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都是一万骑兵带上两万民夫,冲出的每个骑兵一手持两支火把,一手拿起武器作战,而两万民夫,每人负责每人拿四支火把在山上挥舞,呼喝,一时间号角,鼓声齐鸣,马蹄声隆隆,两万骑兵看起来像十万骑兵,发出震天的蹄声,铺天盖地的直冲而来,将早已疲惫,斗志全无的几十万地精打的步步后退。
这时候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出现了,郁金香公爵亲率的精锐骑兵在地精的身后出现了,三天的时间足以骑兵远远的绕过地精大军,在地精身后出现。在地精极其混乱的时候,最精锐的郁金香的亲军出现了。首先出现的是郁金香公爵直属的两千具装骑士,每位骑士穿的是防护完美的哥特战甲,每匹战马穿的是厚实的马甲,唯一露出的只有嗜血的眼睛,这些骑士的每一位都是四阶以上骑士,每一位都拥有银色的斗气。他们骑着高头大马,穿着最厚实的哥特战甲,端着长长的骑枪,把最恶心的地精步兵如同羊肉串一样的串在长长的骑枪上。他们在公爵大人最勇猛的雷蒙爵士的带领下,如同利刃切豆腐一样轻易的切开地精的军队,留下满地哀嚎的地精,一地的残肢和地精红色的鲜血。
随后拥入的是两千中装骑士,他们里面穿上轻便的锁子甲,胸部套上厚实的胸甲,马匹上也披着铠甲,他们每一位都有骑士实力,他们挥舞着最锋利的弯刀,如同割麦子一样将割去地精的头颅。最后拥入的是六千重骑兵,他们身穿链甲,骑着披甲的马匹,顺着前面骑士开通的道路一拥而入,顺手屠杀剩余的地精,并扩大战果。
在平原上,重骑士本来就是轻步兵的梦魇,更何况是一群养精蓄锐已久的重骑兵对上一群身疲力竭、毫无斗志的地精。勇猛的雷蒙爵士带领着勇猛的重骑兵,切开地精乱哄哄的军阵,直指地精国王的战旗。蚂蚁多了,也会咬死象,地精国王的精锐部队,看见雷蒙爵士奋不顾身、以寡敌众的架势,直冲向自己的国王,便纷纷出来阻截,一时间大批的熊地精,挥舞着各种刀、各种枪、还有粗劣短弓射出的箭雨冲着雷蒙爵士迎面而来!
奋不顾身地雷蒙爵士打着擒贼擒王的心思,面对熊地精的顽强堵截,无所畏惧地勇往直前,即使熊地精在他身上留下几处重伤,面对转眼即逝的胜利机会,雷蒙爵士不顾一切地向前,向前,向前。终于,身披几十处创伤的雷蒙爵士,竟奇迹般地冲过几万人的围追堵截,冲杀到了地精国王的战旗下,随后他手起刀落地将战旗下的人劈杀。结果,等他细心审视被杀的地精国王时,却发现自己所杀的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地精!
然而,就在雷蒙爵士继续寻找地精国王的时候,地精大军竟呈现出如同多米诺骨牌式的全线溃败!同时,重骑兵部队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地精国王逃跑了!我们胜利了!郁金香公爵万岁!郁金香公爵万岁!”如山一般的欢呼声在战场上响起。
原来,面对雷蒙爵士及其重骑兵的决死冲锋,面对全体熊地精的顽强拼杀,胆小如鼠的地精国王,在地精精锐部队接连被敌军冲散的恐慌中,竟然丢下所有的地精军队,来一个金蝉脱壳,如同胆小的老鼠一般逃跑了,这直接导致了,本来就强弩之末的地精,顿时士气崩溃,全线溃败。
地精崩溃之际,就是人类反击之时。夜歌城的守军冲出城池,如同洪水一般冲向地精部队,崩溃的地精军队四面楚歌。随后在郁金香公爵的命令下,人类军队让开一条口子让地精逃跑,全体军队随后疯狂掩杀,向南溃散的地精军队溃不成军,浮尸千里。一时间,夜歌城以南五十里的谷地里,数十万的地精军队被人类军队分割,建制被打散的数十支地精孤军,被轰然而至的重骑兵各个击破……
最终,十多万的地精血染沙场,二十多万的地精抛下武器,举手投降,成为人类的战俘,人类缴获了地精无数的盔甲武器、大获全胜。夜歌平原被地精的鲜血染红,又称红色平原。
(本章完)
第9章 夜歌之战[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