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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应该就是4S店的法务。
      “赵女士,不知道您这边有什么要求?”
      一坐下来,光头经理便主动问道。
      “我们这边的要求就一个,退车退款!并且赔偿我在等待期间的所有损失!”赵丽欣坚定道。
      有张以翔在,提这种要求,简直就是便宜他们了!
      “可以退!”光头经理答应道,但立即说出了条件,
      “只不过这辆车已经被开过,如果要退我们要收取20%的折旧费!”
      “20%的折旧费!”赵丽欣无语道,
      “我才开了不到一百米,你们就要收我20%,这可是13万两千啊!”
      不得不说,4S店是懂赚钱的!
      他明明可以靠抢,但还是设置了一个折旧费!
      “如果您觉得折旧费太高,我们也可以帮您修!”
      光头经理转而又说道,
      “而且我们刚刚接到消息,您的那辆车已经修好了!”
      赵丽欣等了两个月都没有消息的车,
      这么一会儿,竟然就已经修好了!
      简直就是修车史上的奇迹!
      “我说了,我们只接受退车退款!并且赔偿损失!”赵丽欣再次回道。
      “不好意思!”一旁的眼睛男插话道,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没法帮您退车退款!”
      “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反而没法退车?”
      张以翔疑惑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可是消费者,什么时候变成保护经营者了?
      眼镜男直接拿出一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大家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日,或者因经营者原因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
      “所以,赵女士不符合退车的条件!”
      张以翔反反复复看了几遍第二十六条,
      根据这条法规的意思,赵丽欣明明就是符合退车的条件!
      “赵女士的车子维修时间已经两个多月,超过了三十五天,不正符合退车条件吗?”
      “维修时间的确超过三十五天,但维修次数可只有一次!”
      “两个条件只达到了一个,所以并不符合退货的规定!”
      “啊?”
      张以翔打量了一下眼镜男,
      “你确定你是4S店的法务?”
      “当然!”眼镜男肯定道,“我可是专业的!”
      张以翔指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那你知道顿号是什么意思吗?”
      “什么顿号?我在跟你讲法律,你说顿号干嘛?”
      “既然你不明白顿号的意思,那我就当一回你的小学语文老师!”
      “顿号表示并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明白白写着,‘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日”
      “这一条里面的‘、表示并列!也可以用‘或字代理!”
      “所以,两个条件只要达到一个就可以!”
      “你拿出的这个条款,刚好证实了,我们要求你们4S店退车退款是合法合理的!”
      眼镜男本想用法律打败张以翔,
      但他也不看看,对面坐着的是谁!
      比法律,他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隆易4S店仗着自己店大,秉持着把车卖掉就好的理念,
      对于售后一直不在乎,更别提法务了,
      所以这个眼镜男就是他们随便请的,之前根本没什么经验,
      第一次出手,就遇到了张以翔这种级别的律师,
      只能说,他有点倒霉!
      然而,张以翔的回击还没有结束!

第84章 顿号的含义[2/2页]