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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4章 让某去死吧[2/2页]

北宋大丈夫 迪巴拉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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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为了大宋!”
      宋军就像是疯子般的脱去了甲衣,赤果着上半身冲杀过来。
      交趾将领见状欣喜,喊道:“杀过去!”
      三千余交趾人冲杀了过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这是宋人的将领!”
      被包围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标,交趾人都兴奋了。
      斩杀敌将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会亲自封赏,那个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为瘦弱,想来最好斩杀,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捡便宜。
      可他们找错了对象。
      苦练不辍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
      唯有杀敌才是大功。
      他煎熬许久,最终依旧是选择了这种不要命的杀伐方式。
      他也惧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惧怕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了老天爷,自己只知道砍杀。
      可立功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遗书。
      在临出发之前他就留下了遗书,遗书里有对妻儿的愧疚,也有对官家的忠诚。而在最后,是他对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员的怒吼……
      若是某战死,官家定然会感动,然后遗书面世,官家会毫不犹豫的拿下任守忠……还有那些官员,他们将会成为过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来越红了。
      第二个交趾人非常狡猾的冲了上来,在常建仁刚收刀时挥刀。
      你只能防御吧?
      常建仁一旦防御,第三个就是交趾将领,他将会趁机下手,一刀干掉常建仁。
      这是一个杀局,最后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将领。
      作为麾下,讨好上官是本能,只要斩杀常建仁成功,交趾将领绝壁会把此人当做是心腹,从此就跟着他青云直上。
      这是底层人的升官方式,很妥当。
      可他们却没看懂常建仁。
      这个人压根就不想活了。
      “让某去死吧!”
      常建仁身体前冲,长刀闪过,他的腰部也闪过了血光。
      于此同时,他的长刀掠过当面交趾人的脖颈。
      他竟然不怕死?
      刚才长刀若是再快一分,常建仁就要完蛋了。
      可就是晚了这么一分,对手身死,常建仁拎着人头,奋力砸了过去。
      这是个魔鬼!
      不要命的魔鬼!
      交趾将领从未见过这等悍不畏死的猛人,一下就被镇住了,接着被人头砸在脸上。
      这人是傻了吗?
      常建仁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有多吓人,他大步过去,喊道:“让某去死吧!”
      交趾将领突然发一声喊,然后转身就跑。
      “鬼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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