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琉看着阿灵那幽怨的小眼神,赶紧转移了话题。
“对了,那啥,我,我朋友写出来了话本子的开篇?你要不要瞅瞅?”
“好,我看看。”张玲有些惊讶的补了一句,“黎姐姐你那朋友效率可真够快的。”
“那可不。”黎琉取出了自己的本子。
那本子表皮白如雪,还有一股很好闻的油墨味。
“这是什么本子?”张灵铃第一次瞧见这般纸张。
如今市面上的纸张很是昂贵,一刀就要一两多银子,还不太好用。
好用的一刀纸能达到十几两银子!
那昂贵的纸张表皮平整光滑,书写的时候墨不会到处晕染。
至于那便宜的纸张,嘿嘿,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能用!
所以在黎琉拿出这么平整光滑油性满满的纸张时,张灵铃才会这么震撼。
比黎琉一个中午赚了三百两银子还要震撼!
她直接惊得从椅子上蹭了起来。
这纸张!
得多少银子一刀啊。
黎琉随手把这记事本扔在了她面前,漫不经心的说:“里面有两章,你看看如何。”
张灵铃根本没听到她的话。
瞧见她随手把纸张一扔,张灵铃心口疼。
这么好的纸张,怎么能这么粗鲁的对待!
张灵铃幽怨的看了黎琉一眼,小心翼翼的拿过那本子,伸手轻柔的把表面压平,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小孩。
黎琉:???
你们这群人什么毛病?
她不懂,如今的读书人对纸张很是珍重。
张灵铃的父亲是秀才,从小便教她读书认字明事理,每次教她写字的时候都会教她怎么爱护纸张。
市面上的纸是真的贵啊。
张老板用起来也肉疼!
主要还是读书人对纸张天然有一种爱惜心理。
张灵铃也继承了张老板这一点。
所以瞧见黎琉这么粗鲁的对待好纸,她心疼极了,好不容易才把上面的褶皱抚平了一些,开始翻开页面,慢慢的开了起来。
“咦?这是什么笔写的?”映入张灵铃眼帘的是黑色的小字,跟小指甲盖大小,却能让人看得很清楚,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这绝对不是毛笔字!
毛笔写不了这么小,也写不了这么清晰!
“钢笔字。”黎琉啧了一声,“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看看这剧情怎么样。”
张灵铃感叹了一番这字写得真秀气,也写得真清晰之后,便从第一章看了下去。
黎琉肯定了张灵铃的说辞。
对,自己写的字就是很秀气。
前几日罗白还跟阿松嘲笑她的毛笔字。
那是因为她从未用毛笔好么?
用回钢笔后,她的字极为好看。
她一章只有两千字。
张灵铃看得极为认真也只看了五分钟,
第77章 怎么背后毛毛的?[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