不会因为自己的诗屈居第二而不愿露面,张修和李适之为朝廷命官,为避嫌,皆表示不参赛,这个桓三郎除非自己以真名示人,否则根据一首诗根本不能猜测出其到底为何人。
众人皆是明理之人,也明白贺知章之意,因此也没有无端猜测。
桓三郎始终没有出现,贺知章心中了然,随即道:“愿诗坛永远长青,来,我们干一杯!”
众人纷纷拿起酒杯共饮。
张修此刻也拿起了酒杯,但是其心中明白,桓三郎的诗跟自己的一个朋友的诗风很像,不免有些感叹,其身处险地,算计人心,搅动风云,但是心中的那颗炽热之心依然没有改变。
众人酒杯对饮,畅谈古今诗家,聊至深夜,众人才依依惜别,雀跃楼外的公子和看客皆围了上来,向几位诗家求取墨宝,薛家家仆努力维持着秩序,直至几位大家坐上了马车之后,家仆护送回府。
薛家的大小姐薛嫆去处理馆舍,宴会结束之后,薛家的二小姐薛琪便出现在大厅,处理后续的事务。
家仆维持秩序,人流秩序井然的离开,为了避免京中的名儒被求取墨宝的人围堵,薛琪已经安排马车令家仆护送几位名儒从侧门离去,倒也没有发生人员拥挤混乱的现象。
张修见薛嫆没有出现,自然知道其是去处理馆舍之事,心中一阵微热,因为举办此次诗会张修与薛琪也相熟,张修离去之前对薛琪嘱咐一番,替她照看李默。
李默此刻手枕着胳臂玩弄着手中的酒杯,眼神露出醉意。
李默是上届科举的探花,并且其辞官远游的事迹京城人人皆知,今日归来又获得了此届诗会的诗魁,薛琪不竞对李默非常好奇。
薛琪走过来,看着李默的表情,露出一丝笑意,道:“李公子,方才贺公邀请你去他的府邸,你为什么不去?”
李默道:“我现在满身酒气,连路都走不稳,我不想失礼于贺公。”
“所以今天晚上你打算住在雀跃楼?”
“不。”李默抬起头,“我还要喝酒。”
薛琪吃惊道:“你还要喝?你要一个人喝?”
“你陪我喝。”
令薛家二大小姐陪自己喝酒,在长安够资格说出这句话的人并不多。
薛琪看着李默微红的脸颊,“好,我陪你喝。”薛琪居然答应了李默。
几杯酒下肚,薛琪是大家闺秀,书香之家,做为一个喜诗之人,自然读过百家之诗,自然包括朝廷三甲的诗,因此对于当朝探花也有一丝了解,饶有兴致地道:“描写胡旋舞的诗有很多,但是似这首诗这般匠心独运,自成一体的并不多,所以说李探花的真迹富贵人家都想要,并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此刻李默微醉,似笑非笑地看着薛琪,“早就听闻薛家两位小姐喜好诗歌…看来此言非虚,不知薛姑娘对诗如何理解?”
薛琪眨了眨眼睛,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道:“我能够通过诗看到那些人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同时我也被他们的这种感悟所感动,我想让更多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感动,因此每年的雀跃楼诗会便是我最看重的一件事。”
李默虽然醉眼朦胧,但是醉酒之后情绪更加真挚热切,“或许我应该感谢你们,若没有你们,或许我就根本见不到这些与我有着相同的感受的人。”
薛琪道:“你是当朝探花,你的墨宝就能买到五十两银子,想要认识你的人应该很多。”
“不同。”李默用力的摇了摇头。
“有什么不同?”
“他们都是我所欣赏的人,和我有着相同的想法,他们是朝廷未来的希望,只有在这里…”李默用手指了指地面,“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够见到他们。”
薛琪怔了一怔,才发觉这个看似放荡不羁的李默心中还怀着家国情怀,似乎觉得对其的了解又加深了几分。
“当年的诗会是爹爹负责主办的,那时我还小,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喜欢上了诗。”
“与其说是你喜欢上了诗,还不如说你感受到了一种希望。”李默虽然醉了,但是此刻的言语却充满情感。
“希望。”薛琪默念着这两个字,“没错,是一种希望,就仿佛当时的那些人能够带给这个天下最美好的东西。”薛琪看着李默,“你果然说出了我心所想,我觉得诗人就应该像你这个样子。”
李默摇了摇头,用无奈的语气道:“我是一个穷光蛋。”
薛琪笑了,“你并不是穷光蛋。”
“哦?”
“你靠一支笔就可以换回来所有,像这样的穷光蛋有几个?”
李默大笑,但是他毕竟醉了,他用手扶住了自己沉重的脑袋,喃喃道:“我真没想到薛家的二小姐是这样一个有趣的女孩子。”
薛琪的眼睛闪过一丝亮光,昂起了头,“有趣的女孩子?你是第一个这样评价我的人。”
酒意上涌,李默感觉头有些越发沉重,便不由自主地枕在自己的胳膊上。
“嗳,李默,你醒醒。”薛琪两腮微红,他看着倒下去的李默,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怜惜之色。
第二十四章 胡旋舞[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