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一百三十八章 街头行骗,涉嫌犯罪了![2/2页]

苏凡 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sp; 有没有职业素养!
      你这就跑了?
      今晚时间充沛他其实就是想试试这种骗子,买些东西给对方吃看对方到底吃不吃。
      结果东西还没拿过去人就直接吓跑了。
      可惜了。
      本来他还想观察一下对方。
      顺便套套话。莫名的紧张感,就跟看见了警察叔叔一样,好奇怪
      “我呢,其实是一名实习律师,今天你收的钱应该有一两百块了吧。”
      苏凡坐在了路灯下对方旁边的石墩上,手提着白面馒头。
      这回他看清了对方的面貌,估摸着也就是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而已。
      小小年纪不好好读书居然出来乞讨行骗,他觉得自己有必要给对方上一节法律课。
      妹子那一双黑眸看着苏凡带着一丝丝惶恐,她不知道对方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按照你今晚的诈骗金额,只要我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你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近一年行骗金额超过5000块就会刑事立案,法院判刑,然后将你关进大牢。”
      苏凡看向对方,淡淡的开口道。
      他这倒不是吓唬对方,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对方现在这个虚假求助,其实已经符合诈骗了。
      只要报警,理论上哪怕一百块都要被进行处罚。
      如果达到5000块的,可以直接刑事立案。
      当然,这是理论上。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之所以这些乞讨者这么嚣张,就是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有效的固定证据。
      对方口袋里的5块、10块、20块无疑是诈骗所得的赃款。
      这些赃款都是过往群众随手‘捐助,事后大家一走了之,即便是知道被骗,由于金额小也往往不会选择报案。
      而如果不能找到被害人固定证据,就无法给予犯罪分子应有打击。
      情况严重的,骗子被拘留几日后继续出来行骗,形成恶性循环。
      不少行骗者也正是抓住这一关键,不断铤而走险。
      不过这些都不碍事。
      因为苏凡这一次只是想小小的教育一下对方罢了。
      毕竟看着还是个未成年。
      还有可塑性。
      要是成年人的话。
      稍微较真一点,就对方今天的收入来说,真进去体验几天是肯定存在的。
      而且他也比较好奇,对方为什么会来街头行骗。
      “别抓我,我吃!!”
      小姑娘听到这话小脸煞白,一把将苏凡提着的白面馒头抢了过来。
      整个人一副极度害怕的模样。
      这倒引起了苏凡的好奇。
      ……

第一百三十八章 街头行骗,涉嫌犯罪了![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