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该冲得这么靠前,我真正想射杀的,是这个族群里最年轻力壮的花豹。一个追咬猎物速度很直的身子上,鲜血纵横,原来分明的斑点,现在都连成线,犹如夜空里的血色星座。
可还是有四五只野豹命不该绝,“嗖嗖嗖”地窜进了树林。我急忙举起冲锋枪,让弹夹里剩的最后几十颗子弹追射过去。有只接近母产的花斑豹,肚子鼓的像个肉棒槌,从它高翘的尾巴下,能明显看出分娩前的肉紫色器官。
花斑母豹的一只后腿被子弹打中,中间的软骨关节处,毛皮已经爆开,露着骨白。这只受伤的后腿是保不住了,母豹跑动的时候,只能用两只前爪和一条后腿儿,而另一只后腿上断掉的半截儿,仅靠一小块儿皮肉粘连。如空空的袖管,一甩一甩的拖拉着。
我已经换过狙击步枪,及时对准了这只行动迟缓的母豹,只要我的食指轻轻勾动一下扳机,坚硬的金属弹头,就会划出一条白线,打进它的肚子。可是,我的目的并不是屠杀野豹,而是为驱赶掉危险。大风小说
得饶人处且饶人,即使野豹和人一样,也具有动物属性,可不比非杀不可的断指狙击手,它远不及那种人邪恶和阴险。毕竟,野豹的天性本就是吃肉,不吃就无法哺育后代,好比我抓鳟鱼给池春吃了产奶,是同样的道理。
因为手里有枪,就大开杀戒,也是我这些年来所痛恨的。于是,我放弃了射死它的念头,把剩下的子弹用来保护自己和铲除罪恶。
怀孕的母狮(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