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是后来被人为的移动到那里去的,而且我也偷偷的查看过,祠堂下面的确有一座不小的密室,根据我掌握的信息,我可以肯定,那便是公子仙的遗体所在。
我沉思道:他们之所以将公子仙的遗体一直留存,怕是知道永生之酒的相关秘密,既然如此,那咱们更得快快离开这里,要不然可真就走不了了。
杨兰无所谓道:那都是上千年前的事情了,就算他们的本意是这样,可经过了这么多年,知晓其中缘由的人早就不存在了,他们应该只是遵守先祖遗训,想要找到并守护公子仙的遗体罢了。
我倒是赞成这个说法:就算这样,咱们也不能久留,免得出现什么差池。
正如杨兰所说,他们的确在村中祠堂下的密室里找到了公子仙的遗体,不过他们似乎并没有考虑找到遗体之后的事情,见我们从山上下来,很有礼貌的对我们表达了谢意,并给我们准备了不少的水和食物,让我们路上备用。
直到出了村子,封琳琳才缓缓的醒了过来,醒过来第一眼就问我刚刚怎么了?自己怎么晕了?是不是遇到袭击了,说着还看向身旁的杨兰。
我怕应誓,连忙扯起想好的套话,就说是湖中有飞鱼,鱼鳍上还有轻微的毒素,怕是我们行船惊扰了飞鱼,使它跃出了湖面,擦伤了你的脖颈,才让你昏迷了些许时候,不过你体质好,又久经药理,这才没有大碍。
在我和杨兰真挚的眼神加上统一的口径下,封琳琳这才没有继续追究,算是信了我们的鬼话,俯身查看了一下韩歌的情况,也没有大碍,只需要在休息半天便可清醒过来。
我们来到公路上,等了半天才坐上了一辆通往城镇中的大巴车,到了镇上,随意便找了一间招待所,好好的冲了个热水澡,也算是将一身的晦气全部洗净。
当天晚上,韩歌便睡醒过来,一觉醒来是精神奕奕、神采焕发,眼神比之前更加明亮,我们甚是高兴来到一处小酒馆,点了几个硬菜,之前在山上老是吃些压缩食品,嘴巴都能淡出鸟来,当下更是胡吃海喝,我也没了忌讳,陪同韩歌喝了几杯,只能说第一次喝醉的感觉,真是美妙的很,天旋地转,只觉得快意恩仇。
第二天稍事休息,我们便一路乘坐长途汽车回到了济南。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虽是不舍,杨兰还是同我们告了别,之后她去了哪,我们便不知晓了,也没人问起,我倒是找人打听过她的消息,可没有任何回音,不过她的学生档案倒是真的,只是毕业之后,便没人知道了她的去向。
起初刚刚回到济南,我还是胆战心惊,毕竟朱少背后的势力不是我们平头小老百姓敢想象的,直到待了些许日子,发现生活依旧如同往常,放佛我们之前所有的经历只是大梦一场,我这才把心放到肚子里。
看来朱少没有骗我们,知道这件事的人的确是凤毛麟角,我也就大胆起来,当铺该开张的开张,明器该出手的出手,我要让英雄山的人知道,我陈老板出去倒腾了些好玩意后又重新回来了。
我需要大量的资金,便找了几个以前的老熟人从中间拉线,将我所得的大半估价卖出,价格不用太高,合适就行,最后去除中间费用,着实让我大赚了一笔。
剩下的九枚青铜指环是没法出手的,我也就找了个盒子全部小心的收敛起来,这东西以后最好是不要在露面了,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我千辛万苦带出来的那只龙凤双耳酒樽,这玩意可是个宝贝,我留着它还有大用处。
有了钱,我先是和封琳琳去了趟南部山区,在当地捐建了一所设备齐全的敬老院,又聘请了几位极富经验的看护,顺理成章的将老黑的老母亲接到院里好好的照顾,老黑不在了,我得替他将这份孝心尽下去,我出的钱足够老母亲安享晚年了。
我又借着关系找到了曹老镖师,我见到曹老的时候他正在门前抽着旱烟,一段时间不见他又苍老了许多,满头白发就连皱纹也深了不少,见到我的时候,啥也没说,不过眼里却含着泪水,想来是思念我那位曹老哥了。
我想给曹老一部分钱,可他说啥也不要,没办法,我只能把钱捐给村子,让村里通了一条马路,并以曹老的名字命名,就叫“曹恩路”意思就是希望村里不要忘了曹老的恩惠。
临走之际,曹老从贴身的布兜中拿出一个干巴巴的信封,说是很久以前老爷子给我留下的,我打开一开,是一份人事档案,不是别人,正是当年那只十一人考古队伍中老沈的信息,看来老爷子早就对他起了怀疑,这才查清了他的底细,看着照片中老沈的肩膀,这老家伙背景还真是不浅,怪不得如此的尽心尽力。
最后我托人帮我打听出了木木的下落,当日一别,她和家人移居到了沿海城市,等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名正式的美术老师,我没有上前去和她打招呼,因为我看到她现在的笑容是如此的纯粹,一群小孩围绕在她的身前,她简直就像天使,而天使是不应该悲伤的。
就在我感慨万分的时候,一只温暖的玉手拉住了我的胳膊,“怎么,你不上去打个招呼吗”?封琳琳柔情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摇摇头,紧紧拉住她的手指:不了,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现在我还有你陪伴着。
哼,封琳琳假意生气道:那你眼眶红什么,怕是想起了旧情吧。
我连忙转过身将她紧紧抱住:瞎说什么大实话,我这是风沙迷了眼了。
好了,好了,咱们回家吧,回家还有好多事在等着我们呢。我拉着封琳琳的手就往回走,直到我趁她不备偷吻她成功,她才红着脸道:咱们回家。
我将老铺子又重新的装修了一番,变的更加宽敞,装饰也是古色古香,后堂之中,我还给老爷子用上好的紫檀木刻了一个灵牌,旁边供着上好的高粱酒和他最爱的旱烟丝。
虽然老沈说他害了老爷子,可我一直不相信,我可不认为他能是我家老爷子的对手,我家老爷子,那可是一只老狐狸,兴许现在的他又开始了隐姓埋名的生活,不知道在哪里当他那老先生呢,话虽如此,可我还是给他立了灵位,我十分感谢他这些年来对我的照顾,以及对我的再造之恩。
将这些事情倒腾完,钱花的也差不多了,我用最后一点钱财在铺子附近又购置了一处新的院子,以后的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最终归宿。
事情过去一个月之后,这天下午我正在铺子里喝茶,一边等待生意的上门,就听门口噔噔噔脚步声响起,不用看我都能听得出是琳琳来铺子了。
陈默,你快看。封琳琳有些匆忙拿着一张报纸扔到了我的面前。
我安抚道:什么事,这么着急。
摊开报纸一看,只见整张报纸通篇报道的只有一件事,我只是大略的一看,便明白了封琳琳的含义:这是?
眼神交汇,封琳琳点点头:不错。
看着报道的内容,我忽然间想起朱少绝望时的话语:你亲手将一个即将通往充满着小逸安康美满社会的桥梁给毁了,这下没希望了,先圣大人他没救了,要变天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就是他口中的先圣大人,这就是他所说变天了的意思。
我轻轻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既强求不得,又推拖不得,何不顺其自然,落得个自由自在。
封琳琳拖着腮望着我道:凡事都逃不过一个欲望,欲望所在,人心所在,只是有时欲望过于膨胀,不是区区凡体便能承受的了。
我赞同她的看法,最后目光又落在报纸的月份上,九七年二月十九日,看来这注定是一个被后人深刻铭记的日子。
吆,两人都在呢。我们还在聊天,一句熟悉的声音从门口想起,我想都没想就从柜台上爬起向门口走去:哎吆喂,你可算是回来了。
韩歌哈哈一笑:怎么,我又不是人家那种娇羞可人的大家闺秀,你要是在这样,有人可是会要吃醋的。
封琳琳不在意道:别说他了,就连我都盼着你出现呢,你说有些事要自己处理,现在可是处理完了。
韩歌:也没什么事,就是处理了下张叔的事情,还有就是关于这件事的档案记录也被我潜入给毁了去,我相信你们应该看到今天的报纸了,这件事已经彻底的结束了。
我感叹道:嗯,终究还是有了个结局。
韩歌:你不是经常说吗,船到桥头自然直,所有的事都往好处想就是了。说着他指着门外不远处的一处酒楼道:看到那个酒店了吗。
再次相见,我心情很好:废话,这么大我能看不见吗,不过先说好,我可没钱了,说什么你也得请我们吃顿好的。
韩歌瞟了我一眼道:你是不是不精粹,我的意思是那座酒楼已经被我买了下来,从今以后,咱们可就是邻居了。
什么?!我眼都直了:你说你把那酒楼买了下来?你,你他娘的得多有钱?你知不知道就算把我这铺子的东西全部抵押了,也只能买下那酒楼的一层而已?!一层!
韩歌无所谓道:随便花了点钱就搞定的事情,算不上什么事。
看着他轻描淡写的样子,我才发现以往是我低估了他的财力。
见我一直瞪着他,韩歌这才道:放心,当时买下这个地方的时候,合同上签的可是你和琳琳的名字,也就说从今以后,你不单单是当铺的老板了,这家酒店也归你管理,只要管我吃住,其他的都好商量。
真的?!我又是一惊:这手笔是不是忒大了点。
韩歌最见不得我这没出息的样子;就当是我送你们两个的新婚贺礼,对了,你之前不是说有急事找我吗,所以我才尽快的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完赶回来的。
他一说,我这才想起,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呢,我上下打量道:那把青星,你可还带在身上?
韩歌一拍臂膀:自然在。
我安心道:那就好,琳琳,把铺子门给关了,咱们去后堂谈事。
来到后堂,我这才将东西全部取出,两枚玉佩,一只酒樽,还有一枚盛有红色液体的玻璃瓶,玉佩和酒樽他们都见过,唯独这玻璃瓶他们并不知道由头:这是什么?
我晃动了一下细细道来:这里面装的是我姐的血液,你们先别急着惊讶,这是我当时趁乱用瓶子装好的,这可有大用处。
韩歌和封琳琳对视一眼:你姐姐的血液、你的血液,在加上这枚酒樽,你是想要干嘛。
我辩解道:你们可别瞎想,当时我窥探我姐的记忆深处时曾经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这才出此下策,如果行得通,这可有大用处。
封琳琳笑道:在大殿深处,你想要救朱少时,想用的是不是这个法子。
我承认道:对,当时有这点血液,再加上我的,虽然不能让他永生不死,不过救回他的命还是可以的,只是,这点分量,怕是只能救他们其中一个。
那你准备这个又是何用?韩歌问道。
我:我有一个法子,想要试一下,如果成功了,或许,我是说或许,我能变回正常人也说不定。
真的吗?!他们两人异口同声,都显得颇为激动。
我点点头:嗯,借你的青星一用。
韩歌一翻手,青星在握:拿去。
我接过青星,望了望他们,一咬牙,对准两枚玉佩便砸了下去,要说也怪,这把青星可是锋利异常削铁如泥,可砸在玉佩上,玉佩少一点,匕首短一点,仿佛是相辅相成又相融于一起,看着匕首的样子,我有些抱歉道:这,我没想到会是这样。
韩歌摆摆手:一把匕首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看这个样子,本就是该有这个作用。
我这才放宽心,用酒樽将玉佩和青星的粉末装好,接着将玻璃瓶中的血液倒入,最后再将我的手指割破,挤出血液少许,一搅拌,酒樽中混入粉末的血液刹那间变成了泛着黄色的液体。
我端着酒樽道:成败在此一举。说罢一昂头,将杯中之物尽数饮下,杯酒下肚,只觉得浑身上下,热一阵,冷一阵,冷热交替不断的在我体内循环着,直到我筋疲力尽,这种感觉才消失不见。
封琳琳扶着我关心道:你感觉怎么样。
我苦笑道:除了累点以外,其他什么感觉都没有。
封琳琳不知道从哪找来一只兔子,尝试着将我的血液滴入它的嘴中,血入兔唇,我们紧张的连呼吸声都不敢出,直直的看着眼前的事态的发展,一秒,两秒,一分钟,五分钟,这只兔子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欣喜若狂:他娘的,小爷我就知道我姐不会骗我哈哈哈哈。
正说着,我就感觉到一股异常温柔的触感包裹住了我的手指,我低头一看,大吃一惊,竟是封琳琳含住了我受伤的手指。
我连忙将手指抽出:琳琳,你,你没事吧,你也太大胆了,万一毒性还在可如何是好。
封琳琳温柔的笑道:不试一下怎么知道对人体有没有反应,如果有用,我自然没事,吸入你的血,今后你我便血溶于水,永不分离;如果没用,你自然不会在亲近其他女人,那我也会成为你心里的唯一。
我再也忍不住,不顾韩歌还在身旁紧紧将封琳琳抱在怀中:我宁愿同你共赴生死,也不愿以不老之躯孤守世间。
韩歌在一旁起哄道:哎吆,哎吆,我的牙都快酸掉了,我说你们两个也太不拿我当外人了吧,我看接下来,咱们什么不着急做了,还是先挑个日子把婚事给定下来吧。
我喜笑颜开:咱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还挑什么日子,我看今天这日子就不错,啥也不说了,就今天吧,哈哈哈哈。
封琳琳面色姣红:愿听君言。
两年后,夜色下的大明湖畔。
封琳琳领着一个小娃儿在前面蹦蹦跳跳,活脱脱像两个孩童般天真烂漫,那小娃继承了大部分琳琳的优点,虽是一名男孩却面容俊秀,皮肤嫩的像是泛了脂的豆腐,不熟的人总会把他认成是女孩子,只有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倒是颇有几分我的风范。
在小娃儿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枚小银锁,是在他周岁的时候,他韩叔送他的生日礼物,正面刻着“平安永盛”是韩歌亲自刻上去的,后面写的则是“慕林”,孩子还没出生之时我就已经想好了,女孩是琳,男孩是林,慕自然是爱慕的意思。
我和韩歌跟在两人的身后,看着大明湖平静的湖水,感慨万分: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已经过去两年了。
韩歌:人生本就如此,所以何必计较得失,当下活的开心便好。
话头一转接着道:对了,你不打算将你那间当铺给关了,近些日子酒楼的生意是越来越忙,相反我看你的店里倒是人烟稀少,何不去给琳琳打打下手帮帮忙。
我笑道:酒楼有她这个老板娘就够了,我要是去纯属添乱,让我耍耍嘴皮还行,别的我可干不了,而且还有你在,正是因为有你们两个,我才落得个自由自在。
望着不远处的南丰祠苑,思绪一时涌上心头感慨万千:而且,那间当铺承载了太多人的念想,留着就好。
韩歌也叹了口气:起与此,终于此,也是个不粗的选择。
我最后道:这里有一间当铺,这里有你有我有她。
终局。
第一百八十二章 终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