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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他是一个能给人带来希望的…暴君![1/2页]

重生末世:我成了圣母校花的第二人格 难度想超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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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想干什么?”
      以叶凡为首的男生团体,脸色骤变,叶凡躲在一众小弟背后,伸出食指,哆哆嗦嗦地指着宁凡,色厉内荏道:
      “我警告你啊,不要乱来,我们都是异能者,都是社会稀缺资源,该一致对外才是,而且…杀人是犯法的!”
      “你们还有脸说一致对外?”
      宁小魔不屑跟将死之人,去争辩什么。
      倒是其他女生气不过。
      在二小姐曹子矜的带领下,浩浩荡荡、怒气冲冲地涌向学院操场,簇拥在宁凡身旁,义愤填膺地为其声援道:
      “婵姐浴血奋战的时候,你们在哪?”
      “婵姐金戈铁马的时候,你们在哪?”
      “婵姐一骑绝尘的时候,你们又在哪?”
      “你们在天台看戏,在浑水摸鱼,在抬敲竹杠,在逼迫婵姐,给你们当奴隶…这就是你们口中的一致对外?”
      “毛还没长齐呢,就学人玩两面三刀?”
      声声铿锵,字字珠玑:在场男生被戳中痛处,无一不是脸色涨红,羞愧难当,恨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
      是啊。
      趁人之危,非君子所为,他们虽说不敢自诩君子,但好歹也是个男人,如此欺辱一个小女孩…着实天理难容。
      宁凡停下脚步,打量着似乎在虔心悔过的男生们。
      其实单从末世的法典来看,唯利是图,没错;落井下石,也没错;趁人之危,更没错…这些都是末世的特色。
      当人人都是恶人的时候,善人反倒就成为异类了。
      他们错就错在做出这些猪狗不如的事之后,没有承担相应后果的能力:那么就注定要沦为当事人泄愤的工具。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软弱无力,才是末世,最不可饶恕的罪恶。
      这般想着。
      宁凡重新迈步,脚步较于之前,愈加坚毅:
      “交代遗言吧。”
      一句话,宣判了叶凡的死刑。
      “老子就不信你敢杀老子!”
      叶凡嘴硬至极,欲用大势,迫使宁凡妥协。
      宁凡直接将手中白骨伞剑,打了个漂亮剑花,向前横扫:一剑,如青蛇游曳,亦如白虹贯日,划过叶凡脖颈…
      电光火石间。
      叶凡颈部血涌如泉,接着不甘倒地,眼睛瞪得老大…
      死不瞑目!
      从其脸上残留着的始料未及,不难看出,到死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当众杀人…她怎么敢啊?
      不止是他。
      其他男生,也被宁凡这突如其来的狠辣手笔,给吓得面如土色,毛骨悚然:是他妈的谁传婵红衣是个圣母的?
      来,你丫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一言不合就杀人,你管这叫圣母?
      你家圣母这么冷酷无情?
      你家圣母这么杀伐果断?
      这不纯纯的谣言害人嘛?
      而女生们的情况,就好了许多:毕竟已经在女生宿舍见过一回宁凡杀人了,有了心理准备,也不是不能接受。
      反正杀得,是该杀之人。
      …
      “不要试图跟我讲道理,我说的话,就是道理!”
      接过曹子矜递来的毛巾,擦净白骨伞上的血渍。
      宁凡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一幅慵懒华贵,漫不经心的模样:仿佛他刚刚杀的,不是人,而是毡板上的…
      鱼虾!
      “至于你们。”
      丢掉毛巾,甩了甩骨伞。
      借着婵红衣的肉身,宁凡绽放出一个,妩媚到骨子里的微笑,环顾着面无血色的男生们,悠悠开口,漠然道:
      “念你们只是初犯,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
      说着。
      宁凡掌心翻转,隔空摄来一把水果刀,随手一掷,正好插在一名男生的鞋尖处:距其脚拇指,不足…半厘米!
      男生吓得瘫坐在地上,宁凡继续淡淡讲道:
      “自废阳首,跪地为奴者,不杀!”
      这句话翻译过来便是:当太监,能活命,不当,死!
      太监…
      闻言。
      无论男女,俱是眼神古怪地偷瞄着宁凡:连太监都给整出来了,这位是真打算在末世里建朝廷,自己当女皇?
      冰雪聪明的曹子矜率先想到关键:
      她认为,宁凡之所以这么做,有两点原因。
      一是正如叶凡所言,每个异能者,都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如果都杀光,就凭她们几个女生,干不成什么大事。
      二是考虑到惩罚方面。
      古言有云:无规无矩,不成方圆。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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